县志》卷1《舆地志 风土》

87 徽州多大姓,莫不聚族而居,而以汪、程为最著,支祠以数千计。汪氏源出汪芒之后。昔禹会诸侯于会稽,防风氏后至,戮之其骨专车,盖即汪芒也,其国在今湖州山中。楚灭于越,遗黎四窜,汪芒氏入歙,当在斯时,故时号歙曰山越。及秦立鄣郡(原注:故城在今潮州鄣山),彼土日辟,汪芒益有所逼迫,而不得不西窜于歙,居今绩溪境内(原注:因其时吴越皆开辟,惟歙县初立可匿迹。)递嬗至孙吴,山越始灭(原注:孙权使贺斋讨黝歙分为新都郡)。而汪芒之裔,遂列于编氓,然其时当群聚绩溪也。及越国公华,起自澄源(原注:绩溪乡名)保鄣六州,率归命唐室,受国殊封。子姓济济,咸在朝列,由是而汪芒氏苗裔,日益繁衍,遍歙郡矢。且其俗重商,四出行贾,多留不返。故东南郡国巨族,往往推本于歙,固不特汪、程二氏已也。
   《五石脂》

88 休宁土瘠民劳,……一姓也而千丁聚居,一抖也而千年永守,一世系也而千派莫紊,率皆通都名郡所不能有,此岂非谈道讲学,沐浴紫阳之所遗欤
   康熙《休宁县志》卷1《风俗》

89 旧家多世系,唐宋来不紊乱。宗谊甚笃,家有祠,岁时嘉会在焉。人重去其乡,婚姻论门第,辨别上中下等。所役属佃仆不得犯,犯则正诸公庭,即其人狡狯多财作胥吏,终不得列上流。
   康熙《祁门县志》卷1《风俗》

90 ……然世俗浇漓,故家名族,祁非不有。但知以货殖为尚,而能尊详其所自出者,曾几何人
   《祁门高塘鸿溪王氏家谱 附录》

91 旧家多世系,唐宋来不紊乱,宗谊甚笃。家有祠,岁时嘉会在焉;人重去其乡,婚姻论门第,辨别上中下等;所役属佃仆不得犯,犯则正诸公庭,即其人狡狯多财,作胥吏,终不得列上流(原注:康熙县志)。
   同治《祁门县志》卷5《风俗》

92 (婺源)乡故有三八会,每遇初三、十八日聚子弟于祠,申以孝悌姻睦之义。有不法者惩之,严气正性,实心举行,风俗为之丕变。
   《婺源县志稿》

93 (婺源)乡落皆聚族而居,族必有谱,世系数十代,尊卑秩然。主仆之分甚严,役以世,即其家殷厚,终不得列于大姓。或有冒与试者,攻之务去。
   光绪《婺源乡土志 婺源风俗》

94 乡落皆聚族而居,多世族,世系数十代,尊卑长幼犹秩秩然,罔取僭忒。尤重先茔,自唐宋以来,邱墓松楸世守勿懈,盖自新安而外所未有也。主仆之分甚严,役以世,即其家殷厚有赀,终不得列于大姓,或有冒与试者,攻之务去。
   光绪《婺源县志》卷3《风俗》

95 绩溪固江左岩邑也。其土瘠,其民劳,不足比于东南沃壤之伦。然深山大谷中人,皆聚族而居,奉先有千年之墓,会祭有万丁之祠,宗有百世之谱。秀者入校,朴者归农。
   乾隆《绩溪县志序》

96 张维光,辽东人,由贡士知黟县。时鼎革初,值邑逆仆为乱,大户逃窜。光至佯为不问,阅数月,密申请于各上台,发兵诛其渠魁,并剿其党百余人,民始得回家安业。
   康熙《黟县志》卷2《名宦》

97 ……族敦会聚之义,一姓多者千余丁,少者百有余数。家崇宗祀,木主列于祠堂,值岁时吉凶大事,不论贵贱贫富,集众子孙,广备牲醴,得以展其孝敬。其谱系悉分昭穆之序,毫不紊焉。此风尚之最醇而美者,堪为世法不谬。严主仆之分,数世不更其名,一投门下,终身听役,即生子女,一任主为婚配,盖亦微有正名之思焉。
   康熙《黟县志》卷4尚祥卿《箴佑论》

98 黟邑程子籍云,与余接臂,相得甚欢。询其族乃元季自歙迁于黟者。族居数千人,相亲相爱,尚如一家。又有祠堂,岁始则咸聚其中,彬彬然序长幼而揖让焉。四时则聚族以祀先人而报本焉。其家四世团聚,久而不析,家政乃其大伯鲁泉统摄维持,少者四十余人皆服其公正无私。仲即籍云父,号不村,黟之名宿,讲学家塾,出其门下以成名者不少也。又善歧黄星历之学,籍云之业乃其家传也。季号竹斋,服贾于外。兄弟三人,各事其事,无私财无私蓄,历数十年如一日。其家政之善,风俗之醇,概可睹矣。
   《黟县三志》卷15《艺文志 人物类 程鲁泉兄弟传》

99 徽州聚族居,最重宗法。黟地山逼水激,族姓至繁者不过数千人,少或数百人或百人,各构祠宇,诸礼皆于祠下行之,谓之厅厦。居室地不能敞,惟寝与楼耳。族各有众厅,族繁者又作支厅,富庶则各醵钱立会,归于始祖或支祖曰祀会厅,为会惟旧姓世族有之。
   嘉庆《黟县志》卷3《风俗》

100 (徽州)益尚文雅,宋名臣辈出,多为御史谏官者。自朱子而后,为士者多明义理,称为“东南邹鲁”。
   弘治《徽州府志》卷1《风俗》

101 新安多世家强盛,其居室大抵务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