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破魏军于夹石亭。〔77〕俘数万计,尽收其骡马辎重,曹休仅免。

冬十月,王下令军中诸将有三罪,然后议之,以将军翟丹有过,亡入魏故也。

是岁,改合浦为珠官郡。大司马南昌侯吕范薨。

吕范字子衡,汝南细阳人。少为县吏,有容仪姿貌,而家贫。县有富人刘氏,女有美色,范求之,母不许。女曰:“岂有如吕子衡长久贫耶?”遂与为婚。

后避难住寿春,将客百余人过江东。孙策异之,遣往江都迎太妃还。策待以亲戚,共升堂,饮于太妃前。求退,任为都督,整齐其众,因进言于策曰:“舍本土而托将军者,非为妻子,欲与将军共济世务。犹同舟涉海,事不成则俱受其败。”乃授偏将军,内外委任焉。

王统事,深重之,尝与严畯论衡方于吴汉。进领彭城太守,与周瑜同破曹操于赤壁,以功进平南将军,屯大桑,寻入于建业。黄武元年,迁扬州牧。七年,拜大司马,改封南昌侯,印绶始下而薨。〔78〕王素服举哀。黄龙元年,将下都建业,自过范墓,祭以太牢,执酒呼曰:“子衡随我!”言及流涕,左右皆垂泪。范性耿介,有威仪,好奢靡。然勤公奉法,王深委之。案,《江表传》:权尝谓严畯曰:“吕子衡忠笃亮直,性虽好奢,然以忧公为先,不足为损。避袁术自归于兄,已作大将,别领部曲,故忧兄事,乞降为都督,办护修整吾军,加之勤恪,与吴汉相类,故方之。皆有趣,非孤私也。”


卷第一校勘记


〔1〕吴上 “吴上”二字原缺,库本有“吴”字,据本书体例当作“吴上”,今补正。

〔2〕建业者古之金陵地 其前一行原有标题“吴太祖”三字,今据库本删。

〔3〕梅里平墟今常州无锡县东三十里 《史记?吴太伯世家正义》云,梅里“在常州无锡县东南六十里”。

〔4〕秦本纪渭南至蜀郡已上三十六郡也 “渭南、河上、中山、平原”,《史记?秦始皇本纪集解》作“黔中、长沙、内史、九原”。《实录》误。

〔5〕楚亡以后一十三年当始皇三十六始皇东巡 《汉书?武帝纪》《通鉴》七皆云,秦始皇东巡在始皇三十七年。秦灭楚在始皇二十四年,此亦云“楚亡以后十三年”始皇东巡,以此推算,亦为始皇三十七年,此“三十六”当为“三十七”之误。

〔6〕汉武帝元封二年至置一十二州刺史以领天下诸郡 《汉书?武帝纪》颜师古注引《汉旧仪》及《通鉴》二一皆云,汉武帝元封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据此“二年”当作“五年”、“十二州”亦当作“十三州”。

〔7〕时扬州刺史刘繇为袁术所逼 “袁术”底本作“袁述”,据甘钞本、徐钞本改正。刘繇为袁术所逼事,见《三国志?吴志?刘繇传》。

〔8〕末城 《汉书?地理志》上作“宣城”。

〔9〕太祖上 “太祖上”上原有“吴”字,其下有“太祖下废帝景帝后主”九字,今皆据库本删。

〔10〕仕汉为破虏将军长沙太守 陶札云:“据《吴志·孙坚传》,坚以长沙太守起兵讨董卓,至鲁阳,袁术表坚行破虏将军。《实录》叙坚为破虏将军在举兵前,误。”

〔11〕破卓军于阳夏 “阳夏”,《三国志?吴志?孙坚传》作“阳人”。陶札云:“《实录》作‘阳夏’,误。”陶说是,《通鉴》六○亦作“阳人”。

〔12〕海贼胡玉劫南人物 陶札云:“《实录》‘南’字应为‘商’字之讹。”陶说是,《吴志·孙坚传》作“贾人”亦可证。

〔13〕案志林孙坚生五子策权翊匡吴氏所生仁即庶子 “志林”原作“志”、“庶子”原作“戏子”。陶札云:“《吴志·孙坚传》注《志林》曰:‘坚有五子:策、权、翊、匡,吴氏所生,少子朗,庶生也,一名仁。’案《实录》‘志’下脱‘林’字,徐钞本《实录》‘戏’作‘庶’。”陶说是,库本即作“志林”,今据改。

〔14〕表为汉折冲校尉使破庐江太守陆康 陶札云:“《吴志·孙策传》,术表策为折冲校尉在策破陆康后,是也。”

〔15〕僮芝自署庐陵太守 “庐陵”原作“庐江”。陶札云:“《吴志·太史慈传》注《江表传》‘又丹阳僮芝自擅庐陵,诈言被诏书为太守’。案《实录》‘庐江’乃‘庐陵’之讹。”陶说是,周钞本正作“卢陵”,僮芝据庐陵事亦见《通鉴》六二,今据改。

〔16〕案江表传 “案”原作“策”。郦校云:“‘策’疑当作‘案’。”郦说是,库本即作“案”,今据改。

〔17〕复为子章取策从兄贲女为夫人 “章”当作“彰”,谓曹操子任城威王彰也。

〔18〕丹徒 原作“丹阳”。周钞本及《吴志·孙坚传》注引《江表传》并作“丹徒”,是,今据改。

〔19〕克昌堂构 “构”字原缺。宋本避高宗名讳遇“构”字皆空阙,或注“今上御名”,后之翻宋本亦因之。库本、徐钞本及《吴志·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