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为权衡,不得强分海内、海外,办理稍有区别。此案王腾等纠众至三十余名,行劫客资至数万两,复拒捕杀伤弁兵,实属目无法纪。该督等于审明后,即应照台湾盗案,恭请王命,将首、从各犯分别办理,方足以示惩创。乃以决不待时之犯,辄复拘泥请旨,致凶暴之徒得以暂稽显戮,殊非整饬海疆之道。魁伦、汪志伊除交部议处外,仍着传旨严行申饬』。

  十四日(己酉),谕军机大臣等:『据魁伦等奏「台湾民食,现在不致缺乏」等因。台湾猝被飓风吹损晚稻,间被偏灾,屡经降旨该督、抚体察情形,量为接济。今该督等专派道员赍带藩库银二十万两前赴该处以备赈恤,灾民自必早沾实惠。又该地方粮价较前尚不致过昂,商贩米船仍属源源内渡,漳、泉一带皆资接济。是现在台湾民食尚不致于缺乏,朕心稍慰。至来春青黄不接之时应否展赈,仍着该督、抚等遵照前旨察看情形,酌量奏明办理。至闽省洋盗近虽少息,但转盼即交春令,风转东南,亦难保其不从广东浑面窜入闽省。魁伦自应在彼督饬水师将弁,实力严查堵缉。其请将赴浙盘查等事,展至来年冬令,自当如此办理』。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二十五。
 
嘉庆三年

  嘉庆三年(一七九八、戊午)春二月初六日(庚子),以福建澎湖协水师副将李长庚为定海镇总兵官。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二十七。

  三月二十一日(乙酉),以福建台湾协副将李鉷为苏松镇总兵官。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二十八

  夏四月初九日(癸卯),以福建布政使高杞为湖北巡抚、福建按察使李殿图为布政使、浙江温处道刘烒为福建按察使。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二十九。

  五月初三日(丙寅),免福建通省远年民欠米。

  初四日(丁卯),谕军机大臣等:『魁伦等奏「入春以后,因南风渐起,有外洋匪船窜越闽洋;并接吉庆等咨会一体堵缉」等语。外洋盗匪,经吉庆、魁伦等节饬镇将上紧查拿,渐次敛戢。兹南风正盛之时,复有洋匪窜入;粤、闽洋面相连,自应彼此知会,并力查拿。着吉庆、魁伦等各饬水师镇将实力侦擒,使洋匪不敢复思偷越,洋面可日就肃清;不可始勤终怠为要』。

  二十日(癸未),以翰林院侍讲莫晋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辛从益为副考官。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十。

  六月十八日(庚戌),谕军机大臣等:『据哈当阿等奏「在洋遗失奏折公文」一折。此项奏折,既经在洋遇盗遗失,魁伦等何以并未具奏?该差李喜跳海凫水后,曾否遇救得生?如竟无下落,亦应查明照例赏恤。现金门系属内洋,今有盗船多只围劫折差之事,可见闽省洋面盗风尚炽。该督等平日所奏实力缉拿之处,俱属虚词;魁伦等着传旨严行申饬。所有此项盗船,仍着该督等督饬严缉务获,毋任漏网』。

  二十四日(丙辰),谕军机大臣等:『魁伦奏「拿获在洋迭劫盗犯」一折,内称拿获盗船一只,起出大小炮位八门;此项炮位,岂盗匪仓猝所能铸造?若非沿海营汛炮位被盗抢窃,即系汛兵私自卖给或在洋遗失。其起出炮位,俱铸有营分及制造年月号数,无难查办;何以闽、粤等省总未究办及此?着传谕魁伦等即将此案起出炮位系何营分?如何被盗抢劫遗失之处?查明办理。并着粤东督、抚照此一体严行查办』。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十一。

  秋七月初三日(甲午),谕内阁:『哈当阿奏:「新授苏松镇总兵安平协副将李鉷于匪船停泊中港时延挨观望,并不实时围捕,以致盗匪远逃;请将李鉷革职」等语。所参甚是。李鉷甫由副将任总兵,乃于缉捕事宜心存畏葸,于盗船停泊时并不实时擒捕;经哈当阿屡檄饬催,又复藉词延挨,以致盗首远扬,实非寻常玩误可比。仅予革职,不足蔽辜。李鉷着革职拿问;并着派委妥员迅速解京,交军机大臣会同刑部严审定拟具奏。所遗苏松镇总兵员缺,着爱新泰补授』。

  谕军机大臣等:『现在李鉷已解内地,着魁伦等即派员解京。并着哈当阿于同时巡洋弁兵内拣择数人,另起解京,隔别管押;毋任中途与李鉷见面,致有通同串供情弊』。

  又谕〔军机大臣等〕:『魁伦身受重恩,遇有地方事件,理应秉公办理。乃李鉷系其所保,转以哈当阿所奏为张皇,心有回护,大属非是!着传旨严行申饬』。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十二。

  八月二十五日(丙辰),定留养及军徒脱逃改发例。刑部议:『留养一项,原系国家矜恤孤独,特施法外之仁,似应量为推广;应请将例文内情节较重者共二十五条,概不准声请留养。一、强盗窝主,造意不行,又不分赃者。一、旗下正身犯积匪者。一、拿获逃人,不将实在窝留之人指出,再行妄扳者。一、发遣云、贵、两广烟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