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同立资本合伙生理约字人曾巽言、黄心、蔡藩

  第三十二合股字

  出本银列明于左:

  一、方青桂出本银一百二十大元应得四分

  一、郭阿水出本银六十大元应得二分

  一、连清泉出本银一百二十大元应得四分

  计三人共出本银三百大元。

  同立股伙合作生理约字。面议:兹公共生理,依旧作联丰字号,倘有获利,应作股份均分,若生理或长利或缺本,亦是作股份均摊。但此生理,前光绪二十九年间,系是方青桂、连清泉二人先作,数项被人欠二百零元登明在簿。其郭阿水系是光绪三十年再来合伙,如有合伙三年之内,裁欠数项二百零元,不干水之事。三年以满,应立股份均分。但恐日后有生嫌疑,爰是当场议定合作股伙字为据。自此立字之后,务宜遵约而行,俱各不能争长较短,至公无私,同心协力,一团和气。口恐无凭,合立股字一样三本,各执一本,付执为照。

  批明:凡公司有向他人支借银项,经有登记在簿,而公司应当贴利。倘日后母银应额股份均还,两不得推诿。批照。

  再批明:历年凡纳店税以及营业税,并什货以外,如有长利者,应作股份均分。立照。

  再批明:其生理有得利者,应作股份均分。或是缺本者,亦作股份均摊,该股伙应额抵当补足。批照。

  再批明:三人薪水月各人三元,各人可以支领;如领过额者,应当支还店内。合应声明。又照。

  再批明:现年郭阿水来合伙生理,凡诸人来往长短被欠之数项,应该公司支理。批照。

  又批明:方青桂备本银一百二十元,应得四分。连清泉备本银一百元,应得四分。郭阿水备本银六十元,应得二分。俱各立批照。

  光绪三十年甲辰正月日

  代笔公亲人谢水

  立股伙合作生理约字人连清泉、方青桂、郭阿水

  第三十三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郑澄记、叶宜记、郑擎记、郑益记、林道记、李荣记、郑砥记、郑丰记。窃谓:贸易贵在同心,经营尤宜洽力,诚哉是言也。兹我同人,心慕管、鲍,业治猗陶,怂恿郊行生意,计及共凑成资本七三秤银一万五千圆,统共厦时秤一万零九百五十两正,递年得失就本摊分,永无异议。佥举养斋、如松为当事,在厦开设贞元牌号,振作郊行生意。逐年会计扣除开销外,得实利若干?支出一九抽分酬劳当事,尚溢银两,按照实在股额均分。如该利诸股东支存不齐,惟凭账册,逐年仍照数多寡摊分得利。但养斋、如松既任当事之职,务须认真整顿,俾贞元日新月盛,有生生不息之利,副诸股东望。今欲有凭,同立合约字一样八纸,各执一纸,付执永远在照。

  一、林达记缴出资本银四千元,七三平二千九百二十两正。

  一、郑擎记缴出觅本银三千元,七三平二千一百九十两正。

  一、郑砥记缴出资本银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两正。

  一、郑丰记缴出资本银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两正。

  一、李荣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叶宜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郑澄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郑益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资本最宜尤实,诸股东不得滥侵本号银项;如有欠至百两以上者,经久不还,至年终结算,除将该股财本扣起,余就本得利,不准照约字内股份摊分。再照。

  一、当事人务宜开诚布公,俾益贞元,不得营私弄弊;如有此情,一经诸股东察出,定应撤退换充,不得藉端刁难。又照。

  一、掌理银柜最出入谨慎,逐期存账,务须实事求是,不得侵渔浮额;如有此情,一经当事人察出,定应达知诸股东撤退换充。又照。

  一、银柜不得浮存。倘有诸伙戚友,暂假零数银项,当登记该伙去账本号,概不肯坐额。又照。

  一、本号应交接朋友,倘有暂做零数银项,当登记该友支去,与诸伙无涉。仍不得浮存,致碍交行例。又照。

  一、凡伙最宜率循规矩;如敢故违,均由当事人裁撤换充。又照。

  一、账条最宜紧要,凡诸伙有暇者,俱可帮对账条。十日一存,逐月一查,庶可杜漏卮之患。又照。

  一、诸伙除应支薪金外,不得侵欠过多,有碍生理。又照。

  一、逢有别途生意可谋,若系照公办公,有时间做,固亦不妨,听当事人随机应变,庶可获利无方。又照。

  一、本号诸伙上下,均宜和衷共济,不得挟嫌生端,致拟生理。又照。

  一、设分栈在于堑城内,牌号新联源。除抽本号外号九七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