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而后,假使有一人不肯遵约行之,会众设法。

  一、议:父母临终出殡之际,同盟中二十四人无论谁是父母,一概齐出送葬;倘有时一人不到,或推诿有事逃避不前,及不随事始末,或半途而废者,聚众举议,从罚轻重依行,不得恃强越规。

  一、议:父母临终出殡时,同盟中或有人外出过水,不能一时渡回,亦当令使一人代其奠送,服制与众人同样,不得苟且从事。

  一、议:同盟中人众,或有先死于父母之前,有兄弟亦当出一以代;若无兄弟,亦皆令倩一人出为代理,不得因已死而废乃事。

  一、议:同盟兄弟人计二十四人,所望者乐百年之寿,享太平之福,倘有时同盟中兄弟设使有一人不幸别世,候其出殡之日,务须备办围碟四色,各人各带一六银一只,以及白长衫、头帛亦皆自带,一齐同往叩奠,以答向日同盟父母福寿之会也。虽死者在阴间,不能忘盟内之情;而生者居阳世,亦可全规中之义;切不可苟且从事,以被他耻笑我辈等无情无义之人也。自此以后,始终各同一体,务必恪守规约,无废苦心,以成风俗之美是也。理当登明,付此规约。

  一、议:分项同盟中兄弟人,一切不准取借,亦不能替他人代理。同议之时,既约之后,断不可强借强认,而负此约。

  一、议:同盟中不论何人父母终,出殡事毕;理当备酒请值年炉主、头家至家中说谢,此是理所当然也,顺此约明。

  以上议约计十条,诸同人各人各守例规,切不可置之度外,而不顺事行为;苟或有一人不遵十条中之约者,不论何人,或犯何条,理当会众设法,从罚轻重,决不姑宽。凛之遵之,约不可负,合当总登明为凭。

  右启各父母暨诸兄弟姓名开列于左:

  陈福记奉父、李泰奉母、陈醮记奉母、郑两奉父、王用记奉父、郑墙奉母、王金记奉母、陈亨奉父、郑义记奉父、陈都奉母、郑诰记奉母、王回佳奉母、吴添丁奉父、王艺奉父、吴添寿奉母、郑连奉父、李各记奉父、陈壬奉妈、郑九生奉母吕,水记奉母、李文礼奉母、王日奉父、郑意奉母、陈华奉母。

  (六)科举会规约书

  从来事与时为转移,法因久而递更,故或损此而益彼,或宜古不宜今,凡制皆然,总期斟酌尽善,有利无害而已。兹我粤射逢圣朝菁莪造土,棫朴作人,破格奖励,格外施仁,既定府学廪增附生八名,武学四名,又广文武生员各二名,斯固饱学文人、挽强武士可以小试利技时也。而科名无定,曷由奋翼鹏程,捷登雁塔,所赖荣封龙锡,迭布仁恩,嗣后又蒙设定每科中式文举一名,猗欤休哉!非圣朝之鸿慈不及此,亦非我粤诸前辈各昔贤,从公向义,屡奏肤功,亦不及此。第我粤文士多守贫寒,每值三年大比,常以资斧维艰,不能往省乡试,故科费之设虽曰无几,而亦未始非前程之一力也。虽然我粤人文,蒸蒸日上,诸父老又合议再行捐题,兼期乐助,加买得中心仑及仑上二处,每年两季出息租贌,联合五沟水大租谷额,为文武乡试诸生在省分给盘费。庶几怀才龙得展奇才,负艺者可施纯艺,伫见科甲联登,人咸玉堂金马,英豪迭起,士尽附凤攀者,于以鸣盛国家,无负我朝登良选俊之休也哉!是为序。

  规条开列:

  一、议:每年清理一次,准定旧历十二月初六日设席算数记簿,六堆之簿要带来记明,以便领回均息寄附,立议。

  一、议:五沟水大租多北路糯,每车作九石;其仑上庄及牛埔下之小租,不得作九折,立议。

  一、议:经理所收之谷,依照大成祀典结价不得加减,立议。

  一、议:收大租,帮车工贰圆,辛金四圆;收小租,帮辛金贰圆,不得帮工,立议。

  一、议:立会簿六本,每堆各执一本,立议。

  一、议:此成新老科举会议之举,凡经理人不宜混开杂款,到场同气,即每年会席赤不宜多用,准定席银拾贰圆,依照旧规而行,立批。

  第四台湾之寺庙

  (一)延平郡王祠

  奏为明季遗臣,台阳初祖,生而忠正,殁而英灵,恳予赐谥建祠,以顺舆情,以昭大义事。本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据台湾府进士杨士芳等禀称:「窃惟有功德于民则祀,能正直而一者神。明末赐姓延平郡王郑成功,福建泉州府南安县人,小服儒冠,长遭国难,感时伏节,移孝作忠,顾襄宇难容洛邑之顽民,向溟须独辟田横之别岛,奉故主正朔,垦荒裔山川,传至子孙,纳土归属;维我国家宥过录忠,载在史乘。厥后阴阳旱沴,时闻呼嗟祈祷之声,荆蛮所通,神应如答,而民间私祭,仅附业祠,身后易名,未邀盛典,望古遥集,众心缺然。可否据情奏请将明故藩郑成功准予追谥建祠,列之祀典」等因。并据台湾道夏献纶、台湾府周樊琦等议详前来:「臣等伏思郑成功于无可如何厄运,抱得未曾有之孤忠,虽烦盛世之斧斨,足起千秋之顽儒。伏读康熙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