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正子齐雄尝坐杀人除名。齐雄,庄献姻家,未更赦复官。事下枢密院,枢密使王曙将奉行之。齐曰:「如此,法挠矣,安可奉行!」且度曙不能执,明日,独奏齐雄恃先后势杀人不死,又亟复官,是以恩废法也。帝曰:「降一等与官,可乎?」齐固称不可,帝从之。据成都金绳院柱记:天圣十年,蒙正以国子博士知凤翔,齐雄为三班奉职,不知后迁何官。
  癸巳,免沂州四季盐铁钱一年。
  丙申,诏三班院,旧制使臣监当一任即为巡检、监押,自今更增近地监当一任。
  丁酉,诏文武臣僚失仪而被罚者,自今勿以为过。
  京东转运司言,济、□间素多闲田,青州都监郝仁禹颇知田事,请令规度水利,募民耕垦,从之。
  己亥,以户部副使王沿兼管勾开畎河浇灌民田事,沿自请之也。
  贷延州缘边饥民米,户三斛。
  庚子,诏鄜延路钤辖司,毋得令熟户蕃寇钞境外。
  蠲畿内被灾民税之半。
  淮南制置发运使刘承颜献轮扇浴器,同知谏院郭劝言:「此非所宜献,承颜欲以此媚上尔。乞付外毁弃,以戒邪佞。」甲辰,诏还之。
  左屯卫将军马季良安置滁州,遣人击登闻鼓,得致仕。侍御史知杂事杨偕,言致仕所以优贤,季良既贬斥,不当得。有诏劾鼓司,御史中丞韩亿以为事之行不行在执政,有司何罪,乃纳敕中书。上以亿当具奏取旨【二九】,不当擅纳敕书,特释之,仍劾鼓司官吏。法寺言官吏当赎金,亦释之。据会要乃六月十七日乙巳事。
  甲辰,诏开封府,自今有传宣指挥,依例次日上殿面奏取旨。先是,有旨本府后行扈玉转守门前行。乃越百余日,判官庞籍以为言,故降是诏。
  丙午,以应书判拔萃科、潞州司法参军江休复为大理寺丞,张伯玉、林亿、阎询并除两使幕职官。休复,陈留人;亿,开封人;询,凤翔人也。二月乙未,已罢书判拔萃科,不知江休复等何故犹以应科除官。按登科记云:是年春,诏今后更不置此科。六月,令已应科人不御试,休复盖是不御试径除官者。
  己酉,策试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太常博士苏绅、才识兼茂明于体用太理寺丞□育、茂才异等张方平及武举人于崇政殿。育所对策不及三千字【三○】,特擢之,以育为著作佐郎、直集贤院,通判湖州。绅为祠部员外郎,通判洪州。方平为校书郎,知昆山县。方平,宋城人;绅,晋江人;育,建安人也。自秦悼王葬汝,其后子孙从葬,皆宦官典护。又岁时上冢者不绝,往来呼索,扰州县。育前知襄城县,乃建言:「凡官所须,必着实数,毋容使者妄索。若羊豕之类,愿悉出大官。」由是民省供费十七八。宦官过者衔之,或中夜扣县门,索牛驾车,育拒不应。异时宗子所过,纵鹰犬暴民田,入襄城,辄相戒约,毋敢纵者。初,□越归国,郡邑地旷,民占田无纪,岁久多侵越,讼数十年不能决,方平召问所输租税几何,大约百一二,方平悉收其余以赋贫民,自是无讼。
  壬子,出内藏库缗钱五十万下三司,于濒河州县置场籴麦。先是京东旱,麦不时种故也。
  癸丑,诏:「尚书省官尝历知州而无赃私罪者,今后并除左曹。凡吏部、户部、礼部为左名曹,司封、司勋、考功、度支、金部、仓部、祠部、主客、膳部为左曹,兵部、刑部、工部为右名曹,职方、驾部【三一】、库部、都官、比部、司门、屯田、虞部、水部为右曹。」天禧三年十月可参考。
  甲寅,诏:「待制以上岁遇干元节,已奏荐子弟恩泽,其除外任,非益、梓、秦、延、并、广等六处,毋得更有陈乞。其再经郊禋,欲以恩例奏异姓者,听之。」
  乙卯,中书言太常博士李柬之,先于学士院试,赐同进士出身、馆阁校勘,诏除直集贤院、知邢州。柬之,迪子也。天禧末,迪罢相斥逐,柬之落职。迪复相,柬之自陈于政府,奏乞检会,乃有是命。议者非之。或曰:「迪与吕夷简同相,迪直而簄,夷简巧而密。迪尝有所规画,夷简觉非迪所能【三二】,乃问其所亲曰:『复古门下,谁适与谋?』对以李无他客,独柬之虑事,过其父远甚。夷简因谓迪曰:『柬之才可用,当付以事。』迪谦不敢当,夷简曰:『进用才能,是夷简事,公弗预知。』即具奏,得请,迪父子皆喜,不悟夷简阴夺其谋主也。」柬之既受命,居半岁,迪果罢相。此据龙川别志,然别志以为夷简奏除柬之两浙提刑。于实录及柬之本传皆不见历两浙提刑,恐即是除直集贤院,知邢州也。观夷简意止欲柬之不在其父旁耳【三三】,故超除直集贤院【三四】,令出守,而迪父子不悟,恐别志误记。今略加删削,附见此事。
  是月,开封府、淄州言蝗。
  闰六月戊午朔,诏天下有能告杀人者,赏钱五万。
  赐杭州学田五顷。
  己未,以东头供奉官朱吉为内殿崇班,左侍禁田继永为西头供奉官,并与极边差使。初,诏求尝隶马知节、曹玮麾下者以名闻,至是得吉等拔用之。朔历:景佑四年十月得殿直孙皓。实录无之,今不取。
  辛酉,命翰林学士张观、知制诰李淑宋祁编三馆、秘阁书籍。仍命判馆阁盛度、章得象、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