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断之。若汉人,即正其法。及三年不生事者,特迁一资。」
  九月戊午,定王元俨改封镇王。
  己未,诏御史台,自今三院御史非朝参无得私出。此事与前月戊戌所书皆当考,或必有故也。会要云宝元二年四月,以御史王素言,又申明降诏。
  丙寅,诏合门,自今入内都知押班,如昭宣使以上【一七】,即与客省使等为一班;皇城使副以下,并在皇城使之前,别作一行【一八】。太祖朝,都知押班率供奉官为之,内中祗应,裹头巾、衣褐衫而已。宰相吕夷简不考故事,辄升其班次,议者非之。都知押班裹头巾,衣褐衫,此据江休复杂志,又云许公升都知押班班次,不报御史台。至今每迁官,必奏免正衙。此事当考。
  戊辰,澶州官吏并坐王楚埽决贬官一等。
  庚午,诏审官院,大理寺详议、详断、法直官,自今非本司主判官同罪举者无得除。
  辛未,改永定军为永宁军,避真宗陵名也。县驿有同名者皆改之。
  甲戌,司封员外郎赵廓言:「前判大理寺,每集定急案,唯本案官系书,而他法官不与,恐不能尽心。请自今悉令签书,若议刑有失,则并坐之。」从之。
  丁丑,诏押赐诸路衣袄,每岁遣技术官,自今以合门久宣赞及勋旧子弟之贫者参用之。
  编敕既成,合农田敕为一书,视祥符敕损百有余条。其丽于法者,大辟之属十有七,流之属三十有四,徒之属百有六,杖之属二百五十有八,笞之属七十有六,又配隶之属六十有三,大辟而下奏听旨七十有一,凡此皆在律令外者也。于是,诏下诸路阅视,听言其未便者。寻又诏尽一年无改易【一九】,然后镂版颁行。
  辛巳,诏翰林学士、知杂御史而上,举常参官历同判一任无赃滥而才任繁剧者各一人,己之所亲及执政近属毋得举。
  又诏审官院,自今定差知州军,令中书审视,若懦庸老疾不任事者,罢之。
  壬午,徙知青州李迪知河南府。迪朝京师,太后语迪曰:「卿昔者不欲吾预国事,殆过矣。今日吾保养天子至此,卿以为何如?」迪对曰:「臣受先帝厚恩,今日见天子圣明,诚不知太后圣德乃至此。」太后亦喜。
  癸未,诏三司令商人在京师入中马草一千万束。
  冬十月丁亥,故太子左谕德崔遵度妻舒城县君何氏特封乐安郡君。遵度尝事上东宫,其子左班殿直仲思愿以所迁官回授母一郡封,上既许之,仍诏迁仲思官。
  辛卯,诏:「京东、河北水灾州军,己减秋税,听即本处输见钱,仍停科率一年。诉不及限者,亦体量减放。」
  甲午,诏:「在京诸军班诸所支月粮,令提点仓场官、三粮料院依排定诸仓年月界分,以军资高下给之。违者许人告,公人迁一资,百姓给赏钱三十千。」先是,上封者言诸粮料院所勘旁,多远近不均,有军营在西而给东仓,或在东而给西仓,固欲以邀求军人。事下三司,三司言:「凡支军粮,皆自粮料院先进样,然后三司定仓牔界分,而以年月次之。今城东十二仓贮江、淮所漕米最多,城南惟有米一仓,城西三仓兼贮茶,城北四仓贮畿内赋税及马料,所贮既不同,难据军营远近就支。自今诸粮料院如敢用此有所邀求,请重致于法。」故降是诏。按沈括笔谈云:太祖朝常戒禁兵,衣之长不得过膝,买鱼肉及酒入营门者皆有罪。又置更戍之法,欲其习山川劳苦,远妻孥怀土之恋。兼外戍之日多,人人少子,而衣食易足。又京师卫兵请粮者,营在城东者即令赴西仓,在城西者即令赴东仓,仍不许佣僦车脚,皆须自负,尝亲登右掖门观之,盖使之习力,制其骄惰,故士卒衣食无外慕、安辛苦而易使。今上封事者指陈粮料院勘旁之弊,不知乃太祖法也,更当详考表而出之。
  壬寅,御崇政殿阅虎翼武骑卒习战,迁补有差。
  丙午,京师地震。
  诏:「知州军、文武升朝官岁举见任判官、主簿、尉,有罪非赃私、有出身三考、无出身四考堪县令者各一人,转运使副不限以数。举者及二人,移注近县令。任满无赃罪,公私罪情轻,用刑无枉滥,捉贼无追扰,本部上治状,升幕职。再知县又无过谴【二○】,或有罪而公私情轻、职业愈修者,替还,引对,特迁京官。仍逐任与免选、纳粟及流外入令,皆增考举数。」先是,流内铨引选人朝辞,有老耄者授县令,上谓宰臣曰:「县令之职,有民有社,一邑刑政重轻,皆得自专,若非其人,为害不细,虽远方僻郡,尤当择人宣朝廷德意。此辈皆昏耄,使之临民,必有贪墨疲懦之弊。」会有上言乞奏举以充县令,乃降是诏。上云云,据张唐英政要,当考。
  丁未,诏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奏计京师,毋以土物馈要近官。先是,锺离瑾因奏计多载奇花怪石纳禁中,且赂权贵。殿中侍御史鞠咏、右司谏刘随皆劾瑾,咏请付御史台治,帝面谕瑾亟还所部,于是又条约之。
  枢密院言御马直于荣鬻自制紫衫,而开封府以军号法物定罪,请下法官议。而审刑院言紫衫荣所自制,非官给,难以从军号法物定罪。乃诏自今诸军班典买官所给军号法物者,以违制论,自余以不应为从重科之。
  壬子,复给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