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凭皇城司文字抽差,不得令使臣直行勾取。先是,有内侍邓德用传宣亲从第一指挥勾抽副校黄遂以下二百六十人赴昭应救火,无文字关本司,上以为非便,故有是诏。
  是月,河北大水,坏澶州浮桥。
  秋七月戊午朔,命户部副使、刑部郎中锺离瑾为河北安抚使,作坊使范宗古副之。仍诏瑾等所至发官廪以赈贫乏,其被溺之家存三口者给钱二千,不及者一千,溺死而不能收敛者官为瘗埋,已检放税外听就近输官,权停州县配率。其经水仓库营壁,亟修完之,庳下者徙高阜处【一二】。水坏官物,先为给遣。坊监亡失官马者,不加罪,第根究送所部。官吏贪暴者奏劾之。囚系狱者委长吏从轻决遣。其边防事机、民间疾苦,悉具经画以闻。
  辛酉,知光州、左领军卫大将军石普责授左监门卫率府副率【一三】,滁州安置;同判、秘书丞王植郴州长史。初,植讼普受所部赃,私用修孔子庙钱。及遣官即讯,而并得植赃状,故皆坐之。普寻徙颍州。
  壬戌,禁士庶僧道以朱漆黙榻。
  癸亥,以玉清昭应宫灾,遣使奏告诸陵。
  甲子,刑部郎中狄棐为契丹妻生辰使,作坊使陈宗宪副之。陈宗宪,未见。
  乙丑,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中书舍人、同修国史宋绶落学士。绶领玉清昭应宫判官,而宫灾,故责之。内侍为都监、承受者停降赎铜有差。道士杖脊者四人,决杖者五人。知宫李知损仍编管陈州【一四】,御史台鞫火起,得知损尝与其徒茹荤聚饮宫中故也。
  初,太后怒守卫者不谨,悉下御史狱,欲诛之,中丞王曙上言:「昔鲁桓、僖宫灾,孔子以为桓、僖亲尽当毁者也。辽东高庙及高园便殿灾,董仲舒以为高庙不当居辽东【一五】、殿不当居陵旁,故灾。魏崇华殿灾,高堂隆以台榭宫室为戒,宜罢之勿治,文帝不听,明年复灾。今所建宫,非应经义,灾变之来,若有警者,愿除其地,罢诸祷祠,以应天变。」而右司谏范讽【一六】亦言此实天灾,不当置狱穷治。监察御史张锡言,若反以罪人,恐重贻天怒。言者既觽,上及太后皆感悟,遂薄守卫者罪。
  议者尚疑将复修宫,讽又言:「山木已尽,人力已竭,虽复修,必不成。臣知朝廷亦不为此,其如疑天下何!愿明告四方,使户知之。」己巳,下诏,以不复修宫之意谕天下。改长生崇寿殿为万寿观。
  禁淮南、两浙、荆湖诸县镇买扑酒户,因民有吉凶事,辄出引目,抑配沽酒,违者听民告,募人代之。
  癸酉,出内藏库、榷货务缗钱各十万,下陕西、河北助籴军储。
  乙亥,诏殿直以上,自今不得换文资。又诏文武官奏荐别房子弟及异姓亲,年幼未得俸而本房无人食禄者,具以名闻。
  乙酉,罢辅臣所领诸宫观使名,从吕夷简、张旻、夏竦之请也。
  诏每年赐诸道州府军监衣袄,自今并就逐处依所降样制造,但遣使臣赍诏敕取赐,免自京般送之劳。从三司奏请也。
  八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诏曰:「先帝患吏廪不给,而廉洁者亡以劝,故并赐之公田。岁月浸深,侵牟滋长,狱讼数起,反以害人,重失先帝之意。其罢天下职田,官收其入,以所直均给之。仍委三司别为条约。」先是,上封者言职田有无不均,吏或不良,往往多取以残细民,请罢之。诏资政殿学士晏殊与三司、审官、三班院、吏部流内铨参议,皆以为然,乃降是诏。
  己丑,宰臣吕夷简加吏部侍郎、昭文馆大学士。
  辛卯,枢密使张旻改山南东道节度使,参知政事夏竦加刑部侍郎,复为枢密副使,枢密副使范雍、姜遵、陈尧佐并加给事中,尧佐改参知政事。竦与夷简不相悦,故以尧佐易之。
  御史中丞王曙为工部侍郎、参知政事。
  江南东路转运使王硕、两浙转运使司封员外郎刘楚并追官勒停,坐失保任也。保任何人,当考。
  甲午,诏国子监,进士自今以五十人为解额。
  戊戌,上封者言:「三院御史,故事,多出知州。比来王沿、李纮、朱谏并自知县除省府推官,遂为转运使副,擢任太速。请自今御史并举历知州、同判人,其见在台资浅者,且令出知州。」从之。此事当考,并九月己未日所书。
  自定折杖之制,长短广狭,皆有尺度,而轻重无准,官吏或得任情。至是,有司以为请,乃诏凡所用杖,重无过十五两,施印其上,责所部常验视之。
  己亥,诏命官犯正入己赃者,自今毋使亲民。
  癸卯,礼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鞠咏为契丹主生辰使,供奉官、合门祗候王永锡副之;职方员外郎、判三司理欠司张髃为正旦使,如京副使石元孙副之;户部判官、度支员外郎苏耆为契丹妻正旦使,内殿承制、合门祗候王德明副之。
  乙巳,诏边郡差官便籴军储,而谷多爉恶湿腐不可食,自今虽去官,无得免其罪。
  己酉,置江宁府沿江巡检二员。
  三司言:「旧制,臣僚限田三十顷,而止于一州之内。卜葬者或拘以阴阳之说,则举事为难。请听于他州别置墓田,毋得过五顷。」从之。
  壬子,诏:「戎州夷人犯罪,委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