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门祗候李居中按视「诏」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一九】固欲为人辨虚实耶「耶」原作「耳」,据编年录卷三、续通鉴卷三四改。
  【二○】因共诬诋「共」原作「并」,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二王钦若事迹改。
  【二一】至今凡十四年也「凡」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补。
  【二二】居人争献金银「争」原作「等」,据同上书及宋史卷三二四李允则传改。按东都事略卷二九及隆平集卷一六允则本传均作「民间竞以金银器献」。
  【二三】下令安抚司「下」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史补。
  【二四】使民夜纵游「夜」字原脱,据同上书补。按上引东都事略及隆平集均作「纵民夜游」。
  【二五】侵溢州城按宋会要方域一四之七作「漫流州城」,宋史卷九一河渠志作「漫溢州城」。
  【二六】如昨已经勘会转官及七年「会」原作「曾」,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一一之七改。
  【二七】并因公事降差遣移任无例磨勘者「勘」字原脱,据上引宋会要补。
  【二八】合具申请在京勾当臣僚已经磨勘转官「转」下原衍「运」字,据上引宋会要删。
  【二九】如朝廷特留一任上引宋会要「留」上有「更」字。
  【三○】并该七年申奏者「并该」,宋会要职官一一之八作「亦该」。
  【三一】勾当事及二年者「二年」原作「三年」,据阁本及上引宋会要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九十四
卷九十四
  起讫时间 起真宗天禧三年七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四
  帝  号 宋真宗
  年  号 天禧三年(戊午,1018)
  全  文
  秋七月戊午,崇仪副使史莹责授供备库副使,坐所治惠民河堤决,坏民庐舍故也。(本志作崇仪使,当考。)
  诏河东路不许携家赴任,州军有官员挈属在彼者,并令发遣离任。
  辛酉,知河南府冯拯,言父老、僧道、举人等列状,愿赴阙请车驾封中岳。上曰:「兹事体大,未可轻议。」令拯慰遣之。
  诏河北州军民有赴北界市粮及不系禁物,为北界所捕送者,并决杖一百释之。
  三司假内藏钱五十万贯、绢十万疋。
  学士院言:「准诏大理评事胥偃与试,偃乃盛度婿,又钱惟演亲戚,欲乞下别处。」诏送舍人院试。自是有亲嫌者并如例。
  壬戌,责授勾当翰林司、入内都知、宫苑使张景宗为左骐骥使,皇城使王遵度为翰林使,崇仪使李昭庆为西京左藏库使,勾当皇城司韩守恩、周怀政、蓝继宗并罚金,悉依前充职。坐翰林司药童挟刃入本署,杀其同类故也。(王遵度,宫邸攀附者,不详其里邑,见王继忠传。李昭庆,继隆长子,后改名昭亮。)
  癸亥,以久雨,命近臣诣庙社、宫观、佛寺、神祠祈祷。
  甲子,京东、京西、河北转运使言河决坏民田,输税艰阻。诏应经水州县,夏税许从便送纳,田产坏者特倚阁之。
  丙寅,光禄少卿薛颜言:「滑州自今月三日雨,五昼夜未止,河水增涨,北岸逼州城。请权徙甲仗、钱帛置通利军,其军民听从便迁徙。」诏颜规度固护,必不可则如所请。(考究竟曾徙与否。)
  丁卯,诏福建州军伪命已前部民子孙别籍异财,今祖父母已亡,诣官诉均分不平者,不限有无契要,并以见佃为主,官司勿为受理。寻诏江南诸州军亦如之。
  戊辰,诏以十一月十九日有事于南郊,命向敏中为天书仪仗使、南郊大礼使,寇准为天书同仪仗使,丁谓为副使,李迪为扶持使,翰林学士承旨晁迥为南郊礼仪使,学士钱惟演为仪仗使,太子宾客王曙为卤簿使,权知开封府马元方为桥道顿递使,入内副都知周怀政为天书扶持都监。自封禅已来,特命辅臣兼五使之职。及是,始复旧制。
  步军都虞候【一】、英州防御使冯守信自言占籍滑州,颇习堤防利害,即命为修河都部署、知滑州。崇仪使、入内押班邓守恩为修河钤辖,内殿崇班杨怀吉为都监。
  命内殿崇班、合门祗候张纶赴辰、澧、鼎州安抚招捉蛮人,知辰州史方、知澧州曹克己、辰澧鼎州都巡检使柴忠、荆南驻泊都监赵振同其事;供奉官、合门祗候张元晋赴施州安抚招捉蛮人,知施州刘永崇同其事。寻命纶知鼎州,其安抚招捉蛮人事悉罢。(张元晋,未详何许人。纶知鼎州在七月庚辰,今并书。招捉蛮人事亟罢,本史、会要并不详,当考。范仲淹志纶墓云:公之典辰、澧也。彼蛮人中彭姓一族【二】,称其强,占溪洞数州,署兄弟以为守,国家因其请焉。后乃骄叛边鄙,既袭城邑,朝廷患之。公至,筑蓬山馆,理新兴栅,以要其道,且省戍兵【三】,条举十事,不及四五,而有平凉之行,蛮又侵我。帝复召公曰:「佥谓彼可歼焉,朕惟弗忍,汝往图之。」公再拜稽首曰:「恶草虽微,天地不能绝其类。先王驱之,无猾夏尔。」帝曰:「俞,惟康厥民居。」公驰传以临,谓彼蛮者,不威不惩,不见利不劝。乃以谍夫骇其俗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