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在八月十八日,乞罢北外都水丞在九月十九日,为都水使者在十一月二十四日。)
  诏保安军牒宥州无得犯青唐界。(布录甲子。)又诏泾原、环庆各选步兵三千、骑兵二千,赴熙河路【一九】,令胡宗回分擘使唤。(布录甲子。十二月二日章楶云云。)
  朝奉大夫、权发遣河北转运副使黄实知陕州。(实,章惇亲,罢漕为州必有故,当考。)
  丁卯,枢密院言:「西蕃部族连结夏国,攻围城寨。统制官苗履等于青唐峗斩获首级甚觽。」诏各赐银合茶药有差。(布录十一月辛巳,令李彀体量,二十一日种朴战死,此时犹未奏到,十一月【二○】初一日到。)
  戊辰,权知一公城赵吉、押通远军蕃兵将王舜臣等弃城逃归河州。朗阿克章围一公城凡四十日,苗履、姚雄统兵驻河州,不能救。城中无水,兼平日取粮于河州,自被围,城中粮乏,日杀马食肉饮其血。吉、舜臣等遣人求援十辈,辄为阿克章所擒。马且尽,乃帅觽突围而出,转战百里,士卒获免十二、三。朝廷知吉等力不敌,竟宥其罪。(青唐录系此事于十一月末,今从陇右录。十月二十一日云「王舜臣有古枭将风」,或即指此人。更详考之。陇右录:赵吉,供奉官;王舜臣,侍禁。邸报十月二十七日:朝散郎、新差知怀州周秩奏曰:「今蒙恩差知怀州。伏见河北运判□安宪系是□安诗、□安素兄弟。臣在元佑初任太常丞,安诗任礼部员外郎【二一】,准朝旨议太皇太后御文德殿受册事,臣与安诗争论几一月,安诗缘此与臣有隙。后安诗任谏官,谮言蔡确诗事,谓臣唱言此风不可长,言臣是确党,又言臣不合入法云寺,蒙朝廷责臣知宿州。又臣任湖北提刑日,其弟安素知岳州,与苏辙表里,先奏乞避臣,又诬奏臣窃虑别有捃摭,便蒙朝廷罢臣送吏部。今在怀州,正在安宪所部,窃虑挟恨捃摭,难以自安,委是依条合该回避。伏望圣慈哀怜臣母见年七十七岁,所患未安,乞特降睿旨,改除臣淮、浙沿流一郡,臣愚不胜恳切奏闻,伏候敕旨。」贴黄:昨议太皇太后受册事,未降朝旨前一日,都堂召礼部太常寺官议,宰相吕公着亲书:「拟依明道二年故事御文德殿。」臣与本寺官言:「明道中,礼官利瓦伊等所定仪注,凡御崇政殿,后来降诏改御文德殿,文德殿系外朝,恐当有内外之辨。」次日,三省同奉圣旨,依明道二年故事,太皇太后御文德殿受册,令礼部、太常修定仪注。其时卿、少在假,臣率本寺官三至礼部,执议合依典礼,只御崇政殿。惟□安诗附会吕公着,力争不从,取责到礼直官状,称礼部、太常寺所议不同,各具议状上朝廷。臣与太常寺官具状申尚书省,称明道二年御文德殿不合典礼。是日,太后降手诏,只御崇政殿。尚书省退状还本寺收管,文案具在。安诗缘此憾臣,屡有中伤。今臣在安宪部下,不敢不乞回避,伏望圣慈矜察。又贴黄:臣已申尚书省,乞朝廷指挥,候朝旨见讫或不许,一面起发前去怀州听候,今来所乞朝旨次,要考议文德殿受册事。案此事与正文不相蒙,当因同月附入。)
  注  释
  【一】浩去新州不真阁本「真」作「直」。
  【二】再荣为侍禁宋会要蕃夷六之三四「侍禁」上有「右」字。
  【三】率觽解围一公错凿城阁本「率」上有「方」字。
  【四】别制新旗数百竿阁本「百」作「十」。
  【五】讲画官句仲甫专切管句兴煎东西两川盐井「画」原作「书」,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三三改。又「兴」下原脱「煎」字,据上引宋会要及文义补。
  【六】师聪按宋会要蕃夷七之四三作「彭师聪」。
  【七】彭汝顺按上引宋会要作「彭仕顺」。
  【八】郑佑原作「郑佑」,据阁本及上下文改。
  【九】别无回河处「回」原作「固」,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二哲宗皇帝回河下改。
  【一○】俞瑾原作「于瑾」,据阁本、活字本及上下文改。
  【一一】元丰二年决内黄口按宋史卷九三河渠志、续通鉴卷八六俱云:「哲宗元符二年六月,河决内黄口。」疑此处「元丰」当作「元符」。
  【一二】□安持率监司连衔保奏「连」原作「运」,形近而讹,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三】今定为主议官「定」字原脱,据阁本及上下文补。
  【一四】一员姜达「一」原作「二」,按核算人员,与下文「已上通计十五员」之数不合;又云「二」而其下仅列姜达一人,亦属显误,今据阁本改正。
  【一五】系北京界河堤第三第四第七铺水口「系」原作「孙」,据阁本改。
  【一六】耳目之所闻见「闻见」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一七】黄思原作「黄恩」,据阁本及上下文改。
  【一八】大水暴涨十余丈「水」原作「小」,据阁本改。
  【一九】赴熙河路「赴」原作「起」,据阁本改。
  【二○】十一月原作「十二月」,据阁本、活字本及本书卷五一八元符二年十一月己巳条改。
  【二一】安诗任礼部员外郎「任」原作「在」,据阁本、活字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