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分析不候朝旨,擅结约蕃部攻瞎征因依闻奏。仍下孙路兼程赴熙州,体问王赡所陈虚实。如有实状,即责王赡军令状奏听朝旨;如不可为,即一面多方抚遏,务要令青唐一带上下宁静,不至疑贰生事。又戒孙路以准备防秋及经营进筑等事。
  诏今后太仆寺合支外路马军,并依元丰条令军人就骐骥院调马。其元佑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令从京差人牵送指挥勿行。(新削。)
  癸卯,诏差内侍省押班阎安替入内供奉官、勾当内东门司李彀按阅开封府界京东路将兵。(御集八月二十八日下。)
  甲辰,朝请大夫、集贤殿修撰、新知秦州胡宗回权知庆州,陆师闵依旧知秦州,兼提举茶马,罢新除户部侍郎之命。
  先是,龙图阁待制虞策自青州改杭州,入对,上欲留策为户部侍郎,而黄履以为不可。是日,履奉祠,曾布同三省对,因乞令师闵仍旧,以启上意,上从之。已而策果留为户部侍郎。(策留试户侍在九月四日。)上尝问布:「策可留否?」布曰:「策于元佑中在言路甚久,无一言疵瑕可指,所宜旌别,若以为侍郎有余矣。」
  又尝言士大夫元佑中论议多不正,布曰:「如诋斥先帝,非毁政事,语言无所顾避,此天下以为可诛。其闲偶于文字中有隐约疑似之言,则似亦可恕,如赵垱、朱京之类是也。」上笑曰:「若如此求瑕,则章惇文字中亦有此等语言可指。」布曰:「圣谕尽之矣。」又尝言曾旼极惺惺晓事,布曰:「旼为学及文词、吏事皆可取,但凶险邪慝,亦觽所共知。如蹇序辰辈亦岂不惺惺晓事,但处之太过其分。兼此等人不可寘之要近尔。」上笑曰:「恁地底多惺惺。」布退,称德音不能已。
  三省言:「国子监丞毕仲愈言:乞诏近臣申讲六官之议,达之天下。州置六曹参军,而省去职同无补之员。」右司郎中吕温卿言请诸路监司及诸州县依省部六曹所主事务格目【二七】,分作六案。诏送详定一司敕令所。
  乙巳,户部言:「印钞差误或损污墨色不均者,当官毁抹上历,拘管勒偿纸价。即私印换者,论如盗用余印律;盗白钞者,论如盗官文书律;已经书印圆备者,论如盗重害文书律。并许人告捕。内盗白钞并已书印圆备钞者,依在京通用格赏,主守不觉察,杖八十,知情者与同罪。」从之。(新削。)
  高邮军言飞蝗抱草死。(玉牒。)
  注  释
  【一】法不可移别路「移」原作「以」,据阁本改。
  【二】礼宾使知保安军李沂为秦凤路钤辖「李沂为」,原作「李为沂」,按「李沂」乃人名,本书屡见,现据阁本及本书卷四八○元佑八年正月壬寅条小字注、卷五○四元符元年十二月己卯条乙正。
  【三】乞除轮举官依旧法外「法」原作「发」,据阁本改。
  【四】其同奏官于元举下更减一等科罪阁本「举」下有「官」字。
  【五】不与诸弟同处阁本「诸」下有「兄」字。
  【六】今来牵复节镇「复」原作「服」,涉上下文而误,现据阁本改。
  【七】乞以提举崇领补治永裕陵沟井为名等事「名」原作「各」,据阁本、活字本改。
  【八】并令本司申枢密院覆奏「本司」原作「有司」,据阁本改。
  【九】乃出于旼之议论「于」原作「放」,据阁本改。
  【一○】尚书省言「言」字原脱,据文义补。
  【一一】并举所知堪充是何任使闻奏「举」原作「指」,据阁本改。
  【一二】已上给出嫁诸女并至二千贯止阁本「二」作「三」。
  【一三】又乞修河北城壁「城」下原衍「堡」字,据阁本及下文删。
  【一四】逐州军知州通判「逐」原作「遂」,据阁本改。
  【一五】自陈父中散大夫令图「陈」原作「臣」,「令」原作「合」,据阁本及本书卷四一六元佑三年十一月甲辰条、卷四九三绍圣四年十二月乙未条、卷五一七元符二年十月甲子条改。
  【一六】前朝侍从臣卓尔风采乃如此「侍」原作「待」,形近而讹,据文义改。
  【一七】不得以探报稀少懈弛「少」原作「小」,据阁本改。
  【一八】权知开封府路昌衡亦举周彦质堪刑狱馆阁「举」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九】陈瓘尊尧录言封事云「尊」原作「遵」,「录」字原脱,「言」原作「裕」,据阁本及宋史卷三四五陈瓘传改补。
  【二○】士志畏怯「志」原作「皆」,据阁本改。
  【二一】惟陛下图之「陛」原作「升」,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二】公绪亦虚上二级「二」,阁本作「三」。
  【二三】三省枢密院同呈送制勘所一就根究「同」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四】缘泾熙两路各欲进筑城寨通接边面「泾熙」原作「熙渭」,据阁本及下文改。
  【二五】青唐二十三头项兵马「二十三」,阁本作「二十」。
  【二六】不管引惹边患「不管」,阁本作「不得」。
  【二七】依省部六曹所主事务格目「主」,阁本作「立」。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五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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