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得荐士,故多非其人,然亦未尝专出于执政也。今两制等初以名闻,则猥曰『已系监司、省郎』,更令别举;后来所荐既已应格,则又弃而不用,乃以私意外召杨畏。畏见受永兴军路提刑,独非监司乎?前日以此拒人,而今日躬自蹈之,威福自任,反复如此,举官之诏,遂成虚文,祖宗法度,日益废坏,臣等窃为陛下惜之。况二圣临御,仰成辅弼,若言路渐布私党,则政事得失,何由尽达天聪?为大臣之计则安,为陛下之虑则簄矣。伏望圣慈鉴前代奸邪蒙蔽之患,循圣人开广聪明之理,罢畏新命,以示至公。」
  又言:「祖宗以来,尤重风宪之任,必得公正之士,付之弹劾之权,所以纠察百僚,振肃纲纪,虽在人主,未尝敢以己意用之,必命近臣与台谏长贰更互奏举,以协中外之望。如畏者,初无自立之誉,又非应诏之荐,忽蒙简拔,甚喧物议。昔王安石当国,惟以破坏祖宗法度为事,每于言路,多置私人,持宠养交,寖成大弊。今朝廷之政,率由旧章,岂容台臣更蹈覆辙?伏乞陛下审察事理,罢畏新命,再令近侍各举所知,庶使端良,不废故事。」
  又言:「窃闻议者以谓本朝尝用旧人,乃欲持此沮抑公论。臣伏观祖宗以来,虽有复召之例,率皆风节暴着,为搢绅所服,如吕诲之类者,方可不用奏举,再授言职。今杨畏从王安石学,议论驳杂,及吕惠卿用事,又倾心附托,后缘舒亶之荐,得为御史。观其所主,固已刻薄,考其素履,尤为乖异,岂可为有故实,妄引匪人?窃谓朝廷不至乏才如此之甚。伏望陛下审察义理,罢畏新命,庶几言路纯一,觽听不惑。」
  又言:「窃惟御史之官,朝廷虽有复召旧人之例,谓宜审其材实,参以公议。如畏之趣向乖僻,附丽奸邪,搢绅之间,多所鄙薄,非独出于臣之私言也。况元丰之末,已尝任用,在职之日,苦无建明,虽粗曾弹击贵近,亦是承望权臣风旨,为之鹰犬。今若不考其素,轻授风宪,匪人得进,寖望言路。伏望圣慈深赐省察,检会臣累奏事理,早降指挥,罢畏新命,以称陛下为官择人之意。」(五月二十二日,乃从安世等言,畏改工外。王岩叟系年录云:畏除御史,言路讥畏学王荆公,附惠卿,主舒亶,遂罢。)
  御史中丞梁焘言:「臣窃闻近除杨畏监察御史,召命既下,畏凡再辞,诚意激切,盖有不忍于其亲者。观其心,于事亲则足矣,于事君则有所未暇也。古人有言,忠孝不两立,此虽非圣人之道,然无伤于士君子之行也。伏愿陛下成畏之孝于今日,而责畏之忠于异时,特允所乞,以安其分。」(刘安世、朱光庭攻畏甚力,而梁焘独有此奏,不知何也,附见当考。初除畏御史,在三月二十六日,罢在五月二十二日【八】。)
  陕西路转运判官游师雄为提点秦凤等路刑狱,提点秦凤等路刑狱张舜民赴阙。(政目二十六日张舜民赴阙,当考。梁焘集有荐舜民两奏。舜民传云:为秦凤宪,未几,以考功员外郎召,舜民力辞,许还旧任。俄除殿中侍御史。五月二十二日,舜民为殿中侍御史。)
  知河南韩缜言,太中大夫致仕程捠身亡,请以其弟琉特权管西京国子监。从之。(琉何官,当考检附。)
  是日,都省吏时忱出职,任永寿归吏部。(政目三月二十六日,又二月二日可考。板数错乱,又恐是正月二十八日。)
  壬辰,工部言,车驾幸琼林苑、金明池,旧制三月下旬取旨。诏今岁权罢,仍旧令支赐。
  龙图阁直学士、正议大夫吕公孺卒。赠右光禄大夫。
  注  释
  【一】大河信水向生「信水」二字原倒,据阁本及宋会要方域一五之一四乙正。
  【二】起支请给「给」原作「结」,据阁本改。
  【三】未论河北生灵之患「未」原作「末」,据阁本改。
  【四】将来取旨去处工役「工」原作「上」,据上下文改。
  【五】必以颂为耆旧「耆」原作「老」,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九六用旧臣改。
  【六】持有形迹「持」原作「时」,据阁本改。
  【七】塞门「塞」原作「寨」,据正文改。
  【八】罢在五月二十二日「二十二」原作「二十六」,据阁本及本书卷四四二元佑五年五月丙戌条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四十
卷四百四十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五年三月甲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四十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五年(庚午,1090)
  全  文
  三月甲午,侍御史孙升言:「臣闻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鴜政事失于下,则天变见于上,如影向之应形声也。伏见自春以来,雨泽愆期,圣虑焦劳,至诚恻怛,忧念元元,祈祷天地、宗庙、神祇,可谓至矣。然云屡密而不雨,或雨而不能擌霈,未副陛下焦劳之意者,何哉?岂冤抑愁叹有所未伸,以伤天地之和气耶?鴜匹妇邝冤,犹能致旱,况搢绅士大夫乎?窃见比部郎中刘宗杰,昔年因执政与御史协比,追摄宗杰系狱,都省人吏希旨为奸,宗杰久负屈抑,一旦身居刑部,因见从初行遣不公案牍,恚愤不平,遂再三论列。虽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