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奏:「本司准朝旨,将安疆寨给赐夏国,见已依节次所受朝旨施行外,据本处将官等赴本司称:『昨自收复安疆寨后,其东则与旧寨荔原堡,其西则与旧寨柔远堡次及怀安东谷地相接连,逐寨界蕃部人户,为见安疆开拓疆土,遂与安疆寨接连,亦合侵展向外耕种住坐。今来朝命只令给赐安疆寨,即无明文将应系侵展到地土一例给赐,未委两邻旧寨接连侵过西界耕种人户,合与不合一例起遣迁移?』本司看详元降朝旨虽无明文,缘既是给赐安疆寨与夏国,即应缘收复安疆寨后来接连安疆一带侵犯地土,理合随寨给赐。不应独赐废寨,而两邻侵耕之地尚有顾吝,他日又致西人造端起事,再烦朝廷理索。要之,左右一带边面,恐合以未置安疆寨以前旧管之疆界为限。本司虽已如此面谕将官施行去讫,窃虑万一有未合朝廷处置之意,伏乞速降指挥。」(纯粹十月十八日奏此。)
  诏:「安疆寨外汉蕃人户,并依所乞先次迁移,即不得匆遽,却致人户惊扰。其葭芦、米脂、浮屠寨外,如有住坐人户,亦令依此施行。」(诏语用旧录所载增入,仍全载旧录本文如后。枢密院言:环庆路经□司奏:「准鄜延路经略司牒:夏国指定十一月十日交付人口,却欲何日受领四处废寨。窃度夏国必是于其日放出人马,逼胁惊扰。所弃四地住坐蕃汉弓箭手散在郊野,皆有窖藏斛食及土棚屋室,彼既以人马相临,利在抄夺,迭喧惊逐,遂致委弃,虽有防护人马,岂能周遍?欲许令自今便将弃地内汉蕃人户先次迁移,候了绝,接续将寨内官物亦行般运,务于交送人口日前毕事。」诏:「安疆寨外汉蕃人户,并依所乞先次迁移,即不得匆遽,却致人户惊扰。其葭芦、米脂、浮屠寨外如有住坐人户,亦令依此施行。」旧录载环庆路奏具此,然诏旨却是答纯粹奏安疆寨外事宜,环庆两奏,旧录但载其一,虽文稍简□,却失事实。今并存两奏元本,仍以旧录所载附注其下。)
  刑部言:「开封府奏:『元降权宜指挥,欲乞将窃盗至徒刺填一节先次住罢外,其强盗不该刺配之人,乞依旧存留刺填厢军。』欲依所奏。」从之。
  戊午,河北都转运使兼外都水使者、集贤殿修撰范子奇依旧直龙图阁、权河东路转运使。(八月二十二日。)
  己未,刑部言:「元丰刑部格,制勘案主鞫狱根究体量过犯,逐案所行首尾相干,有合行事节,却行往复,显见烦费。欲将制勘、体量案并为一案,所贵事体相知。」从之。
  诏归明人任升朝官已上合丁忧,除依式给假外,特免持服。
  壬戌,权发遣京西路转运副使宇文昌龄为左司员外郎,权发遣同州,承务郎张景先权京西路转运判官。(据此必缘再议回河,故复用,当考。)金部郎中邵龠□虒权知同州。
  三省言:「诸路转运司借朝廷封桩及常平等钱,籴买预买物斛,令提刑司拘管,候转运使收簇钱对行交拨。虑互相盖庇,致违条法,欲令户部觉察,如有违者,依擅支用朝廷封桩钱物法。」从之。
  是月,宥州牒,随相度将所非赐城寨,依绥州例定界。令保安军牒,依绥州。(政目有此,并十二月末、明年正月二十四日当考。)
  注  释
  【一】特留圣虑「圣」原作「深」,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为直集贤院兼侍讲「为直」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三】夫以一渠犹能疲秦「一」原作「二」,据阁本及范太史集卷一七又乞罢回河札子改。
  【四】梢草之价「梢」原作「稍」,据阁本改。
  【五】逐旋体量闻奏「旋」原作「施」,据阁本改。
  【六】李琮「琮」原作「宗」,据阁本、本卷上下文及宋史卷三三三李琮传改。
  【七】臣前月二十日上殿「臣前」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八】秦汉国太夫人李氏进封荆雍国太夫人「汉」、「雍」二字原脱,据阁本、活字本补「汉」字,据阁本补「雍」字。
  【九】日参「日」上原衍「一」字,据阁本删。
  【一○】即具合消人数「合」原作「令」,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一】侍从「侍」原作「待」,据阁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三十五
卷四百三十五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四年十一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三十五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四年(己巳,1089)
  全  文
  十一月丁卯朔,户部言:「诸路进贡之物,不许附递,并令转运司于顺便州军类聚,计纲起发上京,差人管押。」从之。(新无。)
  戊辰,诏:「今后三省录事、都事并依条拣试选人或取法官,逐省各一员。其初取外人,仍合用销减员阙取填。」(政目云:「三省录事、都事依条例试选人及法官,逐省各一员。」)
  诏:「文彦博乞致仕,已断来章,如别有进入文字,仍许收进。」
  己巳,故陈州观察使、陈国公仲合之嫡长子、右武卫大将军、涪州刺史士关为陈国公。
  庚午,三省言:「旧制,京朝官已上各分进士、余人,自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