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人之势不胜也。仁宗皇帝庆历中,韩琦、富弼、范仲淹辈当代名臣,一时并进,其后未久,皆不免为小人谗毁排陷,相继逐去。然上赖圣明,终得免大祸,复被收进,建立功业者,内外多正人,奸不能胜也。故君子在上,小人失志,必为倾害之计。今朝廷清明,幸无恭、显之患,而陛下圣哲,好正直而恶邪佞,臣之所忧者,恐正人之势,不得如庆历时能胜小人也。
  小人之志,趋利而已。自二圣临御以来,开廓大度,并包同异,无所不容,宜皆得其尽心为用;而怏怏之人,尚敢阴怀二心,潜藏恚恨,投隙害政,依违观望者,彼诚见皇帝陛下渊默谦恭,未甚可否朝政,不知圣意他时所属,将谓天下之事未大定也。殊不知太皇太后陛下保佑辅翼之者,罔不备尽,而皇帝陛下虚心听纳,灼见是非者,盖已久矣。臣载念人主以一身临天下,其动止语默之微,上系宗社之重,下统生民之命,虽皇帝陛下仁圣之德,出于天禀,而修心正身之道,宜深有资于太皇太后陛下母仪之训也。
  昔者,周公之辅成王,复辟之后,作立政以戒用人,故成王宜民宜人,见于假乐之诗;作无逸以戒逸豫,故成王持盈守成,见于凫鹥之诗,后世称三代之隆者必先焉。霍光有功于汉室,而奸臣上官桀与藩王等谋为奸变,上书诬光之罪。是时,孝昭帝年十四,察见忠之与诈,诛灭桀等,益信任光,于是汉室几危而复安。臣不胜愚恳,伏望太皇太后陛下深念周公所以戒成王之意,拥佑开导,以成就皇帝陛下之德;凡人之才如何为正,如何为邪,事之理如何为是,如何为非,日夕讲论,以立万世不拔之基。伏望皇帝陛下深鉴古事,体汉昭帝之明,以辨忠邪,使它日奸言异论,不可得而入;常思太皇太后陛下之言,无疑于心,无怠乎听,庶以永承祖宗之业,天下幸甚!臣孤外之臣,蒙陛下拔擢不次,由言路而进,不敢避怨,不敢希恩,唯期循守公道,以报万一。然前日失意之人,其党布满内外,皆与臣为雠也。身迹惴惴,危若累卵,非陛下洞照愚直,力赐保全,安有今日?故臣缘近日两蒙宣谕之旨,辄为此言,以推广圣意。若使涓尘有助海岳,则臣虽死无憾。贴黄:「臣奏此书,别无施行,止为昨蒙宣谕,故因而欲推广圣意。愿无疑无懈,常以辨别忠邪为心,坚守今日政事,庶免他日奸谀之言可以浸润动摇,臣书大意如此而已。伏乞留中省览,使蝼蚁之诚,或补万一。」
  又贴黄:「今内外异议之人,日欲摇动陛下之政,不可不察者。昔时,王安石所行事,逆民而背理,然人不敢摇者,何谓也?盖有严刑峻责,言之者有罚,故人畏之,敢言者少也。今朝廷为政,顺民而循道,然人敢言者,何谓也?盖陛下□仁大度,招言纳谏,唯恐人之不言,言之者无罪,故奸人妄意而作也。故役法一事,自元佑元年改作差法,乃是将祖宗差役法及先帝雇役法参而用之,又令监司、州、县博访利害,逐旋申明,自后四方论列不一,虽小官贱士,肆口所言,以申其愤,今其法摇动改变者,十之六七矣,近日又将科场一事,摇动荧惑。昨元佑元年,两制、侍从、台省臣僚,讲议定夺,凡一年有余,又经圣览,方此施行,亦是将祖宗先帝之法,合诗赋、经义为一科,是万世有利无害可行之法。今人情已定,止是安石之党,力要用经义。臣愿陛下坚守已行之法,勿为浮议所动。」
  又贴黄:「科场事,臣见与宰相已下参议,必为陛下坚守此良法,非久必须进呈。然为论列者不已,故先奏知,区区孤忠,惟冀省察。」(立进士试四场法【一一】,在四月十八日戊午。)
  注  释
  【一】如辨黑白而无疑惑之心「如」原作「知」,据尽言集卷四论胡宗愈除右丞不当改。
  【二】郭君「郭」原作「国」,据同上书改。
  【三】左司谏韩川「左」原作「右」,据本书卷四○九元佑三年四月甲申条、太平治迹统类卷一八宣仁垂帘圣政、宋史全文卷一三上及同上书改。
  【四】清臣罢尚书左丞「左」原作「右」,据尽言集卷四论胡宗愈除右丞不当、宋史卷二一二宰辅表、卷三二八李清臣传改。
  【五】论语「论」字原脱,据论语子张补。
  【六】即可篃布星度「篃」原作「偏」,据宋会要运历二之一三改。
  【七】以占测为主「主」原作「言」,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八】正所以述成先帝之盛德美志「之」原在「德」下,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九四变新法改正。
  【九】非欲陛下苦治朋党也「朋」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以谓改父之道「道」原作「臣」,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九四变新法改。
  【一一】立进士试四场法「士」原作「七」,据阁本及本书卷四二五元佑四年四月戊午条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二十四
卷四百二十四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四年三月乙酉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二十四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四年(己巳,1089)
  全  文
  三月乙酉,知广州、宝文阁待制蒋之奇为江、淮、荆、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