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本乙正。
  【一六】太皇太后出入仪卫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一宣仁垂帘「太皇」上有「诏」字。
  【一七】自冬涉春「涉」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七逐小人补。
  【一八】编类章疏「类」原作「录」,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卷一八哲宗纪绍圣元年五月癸丑「编类元佑髃臣章疏及更改事条」句改。
  【一九】须更详「更」原作「考」,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府界诸路耆长壮丁之役宋会要食货一三之一「耆长」下有「户长」二字;本卷下文亦有「看详所募耆、户长」句,疑此处有脱漏。
  【二一】乞相度黄河利害所宋会要方域一五之一○「乞」下有「下」字,疑是。
  【二二】河东军兴「兴」原作「兵」,据阁本及宋史全文卷一三上改。
  【二三】己酉原作「乙酉」,按是月无「乙酉」,现据阁本改。下同。
  【二四】进退之事「事」原作「时」,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五】今仍附二十一日阁本、活字本「日」下有「后」字。
  【二六】其当去者一也「者」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七逐小人及下文补。
  【二七】诛求民财忠肃集卷七劾论蔡确十罪「诛」上有「以」字。
  【二八】陵行属官「陵」,上引忠肃集及长编纪事本末作「随」。
  【二九】确之罪恶如此「如此」原作「如山」,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三○】使之外补阁本无此四字。
  【三一】隶属京西第十将下「隶」原作「练」,据阁本改;「京西」原互倒,据上下文乙正。
  【三二】臣窃惟陛下祈祷甚勤阁本「勤」下有「苦」字。
  【三三】又忘避位之心「忘」原作「忌」,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七逐小人改。
  【三四】臣以微官上引长编纪事本末作「臣以言为官」。
  【三五】乃是人臣献可替否之意按上下文义及本书注例,疑此句「乃是」上当脱「新录辨曰」及其它文字。
  【三六】复有诏放正谢及恭谢「放」原作「改」,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八有辞放正谢札子。作「改」无义,现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七逐小人改。
  【三七】欲与诸公商议疏事「疏」,阁本作「数」。
  【三八】已是非一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六三三省咨目「一」上有「不」字。
  【三九】其将官讨捕者「其」原作「有」,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四○】又太皇太后亦应知其大功「大功」,同上书作「功大」。
  【四一】愿诸公进呈秉国文字时「秉国文字时」原作「秉国时文字」,据同上书乙正。
  【四二】若西人如往年兴兵压境「如」字原脱,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六三密院咨目补。
  【四三】彼若放箭我射何伤「我射」原互倒,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乙正。
  【四四】岂顾此微茫赏物「顾」原作「愿」,据同上书改。
  【四五】如与人班行「与人」原作「何又」,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六三及文义改。
  【四六】虽云猥贱「贱」原作「贼」,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四七】然监牧亦不可不一面早差官相度兴复「牧」原作「收」,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及本条注文改。
  【四八】吏去其签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去」作「云」。
  【四九】虽日多接武「多」,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作「夕」。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六十五
卷三百六十五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元年二月庚申尽是月庚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六十五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元年(丙寅,1086)
  全  文
  二月庚申朔辛酉,诏京东西、淮南安抚、转运、提刑司,体量巡检、县尉老疾不任职之人,选官对移或奏差,具因依以闻。
  又诏:「大名府自经水灾,民田多渰浸,耕种未得,人户艰食。向虽赈济,尚虑官司拘制,使被灾之民,未蒙恩泽,可委大名府安抚使韩绛询访赈济。」
  馆伴高丽使言,高丽人乞开宝正礼、文苑英华、太平御览,诏许赐文苑英华。
  诏军器监将诸路未造军器,如有须合制造,即以闻。(新录削去。)
  枢密院奏请:诸军年七十,若病患假满百日或不堪医治差使者【一】,诸厢都指挥使除诸卫大将军致仕;诸军都指挥使、诸班直都虞候带遥郡除诸卫将军致仕;诸班直、上四军除屯卫,拱圣以下除领军卫:仍并以有功劳者为左,无功劳者为右。从之。
  枢密院言:「非将官驻札处军马,欲乞府界、京东西路差本处都监或监押一员充训练官,依将敕施行;仍选留押队一员,余并减罢。遇全将差发,许本将指名奏差小使臣二人权充,归营日罢。」从之。
  又言府界、五路保甲已罢团教,应保甲赴教日止用民间衣装,不得勒令别造。从之。
  讲筵所乞借实录,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