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惟知行法而已,不恤其它。则宜其百姓疲敝而无告也。然则郡邑之弊,守令知之;一路之弊,监司知之【三三】;茶盐、利局、民兵、刑法、差役之弊,提其局及受其害者知之;军政之弊,三帅与将领者知之;边防之弊,守边者知之。伏望陛下特下明诏,内则敕六曹、四司、九寺、三监、三帅、百司,外则敕监司、提举、提点、边臣、牧守,以至令佐、监当、曹掾,各使条陈本职及所经历之利害,无或隐蔽。曰:某事利人益国,可以兴行;某事烦扰劳费,可以简省,某事蠹害公私,可以厘革。限一月内闻奏。亦可因其所陈,略知其人之才识。然后陛下参命近侍与大臣,审择而行之,流为霈泽,被于万方。如此,则元龟献兆,庶绩咸熙,尧、舜、三代之政,可不劳而成。惟陛下留神省察,特赐施行,则天下幸甚!(六月二十五日求言。)
  注  释
  【一】修相国寺塔「相」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邓州淅川县春夫「淅」原作「浙」,据阁本,宋史卷八五地理志一、九域志卷一改。下同。
  【三】到任一年所入「入」原作「欠」,据阁本改,方与上下文义相合。
  【四】则神孙观陛下之法「神孙」原作「臣庶」,按此时宣仁太后垂帘,「神孙」系指哲宗,现据阁本及琬琰集卷三改。
  【五】斥宋用臣等出就外省「宋」原作「案」,据阁本改。按下文注及本卷戊子日又见「宋用臣」,宋史卷四六七宦者传有宋用臣传。
  【六】责以掊克扰民「克」原作「刻」,据阁本改。按本卷前载黄降言沈希颜聚敛掊克,语出诗大雅荡「曾是掊克」。
  【七】又以黜罚惧之「罚」原作「罪」,据阁本改。按下文两见「黜罚」,与上句「爵赏」相对。
  【八】上惑圣聪「聪」原作「听」,据阁本改。
  【九】自奉行新制后「奉」原作「奏」,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宪追入内副都知「追」原作「进」。按本书卷三五二载元丰八年三月甲午朔「李宪追入内副都知」,又宋史卷四六七李宪传载宪原为入内副都知,元丰末坐妄奏功状罢内省职务,据改。
  【一一】浦冲宗回等迁官「冲」字误。按本书前载四月丁亥诏遣浦专捕陕西京西路军贼王冲,注六月十七日获冲,是冲非官,尤不得转官甚明。
  【一二】有君人之度「君人」,阁本作「人君」。
  【一三】臣远从外服召至左右「召」原作「后」,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五用旧臣改。
  【一四】粗成条贯「条」原作「修」,据阁本改。
  【一五】惟上帝不常「不」原作「之」,据阁本及书伊训改。
  【一六】恤我则后虐我则雠此乃书泰誓语,原书「恤」本作「抚」,似系宋人改字。
  【一七】自古奸臣将欲诛锄善人「古」原作「故」,据阁本改。
  【一八】则不期于侈而侈心自生前「侈」字下原衍「心」字,据阁本删。
  【一九】沈于酒德哉此乃书无逸语,原书「沈」本作「酗」,似宋人避哲宗嫌名改。
  【二○】故孔子曰天子有诤臣七人此引孝经语,「诤」本作「争」。
  【二一】及州县常切觉察「切」原作「窃」,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二】民间疾苦「苦」原作「若」,据阁本、活字本改。下同。
  【二三】以资政殿学士「殿」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三求直言、宋史卷三三六司马光传补。
  【二四】时光欲招党人阁本「招」下多「其」字。
  【二五】自「有请」至「纷至矣」三十四字删去按字数为三十三字,如此则语不可解,当以删「时光」以下三十一字为是,「有请」二字属上。
  【二六】自来教阅事艺无法「阅」原作「册」,据阁本及宋史卷一九五兵志九改。
  【二七】仍今后不得违法招刺小弱不堪习战之人「刺」原作「敕」,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卷一九○兵志四改。
  【二八】仍令学士院降遗诏「院」字原脱,据阁本及宋史卷一六二职官志二补。
  【二九】则向去国用必至不足「向去」原作「度支」,据阁本改。
  【三○】乞陛下广开言路「开」原作「闻」,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一】庶言同则绎「庶」字原脱,据书君陈补。
  【三二】今月二十五日僭妄上言用人「人」字原脱。按此奏论荐多人,前文司马光奏有「昨僭妄上言用人等事」,此注下又有「亦无二十五日所奏用人事」,据补。
  【三三】监司知之「监」原作「职」,据续通鉴卷七八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五十八
卷三百五十八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八年七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五十八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元丰八年(乙丑,1085)
  全  文
  秋七月甲午,门下省言:「本省文字各有日限,其承中书省、枢密院得旨文字,吏不分缓急呈押入进【一】,已得画,职级方点检签书,虑有差舛。欲自今承受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