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详见上「详」字疑当作「常」。
  【一七】今删去七十六字按文义自「宣仁圣烈」至「何可更充内侍」,应为七十九字。
  【一八】容有不必闻上之理「容」原作「密」,语意未明,现据阁本改。
  【一九】则珪不可以不责「不责」,阁本作「无责」。按下句「则臣不可以无罪」,似阁本义胜。
  【二○】又知先帝太皇太后听用阁本「听用」上有「常」字。
  【二一】及见今侍从间甚有知其详者「侍」原作「待」,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二】故金紫光禄大夫原作「故金紫光禄」,据宋史卷三一二王珪传及太平治迹统类卷一八宣仁垂帘圣政改。
  【二三】时钦圣后垂帘特与士育改文资「时」、「特」二字原互易,据阁本改。
  【二四】除环庆路经略安抚司干办公事「司」原作「使」,据阁本及宋史卷一六七职官志七改。
  【二五】除知北平军「北」原作「兆」,据阁本及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二改。
  【二六】遵裕丧师数十万「师」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七】而宣仁圣烈皇后者神宗之母陛下之曾祖母也「曾」字原脱、据阁本、活字本补。按江端友此书上于钦宗靖康元年,宣仁是英宗后,钦宗之曾祖母。
  【二八】昔汉灵帝梦威帝怒其责宋皇后「梦」原作「薨」,据阁本改。按后汉书卷一○下皇后纪:「灵帝宋皇后……以忧死……帝后梦见桓帝怒曰:宋皇后有何罪过?」钦宗名桓,宋人讳代作威,威帝即桓帝。
  【二九】内则刘惟简辈阁本作「内则从政惟简等」,活字本作「内则梁惟简辈」。按宋史卷四六七宦者传有梁从吉及刘惟简传,今姑仍之。
  【三○】此尤为可愤「尤」原作「犹」,据阁本改。
  【三一】岂一二人所能辨「辨」字疑当作「办」。
  【三二】宣仁是慈圣养女「慈圣」原作「圣慈」,据阁本及宋史卷二四二后妃传乙正。
  【三三】元丰八年春季正月一日丙申「季」字疑衍。
  【三四】令臣具元丰末先臣确受遗定策本末「受」原作「授」,据阁本改。
  【三五】使懋日论王黼罪恶「论」原作「谕」,据阁本改。
  【三六】臣窃见所望臣僚章疏上言语意未明,疑有误字。
  【三七】因以中元佑之人耳「耳」原作「而」,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八】确请择忠谨内侍十人于皇太子左右翊卫「皇太子」原作「皇后」。按前引蔡懋上殿札子有「寻选神宗所信任中使十人,令侍卫皇太子」,下文引哲宗皇帝纪有「确请择忠勤内侍十人于皇太子左右翊卫,以备非意」,均于当时情势为合,据改。
  【三九】戊戌即皇帝位「戊戌」原作「戊辰」。按宋史卷一六神宗纪三:「戊戌,上崩于福宁殿,年三十有八,皇太子即皇帝位。」宋史卷一七哲宗纪:「戊戌,神宗崩,太子即皇帝位。」据改。
  【四○】赖后意不移「后」原作「母」,据阁本改。按此引宣仁圣烈皇后传,当称后,况宣仁为哲宗之祖母,亦不得称母。又下句称后,可证。
  【四一】又具谤史如前「又」疑当作「右」。
  【四二】不若早为辨正「不若」二字疑当乙。
  【四三】臣窃观元丰七年秋宴之日「秋宴」当为「春宴」,乃元丰七年春三月丁巳日事,见续通鉴卷七七。又宋史卷一七哲宗纪:「七年三月,神宗宴髃臣于集英殿,王侍立。」
  【四四】不复取他说以浼天聪「浼」原作「挽」,据阁本改。
  【四五】建炎元年五月一日敕札送院者「敕」原作「赦」。按上文云「准尚书省札子,五月二日门下、中书省、枢密院同奉圣旨」云云,文末着日期,应加「敕」字,据改。
  【四六】官家终是剧恼「恼」原作「忷」,据阁本改。
  【四七】至是案奏特责之「至是案」三字原脱,据阁本补。
  【四八】今上为延安郡王侍宴「今」原作「令」,据阁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五十三
卷三百五十三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八年三月乙未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五十三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元丰八年(乙丑,1085)
  全  文
  三月乙未,大赦天下,其赦法用第二等。(两纪并书赦天下。)
  差官祷于天地、宗庙、社稷、诸陵。(新纪书遣官祷于天地、宗庙、社稷、诸陵。旧纪不书。)
  丁酉,皇太后遣勾当御药院梁从政问王珪等,欲以温州僧道亲前年所进龙寿丹进皇帝,卿等议其可否?珪等言,今疾势如此,医工束手无如之何,尚冀此药灵异,万一有效。因以进御,然亦无及也。
  初,元丰五年秋,上不豫。道亲诣尚书省,自陈前年在雁荡山岩崖间逢一老人,自上而下,与道亲语,付药一丸,其大如弹,曰:「尔速入京以进皇帝。此药以万岁藤膏熬成,可以金盂玉勨研之。日三服,三日九服,此可保九九之数。药名龙寿丹。」道亲得之,数月未行,再于山林遇之,仍趣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