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堂除合入差遣,仍令件析违法事以闻。十二月十四日,展年,别与差遣,今并书。件析违法事,后无所见。
  又言:「咸平、新郑、白马、酸枣等县推行簿法,均定役钱,牓示民户,并无辞诉。闻诸路官吏多未通晓,欲乞府界令佐造簿已毕,通晓法意者,从本寺遣句当公事,指教诸路造簿及推行常平给纳新法,催理旧欠常平、免役、坊场等钱谷,候一路指教推行毕,比较课最,量材擢用。」从之,仍候举到官,中书审察与差。
  乙卯,诏司农寺支坊场钱三十万缗,为郓州市易本钱。
  中书言:「审刑院详议官【六】、大理寺详断官皆亲书节案,乞止令圈节,付吏写录,并减详议官一员、断官二员。」从之。
  审刑院、大理寺言,有荫人杨仲甫、百姓贾沆等十一人传谤讪时政文字,罪当徒。会赦,诏仲甫、沆刺配荆湖南路本城,余编管淮南、京西路。
  丙辰,手诏:「先皇帝自齐州防御使入继大统,治平二年建为兴德军。今潜邸建佛寺,宜以本封之镇名之,可赐额『兴德禅院』,赐淤田三十顷。」
  又诏自今在京及开封府界听行折二铜钱。
  又诏绛州垣曲钱监,封桩三司铜锡本钱并龏钱内,以十万缗借河东转运司市粮草。
  诏:「京朝官、选人、使臣等试经书、律令大义、断案等,上等第一人与循资,在京刑狱司差遣;中等堂除;下等注官。换官者准此。」
  上批:「汴水涨甚,见深一丈二尺,可火急令都水监那官一员前去上流相度减放,须管旦暮退落。」已而中书进呈水寻退落讫。
  丁巳,提辖修完京城宋用臣言:「护龙等河逼城,不可修筑,乞度地高下,开展河道。」从之。
  诏:「初除团练使以上,许陈乞亲属一人优便合入差遣。迁节度观察留后以上,更陈乞一次。」
  上批:「翌日教营阵,可令曾孝□暂往观视,其法有无未安便者以闻。」二十八日上批,要见后来如何。旧纪,丁巳阅八军于城南,实录亦在丁巳,今从上批,并入九月乙丑。
  戊午,二十九日。上批:「问枢密院程昉见造车在何处?及已造成若干数目?令昉具奏。」
  诏:「自今入内内侍省使臣寄崇班已上资序者,并不得本省一面勘罚。如禁中违犯,即按举具事状闻奏,送枢密院取旨施行。其有直奉旨,止令本省勘者,听临时指挥。」御集系八月,空日,今附此。
  中书进呈,户房乞下两浙提举水利及转运司,各差官定验两浙兴修水利不当事。上曰:「沈括所差官,即运司管不得。运司所差官,即在安抚使辖下,可差侯叔献去否?」王珪曰:「侯叔献不可去。王古今在河南,乞就差古。」吕惠卿曰:「修堤岸极是好事,如民间盖屋,是要宏壮,是要低小。必宏壮,乃是堤岸,要筑得高,但须量人力以渐为之。苏州,臣等皆有田在,彼一贯钱典得一亩,岁收米四五六斗。然常有拖欠,如两岁一收,上田得米三斗,斗五十钱,不过百五十钱。而令一亩田率二百钱,有千亩即出钱二百千,如何拚得此钱!若兴工,当亦不为虚费。又以五等法定田土功之法,纔高低三五寸,便极争事。田土岂能尽如砥平?高田有低处,低田有高处,有取土远处,计料不尽,便须陪钱米始得。两浙要开泾洴,因取土为堤,最为便,昨来陈纳,乞如此立法。」沈括不以为然。上曰:「元立法诚有不尽处。」沈括言:「泾洴太深,则难车水。」佥曰:「沈括妄说。苏州田皆在水中,惟患水多,岂怕难车水!但开得深,则旱岁可以畜水,浅则易干。然开深最难,必取三两尺浮泥,然后可以取土。前日见括意便待与张靓做到底。大抵人言事,虽是一般违戾,有沮坏朝廷法者,不可一例看。」上曰:「入则无法家拂士者【七】,国常亡。」惠卿曰:「此事惟陛下深察之。」吕惠卿日录载此于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今附见。沈括体量安抚淮、浙在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张靓时为两浙运副,王古相度淮东役法,因体量淮东及两浙灾伤,在六月二十四日,不知竟差古定验水利否?陈纳事,当考。
  是月,割昭州龙平县隶梧州,废永州零陵寨。
  注  释
  【一】仅六七百里「仅」,阁本作「行」。
  【二】乃为佐通好于束密王「通」原作「更」,据阁本改。
  【三】牧养监「牧」原作「收」,据宋会要职官二三之一○改。
  【四】御集四日事「日」原作「月」,据阁本改。按:熙宁八年八月庚寅朔,四日为癸巳。
  【五】江淮等路发运使副并兼制置茶盐矾酒税「制」字原脱,据注文及宋会要职官四二之二五补。
  【六】审刑院详议官「刑院」二字原脱,据宋史卷一六三职官志补。
  【七】入则无法家拂士者「入」原作「出」,据阁本及孟子告子篇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六十八
卷二百六十八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八年九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六十八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八年(乙卯,1075)
  全  文
  九月庚申朔,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