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之。擒其北大王之子一人,帐前舍利一人,斩首二千余级,俘五百余人,获马千余匹,车帐、牛羊、器甲甚觽。齐贤悉归功于汉赟。己未,汉赟以捷音来上,上优诏褒答。后知汉赟未尝接战,与钤辖刘宇,皆罢为右监门卫大将军【四一】。(汉赟罢在明年八月甲午,宇罢在庚子,今并书。)
  注  释
  【一】且契丹主年幼「主」字原阙。按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蕃夷一之一○、编年纲目卷四均作「虏主」,今据补「主」字。
  【二】投戈散地「投」原作「扰」,据宋本及宋会要蕃夷一之一七改。
  【三】狐山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同。活字本及上引宋会要、宋史卷二六四宋琪传、奏议卷三二二御边则并作「孤山」。按嘉庆重修一统志(以下简称一统志)卷四七,易州有孤山,在广昌县东二十五里。方舆纪要卷七引宋琪言亦作孤山,注:「孤山,或曰即涿州房山县西十五里之大房山,易州趋涿州之道也。」本编下文已出「并大房」,或人之说待考。
  【四】漆水各本及上引宋会要、宋史均同。上引奏议则作「涞水」。易州属境,「漆水」无考,奏议作「涞水」,疑是。按诸地理载记,涞水即巨马河,应是本卷下文五月曹彬败兵宵渡之水,盖非指涞水县也。
  【五】二十余里外可悉数也「二十」原作「二百」,各本同。按「二百」在此于义未合,盖涉上文致误,今据上引宋会要、宋史及奏议改。
  【六】此是新州妫山之间「此是」原作「此时」,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又「妫山」,宋会要蕃夷一之一八及上引宋史、奏议均作「妫川」。
  【七】于燕丹陵北「北」,上引宋会要、宋史及奏议均作「东北」。
  【八】俱怀杀主破国之怨「怨」原作「心」,据同上书改。
  【九】则觽族之心愿报私憾「愿」原作「显」,据同上书改。
  【一○】松漠原作「松莫」,据宋本及上引奏议改。
  【一一】契丹主「主」字原阙,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史、奏议补。
  【一二】奚其王阿保得者「其王」原作「霫王」,据同上书改。
  【一三】昔年犯阙时「阙」原作「关」,据同上书改。
  【一四】支散游奕「奕」原作「兵」,据宋本、阁本及上引宋史、奏议改。
  【一五】设掎戎之备「掎戎」原作「犄角」,据宋本、宋撮要本、宋会要蕃夷一之一六及上引宋史、奏议改。
  【一六】左右厢各十指挥「厢」,同上书俱作「梢」。下文「阵厢」并同作「阵梢」,「展厢」亦同作「展梢」。
  【一七】是二十将「二十」原作「一十」,据上引宋会要、宋史及奏议改。
  【一八】与前阵不得过三五里「前阵」原作「前军」,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书改。
  【一九】今掇出附见于此「今」原作「故」,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自西陉入「陉」原作「径」,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卷五太宗纪改。
  【二一】其节度使艾正「节度使」,宋会要兵八之三作「节度副使」。
  【二二】率从骑百余大呼突围「大」原作「人」,据治迹统类卷三改。
  【二三】州在西楼南数百里「在」、「楼」两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兵八之四补。
  【二四】敌复引兵挑战「挑」原作「排」,据隆平集卷一八柳开传及治迹统类卷三改。
  【二五】据契丹及曹彬传则再往琢州「再」原作「称」,据宋本、阁本改。
  【二六】追奔至狐山「狐山」,宋本、阁本作「孤山」。参本卷校勘记【三】。
  【二七】奈何将帅等不遵成算「遵」原作「尊」,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八】匪黩武以佳兵「黩」原作「卖」,据阁本及治迹统类卷三、宋史卷二五六赵普传改。
  【二九】遣观察支使郑蒙「支」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卷二六七赵昌言传补。
  【三○】张令铎原作「张令驿」,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三一】龙帝峡原作「龙常峡」,据宋史卷五太宗纪、方舆纪要卷五九阶州槵贴峡条及一统志卷二七六阶州龙帝峡条改。
  【三二】富者有弥望之田「有」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三三】君素号无敌各本同。宋会要兵八之七、皇朝类苑卷五五引杨文公谈苑、隆平集卷一七及宋史卷二七二杨业传均作「君侯素号无敌」。
  【三四】录其子供奉官延朗等五人「奉」原作「养」,据各本改。
  【三五】阅试及三百者乃许系籍各本同。按宋会要道释一之一四,「三百者」似应作「三百纸」。
  【三六】我师不能彀弓弩「彀」原作「设」,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五九刘廷让传改。
  【三七】巨野桑赞以所部兵力战「兵」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三八】反缚令图而去「反」原作「乃」,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四六三贺令图传改。
  【三九】因缮完城垒「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