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度僧牒五百,治保州东南缘边陆地为水田。从河北缘边安抚副使沈披请也。披又乞钱五万缗收息酬觇事人,诏赐万缗。
  熙河路经略司言:「马衔山后锡丹族蕃部达克博,说谕赵醇忠及母、妻等来降,又诱洮州巴凌酋首居岷州城北,遂成蕃市。兼达克博志在效顺,家属亦有为鬼章杀害,乞补一近城下班行,充巴凌巡检,专管勾巴凌一带蕃商往来。」诏补达克博三班差使、巴凌巡检。
  赠邵州团练使宗荩所生母、永和县太君皇甫氏永嘉郡太夫人。以上批「皇甫氏可以宗瑗母例赠郡夫人」故也。宗瑗例,当检。本纪于甲申日书:新作奉元历成,颁天下。按实录,乃是闰四月壬寅,今从实录。
  丙戌,皇城使、忠州刺史、广南西路钤辖石鉴为卫尉少卿、直昭文馆、知宣州。鉴始换武职,至是自列愿还文资,上以其有功优迁。鉴先除广南东路钤辖,七年八月二日。未半岁,改西路。八年正月二十八日。上初欲委鉴团结、教阅诸洞保甲,以为朝廷差出,刘彝必忌之,就令彝委鉴。既而彝固不欲鉴来,乃言:「鉴,邕人,今钤辖本路非便,大抵溪洞人喜生事,以动朝廷取赏。」上谓王安石曰:「鉴不至此,然边人诚好生事。」安石曰:「能生事则亦能弭事,朝廷不知所以御之,则敢生事以取赏,朝廷知所以御之,使其造难则无所逃罪,弭难则有以取赏,何患其好生事也。」于是上复徙鉴东路。此月二十二日。鉴未知改命,而有是请,上从之。上与王安石论鉴事,乃此月十九日,后三日遂有宣州之命。鉴乞还文资,犹称广西钤辖,则固未知复徙广东。其有是请,必以刘彝不乐鉴故也。
  司农寺乞遣官同发运司裁减□费,从之。上批:「提举在内修造所张茂则差出,张若水在假,修完内城可差见管勾宋用臣。」
  丁亥,著作佐郎张琬同提举荆湖北路常平等事,太原府兵曹参军范镗为崇文院校书。琬、镗尝从王韶辟,至是韶言其材,召对,命之。
  罢著作佐郎林旦勾当进奏院,以知通进银台司陈绎言「旦先任台官,坐言事不实降黜,乞别与差遣」故也。五月十六日,王安石云云可考。
  都提举市易司贾昌衡等言:「金宝非衣食所资,但当禁其侈僭,若有糜坏,旧法致之以死,则论罪太重;募以厚赏,则为禁太密。今新敕止坐以销为饰者,则旧法已删改,其糜坏金银盖已无禁。然民尚循前法,未敢通用。已令本司造金银箔出卖。」上批:「市易务箔金宜罢出卖,已成者听于后苑作折换。」上又批:「市例钱,元条无税物,商人当纳与否?」旧舟□入京城,典吏并缘为奸,□取留难,而征算入官,十纔三四。于是,有司请计所□取数,减五六收之,以禄典史,而典史犯□取百钱以上,皆坐配法,征算入官,十收其八,皆缘有税物始收。至是,上疑无税物者亦收市例钱,故以问中书也。
  赐熙河京钞二十万缗、河州十万缗。又以江南东路折斛钱二十万缗赐河北西路转运司,并收籴本。
  诏杜常取熙河路经略安抚司去年随军、蕃部两库及帖助公使钱给用名件,与高遵裕密具当用及当裁损数以闻。以遵裕乞权罢永兴等处、熙州、通远军市易,且令经略司主之,及以去年市易茶场净利归经略司,如不可,即乞诏有司据本路一年合用钱数明支拨封桩故也。
  戊子,内殿崇班、合门祗候高公绘、高公纪并为合门通事舍人。
  司农寺言,提点京西南路刑狱张复礼定修许州邓艾河不当,诏都水监丞刘璯相视以闻。又乞借度僧牒三千、紫衣敕千,许诸路衙前承买,酬折重难等第,从之。
  河北察访使沈括、曾孝□上守城人数,诏依孝□所定,令军器监约防城分数器仗增倍计置。
  己丑,上批:「教阅法及赏罚格,已面谕曾孝□修改大意,可付与,令取旨别行审定。差左藏库使夏元象同详定。」不知别审定何事,此或与二月十六日、五月九日阵图相关,更详之。
  上批:「斩马刀局役人匠不少,所造皆兵刃。旧东、西作坊未迁日,有上禁军数百人设铺守宿。可差百人为两铺,以潜火为名,分地守宿。」先是,斩马刀局有杀作头、监官者,以其役苦,又禁军节级强被指射就役,非其情愿,故不胜忿而作难。王安石常与同列白上,以为宜稍□之。至是,佥为上言其事,上以不可,因此遽辍,亦且了矣。安石曰:「凡使人从事,须其情愿,乃可长久。」上曰:「若依市价,即费钱多,那得许钱给与?」安石曰:「饩廪称事,所以来百工。饩廪称事,来之则无强役之理。且以天下之财,给天下之用,苟知所以理之,何忧不足,而于此靳惜!若以京师雇直太重,则如信州等处铁极好,匠极工,向见所作器极精,而问得雇直至贱,何不下信州置造也。」此据日录四月十七日,今附见。安石前在相位时,亦屡言此,当检附。六年五月一日,始置斩马刀局。蔡承禧二章,附此年五月十七日。
  诏特免河州进士梅惇等九人将来文解,以惇等自陈收复以来未沾恩,乞如熙州例故也。
  诏妃嫔每三岁许奏乞同宗或异姓有服亲合入差遣一次。先是,妃嫔陈乞无定法,故立此制。志同。
  诏沙苑监隶髃牧司,余八监及河南北两监牧司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