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一】上与辅臣论河北守备「上」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一半减价给粜「粜」原作「籴」,据阁本改。
  【三】而所在但传烧省法「但」字原脱,据阁本补。
  【四】分差主兵官勾抽训练「官」原作「管」,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四五熙宁六年六月甲申条改。
  【五】先择可施行者十四事宋会要兵二八之一三无「十四事」三字,此处疑衍。
  【六】青苗止散一半「半」原作「年」,据阁本、活字本及上下文改。
  【七】贱价粜谷「粜」原作「籴」,据阁本改。
  【八】元丰元年闰正月「正」原作「五」,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八七元丰元年闰正月壬午条改。
  【九】九年正月「正」原作「三」,据阁本及本书卷二七二熙宁九年正月甲申条改。
  【一○】既以皮公弼熊本领交子事「以」字原脱,据阁本及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六薛向等措置陕西盐钞补。
  【一一】一百万缗「一」,同上二书作「二」。
  【一二】勿废旧通行钱「废」下原衍「尽」字,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六薛向等措置陕西盐钞删。
  【一三】比实录所书颇详「比」原作「此」,据同上书改。
  【一四】许经本班投状乞试「投状」二字原脱,据宋会要选举二五之一○补。
  【一五】当引见同上书「当」上有「如所陈不妄」五字,「当」下有「议」字,此处疑脱。
  【一六】经本州岛军投状委知州通判兵官同式验「投状」二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一七】如中格同上书「格」下有「未得发遣」四字,此处疑脱。
  【一八】置岷州宕昌寨「州」原作「川」,据阁本改。按:宕昌寨属岷州,见宋史卷八七地理志、九域志卷三。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五十七
卷二百五十七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十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七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冬十月乙丑朔,诏兴修农田、水利应赏者,监司申司农寺,于邻路差官;余官及诸色人,委提刑司于别州县选官覆案保明。
  诏取诸军自来出战有功该转资人,委当职官呈验,如少壮,籍姓名、功状以闻。
  丙寅,诏知陈州、观文殿学士、户部尚书张方平徙应天府,过阙令入见。
  司农寺言:「今年四月乙巳,诏灾伤路分见编排保甲、方田及造五等簿并权罢,候岁丰农隙取旨。今年秋成,乞下诸路及开封府界,除秋田灾伤三分以上县依前权罢外,余候农隙编排保甲、方田及造五等簿。内永兴、秦凤等路义勇、保甲,依八月甲申诏,候来年取旨。」从之。八月甲申诏,未见。甲申,十九日。三月二十二日,四月二日,四月六日。
  丁卯,权发遣京东转运副使赵济言:「广济河通流货财,为利甚薄,朝廷昨以河水浅涩滞留,纲运遂废。辇运司以上供粮六十二万石,令认折斛钱三十六万缗。自此民间粜贱伤农,又顿亏沿河课利。如朝廷许令复旧,即别具措置利害以闻。」诏定陶知县张士澄与同勾当修内司杨琰相度修广济河。废广济河运年月当考,天圣六年七月合参照。又熙宁八年十二月、九年四月;元丰五年二月废广济河辇运,至八年八月复置【一】,当并考。
  戊辰,诏河北、河东路当差管勾训练义勇、保甲官,并令提举义勇、保甲司奏举。
  都官郎中、新知夔州郑惟几言:「伏见奉特敕奏举边臣,任用后不如所举,与同罪,至死者减一等,如致城寨不守,其举主虽会恩不愿减。窃以战守之职,所系甚重,举主有罚无赏,乞被举者如擢用后,因战守有功,事状尤异,其举主亦等第旌赏。」诏自今边臣功状显著者,勘会举主取旨。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诏奖黄琮、刘舜卿。
  诏官田已有人租佃及五年者,并不在给募役人之限。
  检详枢密院兵房文字、太子中允刘载监杭州龙山税。坐前知司农寺丞京东体量赈济灾伤擅立关子式,牒诸州军付饥人,于积蓄之家假贷违法也。六月辛未,载初以佐著作除中允、检讨。
  赠靖难节度使、追封新平郡王、谥恭静宗保卒。诏以宗保仁宗朝尝养于宫中,故优赠之。宗保,允成子,出后昭成太子为孙。既继昭成,与母康氏异宫,定省未尝阙。母或遣人至,虽微贱,必冠带见之。母卒,执丧哀毁。康氏好方书,每岁以钱十余万为药,以施疾者,宗保岁岁如之。每制药,必涕泗追慕。性仁恕,吏盗米至千余石,贳其罪。或谓宗保太□,宗保曰:「彼盗赃当流,吾恐其人窜远地,则父母妻子皆委沟壑,故不忍也。」尝于坐隅书「忍」字以为戒,宗室贤之。
  己巳,淮南东路转运司言:「频年水旱,乞差官以楚州市易本钱籴苏州米三十万石,应副军储。或粜用淮南价,拨还市易。」从之,令提举楚州市易司施行,如兑充军粮,令转运司依和籴价偿之。
  庚午,诏:「近遣光禄寺丞杜纯相度于沿蔡河州军置籴场,计置辇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