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事。臣谕章惇令委事于蔡烨。大抵人臣计事,多先为身,少肯为国计利害。今梅山事须乘机了当,若迁延,即生奸猾要利之计,兼梅山事未了,便要了辰州事不得,梅山不难了,既了梅山,然后到辰州,即先声足以振动两江,两江亦易了也。」上曰:「蔡烨盖欲自专其事,若章惇肯与共功,必无他。」因降是诏。
  是日,冯行己言:「北界巡马犹未止绝,乞移牒约栏。」上从之。王安石曰:「牒固无害,然巡马过河亦无害。」上曰:「只为自来无此故也。」据日录乃九月二十二日事,朱史系之七月十一日非也,今附见本日。行己新、旧传并云:沿边旧有乡巡弓手,后悉废罢,而北界巡马如故,数渔界河,剽取舟船。行己请复置乡巡弓手,以杜侵争之端。神宗手诏嘉之。按日录,六年四月一日犹载行己不欲复乡巡弓手,与本传特异,当是日录不可信也,更细考之。」
  戊辰,提举司天监沈括言:「楚州卫朴【九】精于历术,乞令赴监参校新历。」从之,仍赐路费钱五十千。八年闰四月历成。
  己巳,荆湖北路转运使、司封郎中、直昭文馆孙构【一○】知荆南,寻复故。九月十九日复故,构本传云:构改知荆南,会沅州蛮纳□辰州,遣左侍禁李资率轻兵入南江以致诸酋,而懿、洽二州蛮杀资。章惇奏请复构转运使,谕以恩信,归附者凡十四州,遂城沅州。此事当考。
  辛未,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曾布言:「乞于三司选吏二百人,专置司磨勘天下帐籍,以至三部勾院亦皆选吏置官,责以审覆。其人吏各优与俸给,课以功限,为之赏罚。仍自朝廷选官提举,其措置条约,乞下详定帐籍所详具以闻。」从之。旧纪云置司勾考天下帐籍。新纪无之。
  壬申,权发遣延州、起居舍人、直龙图阁赵□为吏部员外郎,赐银、绢二百,以□奏根括地万五千九百一十四顷,招汉、蕃弓箭手四千九百八十四人骑,团作八指挥故也。
  鄜延皆荒阜硗瘠,占田者不出租赋,而倚为藩蔽。宝元用兵后,残破流徙,名存实亡。每调发,辄匿避。尝搜集,才八百人,多罢癃,杖耰鉏至金明而溃。酋利其亡,收田以自殖,□呼诸酋问曰:「往闻汝族户若干,有诸?」对曰:「然。」曰:「今何在?」曰:「大兵之后,死亡耗散,其存止此。」□曰:「其地存乎?」酋无以对,□曰:「吾贳汝归,听汝自募家丁,使占田充兵可矣。吾所欲得者人也,田则吾不问。」觽皆伛曰:「闻命。」诸酋感服,归募壮夫,悉补亡籍。□曰:「异时蕃兵,提空簿漫无考诘,多以老弱充数,至有一夫而累代者。」因议涅其手,论者难之。上亦有审处之诏。属岁饥,□令蕃兵愿刺手者,贷常平谷一斛,于是人人愿刺惟恐后。蕃官刘绍能有异言,弗强之,其所部闻他族刺而得谷,皆请于绍能,绍能复以白□,笑曰:「若恐蕃兵疑阻,勿刺可也。」绍能谢愚不知所为。遂悉刺之。因假予官钱置铠械,以时练阅,严其除复,信其赏罚。土人劲捍,便习险阻,利其田产,乐其室家,以战若守,一可当正兵之十,敌惮之,为鄜延【一一】长利。
  初,上以□根括等事乃其本职,欲止降诏奖谕。王安石进曰:「今居此职而不能办此事者皆是,如□宜蒙厚赏,以劝来者。」故有是命。于是,上称□招弓箭手,省募兵之费,甚善。安石曰:「凡我境内百姓皆可使,何特弓箭手而已。」上因称种世衡。安石曰:「陛下以朝廷利势为世衡所为,岂特功必倍之也?」□本传,田数、兵数俱多,今但从实录与兵志,实录田数人数并同志。又云:六年,□言新募弓箭手颇习武伎,请更番代正兵归京师,诏审度之。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十二月五日,可考。
  甲戌,赵抃言:「累入蜀,深知蜀人情状,闻欲作保甲、教兵,必惊扰失人心。」上曰:「初无教兵指挥。」王安石曰:「无此,然教兵亦何妨?诸葛亮以蜀人脆而坚用之,亮尤为得蜀人心,何尝惊扰?」上曰:「诸葛亮舍蜀人即无人可用。」安石曰:「汉高祖伐楚,用巴渝板楯蛮。武王伐商,用庸、蜀、彭、濮人,岂有蜀人不可教以干戈之理!」
  是月,废蒙州为立山县,隶昭州,成都府犀浦县、成德军灵寿县、雅州百丈县、剑州临津县为镇。
  注  释
  【一】超折原作「起折」,据阁本及宋史卷一六九职官志改。
  【二】河西宋会要蕃夷六之八其上有「洮」字。
  【三】仍增奏本阁本、活字本均作「仍增奏字」。
  【四】辞臣也「辞」原作「乱」,据阁本及宋史全文卷一二上改。
  【五】内殿崇班太平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开熙河「班」下有「告一道」三字。
  【六】又存清水镇河以折其势阁本及宋史卷九二河渠志「折」均作「析」。
  【七】世雄「世」字原脱,据上文及宋史卷二一七宗室世系表补。
  【八】雅州「雅」原作「雄」,据阁本及宋会要选举三二之三改。
  【九】卫朴阁本及本书二六三、宋史卷三三一沈括传「朴」均作「朴」。
  【一○】孙构「构」原作「桷」,据宋史卷三三一孙构传改。下同。
  【一一】鄜延「鄜」原作「郦」,据阁本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