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惮事,以谓陛下且当柔远而修中国之政;其二曰岂宜不以生事为忧;其三曰今灾异觽,关中旱,正是欲静边鄙之时;其四曰关中骚然,岂宜更有可悔之事。夫造作边事,本由安石所为,何尝畏灾异而忧生事哉!四语诬伪可谓甚矣。日录载韩绛之言曰:「王安石忠于陛下,所以尽言。」又曰:「安石所言皆是,陛下但听之,三四年后便见效。」又曰:「安石所陈非一,皆至当之言可用,陛下宜省察。」及韩绛求去,安石则曰:「韩绛不宜如此,如此则遂无一人同正论。」以此观之,绛与安石可谓合矣。神考以昭文馆【二六】大学士超命韩绛而位之于安石之上者,以与安石无嫌故也,至于许其便宜节制诸路,皆安石所肯,然后施行。及韩绛败事,安石则曰:「臣自接侍清光以来,陛下固未尝许韩绛以智略,一旦陛下举一方之事属之,则边事自宜如此。」四年五月二十六日【二七】。又曰:「陛下失在不详虑熟计。」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又曰:「陛下于一切小事劳心,于大事独篅。今日国事亦犹前日边事也。」四年六月十二日。夫计虑不熟以篅大事,直是安石之罪【二八】。归过宗庙,乃以为西事之初,不敢先事极争。五年正月初九。安石议事,果是不争之人否?又谓庆州兵变,不当归咎于保甲、淤田【二九】,四年五月二十。保甲、淤田尚不可,况归咎于宗庙乎?
  丙子,王安石又辞位,上引刘备托后于诸葛亮事曰:「卿所存岂愧诸葛亮?朕于卿君臣之分,宁有纤毫疑贰乎?」二十六日安石已入见。
  诏知雄州张利一等措置北界巡马事,令依累降约束,以理约拦出界及移文诘问,未宜轻出人马以开边隙。先是,利一等奏北界差兵过拒马河巡,欲候其来即遣官引兵驱逐,示之以强,彼乃帖服。王安石曰:「恐不宜如此。」上曰:「彼兵直过河,距雄州城下数里,不驱逐非便。」安石曰:「雄州亦自创添弓手过北界巡,即彼兵来未为大过。今戎主非有倔强,但疆吏生事,正须静以待之,若争小故,恐害大计。就令彼巡兵到雄州城下,必未敢攻围雄州。若我都不计较,而彼辄有卤掠侵犯,即曲在彼,我有何所害?」上乃令戒利一等无得妄出兵。文彦博因言李牧急入收保事,上笑曰:「惟李牧乃可。如雄州官,才出城便举家哭,又安可比李牧也!」
  诏闻畿县及辅郡民被旱灾,而官司以出条限不许披诉,令开封府界提点司【三○】、京东西转运司体量合放税分数以闻。
  废□州邹县、邢州任县为镇【三一】,入仙源、南和。
  河溢北京夏津。此据本志。
  注  释
  【一】知大州府「府」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五九之九补。
  【二】逐路职司考定优劣「职司」原作「职方」,据同上书改。
  【三】其考校职司课绩殿最「其」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四】即只开坐逐人区别到部下官吏等第「只」字与「第」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五】初以考幕职州县官为审官院按本书卷三四,淳化四年二月丙戌,「以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幕职州县官院为考课院」,疑此处有误。
  【六】入谢乃十八日诏「谢」原作「赐」,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七七之四九改。
  【七】中国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八】今漤诱纳我投降蕃部「降」字原脱,据上文补。
  【九】乃是逵自作孽「是」原作「自」,据阁本改。
  【一○】欺罔则刑之「刑」原作「行」,据阁本改。
  【一一】自合依法「合」原作「来」,据阁本改。
  【一二】但根问必见诣实「诣」,阁本作「指」。
  【一三】相度京西差役「京西」原作「京师」,据阁本改。
  【一四】每口给地五十亩「口」原作「日」,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五】以环庆奏臧嵬等给田图进呈「图进」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一六】即是非良田「是」,阁本作「似」。
  【一七】亦随铜契发放「契」原作「符」,据阁本及宋史卷一五四舆服志改。
  【一八】即评虽巧说「说」原作「设」,据阁本及下文改。
  【一九】狄谘原作「祝谘」,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王安石事迹上改。
  【二○】是年月「月」上疑有脱文。
  【二一】士师八成义「士」原作「土」,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二】舜举不可乃已「舜」字原脱,据阁本、活字本补。
  【二三】七月末「末」原作「未」,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四】臣愿观古兴王所以运动天下「运动」二字原倒,据阁本及上文改。
  【二五】若穷究到底「若穷究」三字原脱,据纲目备要卷一九补。
  【二六】昭文馆「馆」原作「殿」,据宋史卷三一五韩绛传、卷二一一宰辅表改。
  【二七】四年五月二十六日「二」原作「三」,据活字本及本书卷二二三熙宁四年五月庚戌条改。
  【二八】直是安石之罪「直」原作「真」,据阁本改。
  【二九】不当归咎于保甲淤田「保甲」原作「保田」,据本书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