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曰:「若设法倾之,则兼并不能为害。」又撰对上之词曰:「若不能明立法令,但设法相倾,即是纸铺孙家所为。纸铺孙家为是百姓,制百姓不得,故止如此,岂有为天下主乃止如纸铺孙家所为?何以谓之人主【二三】!」呜呼,设法相倾之语,谓之不诬可乎?纸铺孙家之语,谓之不诋可乎?神考爱民守法而指为阙政,力主嘉问,遂至于侮薄君父,不亦悖乎?
  戊寅,左龙武大将军、宁州防御使宗缋为登州防御使,以上批「相王允弼遗奏,乞推恩诸子,以碍条不行。今已终丧,宗缋其长子,可特迁一官」故也。
  诏:「诸蕃所进物,三司初估例不尽当价,必再估增价,然后支赐。及马价亦如之。其自今于初估即定实价,并马价亦以暗添钱就作添赐。」
  是月,废集州为难江县,隶巴州。
  勿巡、占城遣使朝贡。
  注  释
  【一】凶年可使熟户常保其土田阁本其上有「即」字,较优。
  【二】政须厚农而已阁本「政」作「惟」。
  【三】乃称天所以畀付陛下之意「陛」原作「升」,据阁本改。
  【四】即陛下无为而不成活字本同。阁本无「不」字。
  【五】替祖考之尊而下附于子孙殆非所以顺祖宗孝心事亡如存之义「下」原作「不」,「宗」原作「考」,据通考卷九四宗庙考、宋史卷一○六礼志改。
  【六】孟春祀感生帝「春」原作「夏」,据上引通考及宋史卷一○○礼志改。
  【七】寝之「寝」原作「请」,据阁本、活字本改。
  【八】虽已指挥都同巡检以便婉顺止约活字本同,阁本「便」作「理」。
  【九】训练原作「训谏」,据阁本改。
  【一○】管勾泾原路经□司文字杨寘为枢密院书令史原脱「泾原路」三字,「史」原作「吏」,据宋会要职官六之七补改。
  【一一】铜朱记「铜朱」二字原倒,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四一之一二三乙。下文同。
  【一二】令河入新开二股河「令」原作「全」,据宋会要方域一四之二三改。
  【一三】固不能自蔽「自」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四】即捐数万贯买地给与「地」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五】彼岂以尺寸地便绝和好「便」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六】此事用日录三月四日二十六日编修附见阁本作「此是用日录三月四日,四月三日、二十六日编修附见」。
  【一七】或闹讹礓石即是臧嵬地也「地」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八】诏止与一人右班殿直「与」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九】在陛下听察分明而已「听」原作「聪」,据阁本改。
  【二○】平河阁本、活字本均作「河平」。
  【二一】河北都转运使「使」原作「司」,据阁本改。
  【二二】但为显扬嘉问「显」原作「抑」,据宋史全文卷一二、续通鉴卷六九改。
  【二三】何以谓之人主原脱「人」字,据同上书补。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三十三
卷二百三十三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五年五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三十三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五年(壬子,1072)
  全  文
  五月庚辰朔,御文德殿视朝。
  命供备库副使陈珪管勾作坊,造斩马刀。初,上匣刀样以示蔡挺,刀刃长三尺余,镡长尺余,首为大环,挺言:「制作精巧,便于操击,实战阵之利器也。」遂命内臣领工置局,造数万,分赐边臣。斩马刀局盖始此。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并五月十七日可考。
  召东作坊使、广南西路安抚、都监兼知钦州石鉴赴阙,将议经制南、北江也。召石鉴据御集。经制南、北江在此年闰七月,其月二十一日以鉴为湖北钤辖,今先见于此。又恐初召鉴时非为南、北江,会刘策死,因令鉴代策耳。闰七月六日日录:石鉴【一】,邕州人,知□丁次第。
  辛巳,诏以古渭寨为通远军,以王韶兼知军。古渭,唐渭州也,自至德中陷于吐蕃,至皇佑中始得其地,因建为寨,上将恢复河陇,故命建军,为开拓之渐。先是,上尝言古渭可建军,王安石曰:「蕃人但见贵种则已悦慕附从,若说以中国威灵而怀之以道,何忧不集?近羌夷尽来古渭决曲直,既尽来则易成临长之势,临长势成则化为内地不难矣。」上乃遣刘宗杰往与韶及高遵裕议之而降是诏。上因论郭逵、韩绛议小城寨不可并云:我费人,彼亦费人,并则我省人,在我之利害等尔。安石曰:秦与六国并时,秦并小邑为大城而秦终以强,盖如孝公者有谋略,能完其气势。苟有入吾地者,虽小获利,吾能报之以大害,故虽无小城寨而敌不敢犯也。苟不能如秦有谋略,则不免多置小城寨矣。郭逵、韩绛议见二月五日,于古渭无与也,朱史强附见,今不取。是月二十四日癸卯,王中正乃往秦凤缘边司,更详之。四年十二月四日,刘宗杰代吕大忠立秦凤封沟。
  上批付中书:「近不往【二】据雄州缴奏,北界涿州来牒理会白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