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国是论曰:「兴利之中,其罪亦有轻重。青苗、均输、助役,世以是为安石大罪,犹可恕也。何者?安石之始学在此而始谋出此也。市易、免役,征利及于琐屑,皆小人之附安石者为之,而安石以为王政,将谁欺乎?」
  司农寺言:「开封府考城县巡检曹信言教习保甲,武艺稍已精熟,及信自习武艺,欲乞宣唤诸班直军员【一六】,日与逐人比试。」从之。
  戊申,诏判永兴军曾公亮赴阙。初,庆卒已伏诛,而余党散逸,自陕以西皆警备,人情骚然。公亮至,曰:「叛者诛矣,胡为张皇如是!」一以镇静待之,听断精审,盗贼屏戢;专务裁节冗费,公使赐钱外不敢增入。长安多豪右,喜为飞语以摇动在位,且邀姑息,有声言营卒怨公亮减削供给,谋结外寇,以上元夜起兵为乱。至闻京师、长安人大恐,兵官阴为备,请公亮毋出游【一七】,公亮不为动,是夜特率宾佐置酒游观,夜艾而归,人情遂安,飞语亦息。既而冯宗道还自永兴,上具得其事,谓王安石曰:「大臣肯奉法如公亮,极不可得也。」于是公亮乞还,许之。
  髃牧使、天章阁待制李肃之知永兴军。上戒令绥抚一路,肃之曰:「自是朝廷以常平、助役扰州县耳。」上不悦。常平、助役扰州县,据四月二十日日录,今附见于此,更须考详。
  赞善大夫、户部判官吕嘉问提举在京市易务,仍赐内藏库钱一百万缗为市易本钱,其余合用交钞及折博物【一八】,令三司应副。
  是月,废壁州,省白石、符阳二县,入巴州通江。
  注  释
  【一】广南西路「南」原作「安」,据宋会要蕃夷四之三六、宋史卷四八八交址传改。
  【二】虽迟亦无害原脱「亦」字,据阁本补。
  【三】我若有一二万精卒则足以胜彼「以」字原脱,据阁本补。
  【四】权检正中书礼房公事张商英「权检正」下原衍「县」字,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五一张商英传删。
  【五】诸县「县」原作「路」,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六五之一三、六六之三八改。
  【六】钤辖司「辖」原作「转」,据阁本、活字本改。
  【七】故用之「之」字原脱,据阁本补。
  【八】必欲威震天下「下」字原脱,据阁本补。
  【九】仍复武宁军节度使「武宁军」原作「泰宁军」,据东都事□卷六八富弼传、宋史卷三一三富弼传改。
  【一○】前行郎中换宫苑使中行郎中换内藏库使后行郎中换庄宅使原脱「宫苑使中行郎中换内藏库使后行郎中换」,据宋会要职官六一之一三、宋史卷一六八职官志补。
  【一一】虽非所生而亲母不死于室「母」原作「毋」,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二】岁有定数「岁」原作「遂」,据阁本改。
  【一三】宜假所积钱别置常平市易司「所积」二字原脱,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三七之一四补。
  【一四】古者通有无「者」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五】相度立一限或两限送纳价钱「送」原作「遂」,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三七之一五、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通考卷二○市籴考、宋史全文卷一二改。
  【一六】欲乞宣唤诸班直军员「唤」原作「换」,据阁本改。
  【一七】请公亮毋出游「毋」原作「母」,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一二曾公亮传改。
  【一八】其余合用交钞及折博物「合」原作「各」,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三七之一五、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二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三十二
卷二百三十二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五年四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三十二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五年(壬子,1072)
  全  文
  夏四月庚戌朔,诏殿前司马步诸军,令巡教使臣春秋分行校试,射亲人等第给银楪,及令兵房检详官置簿考校,以多少定殿最取旨。旧制诸军教阅,每指挥给一两银楪一,射中共分之,所得既微,无以激劝,故命篃赐以鼓舞之,且定殿最。新纪云:立殿前马步军春秋校试殿最法。
  辛亥,光禄寺丞、枢密院宣敕库检用条例官杜纯往秦州推勘王韶公事,上召对遣行。
  壬子,诏三司出紬绢百万付陕西四路经略司变易以备边用。上谓王安石曰:「欲专用此借助熟户弓箭手。」安石曰:「如此甚善。」冯京曰:「熟户贫,多与恐凶年难偿。」安石曰:「此事在人措置耳。今五岁即收息一倍,以其息专赈济凶年,凶年可使熟户常保其土田【一】,不为大姓兼并,又怀服朝廷恩德,此极无害而有利。」上以为然。
  又诏环庆路勾当公事、度支判官张穆之根究陕西去岁籴买粮草比三司元支拨数少钱二百七十二万余缗因依,及盐池去年亏价钱五十五万余缗,令转运司及制置解盐司具析以闻。上曰:「盐酒之法既未可弛,即须严禁。」王安石曰:「陛下虽致治如唐、虞时,盐酒法亦不须弛。若欲推利与民,政须厚农而已【二】。末作不禁,更能害农,非尧、舜之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