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平四年字误也,当作治平元年。又治平元年实洪基清宁十年,盖洪基以重熙二十三年立,即改元清宁,不待逾年,国史误以逾年数之,故治平元年始当清宁九年,其实当清宁十年,又误以治平元年为四年也。
  注  释
  【一】凡千五百八十八人「八十八人」,宋本、宋撮要本均作「八十七人」。
  【二】以辅不逮「辅」原作「补」,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会要瑞异三之三、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三雨灾求直言诏、宋史全文卷一○上、东都事略卷七改。
  【三】原隰丘陵「丘」原作「五」,据宋撮要本及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三四上皇帝疏改。
  【四】荡无孑遗「孑」原作「一」,据同上书改。
  【五】方今皇族奉朝谒者八百余人「今」原作「会」,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改。
  【六】又庆己身逢时之幸「之幸」二字原脱,据同上二本及同上书补。
  【七】仁俭谦恭「谦」原作「谨」,据同上二本及同上书改。
  【八】爰自先朝「朝」原作「帝」,据宋撮要本及同上书改。
  【九】布闻四方「布」原作「有」,据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书改。
  【一○】两府或见有所偏「两府」二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一一】大臣专权「大」原作「朝」,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改。
  【一二】若重我所见而轻彼所陈「见」,同上二本及同上书均作「有」。
  【一三】徱塞弊端「端」,同上二本及同上书均作「幸」。
  【一四】时寒若「寒」原作「雨」,据尚书洪范改。
  【一五】夫下之为言也甚难「夫」原作「天」,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郑獬郧溪集卷一一论臣僚极言得失疏改。
  【一六】繇其能曪进而招徕之也「能」字原脱,据同上二本及同上书补。
  【一七】涕下被面「被」字原脱,「面」原作「而」,据同上二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五濮议补改。
  【一八】因感悟「感」原作「启」,据同上二本及同上书改。
  【一九】初秘阁校理同知礼院李育奏曰皇朝之制天子之服有笃冕此二十四字原脱,据同上二本补。
  【二○】景灵宫等服之此句下原有「知太常礼院李育奏曰」,并清人按语「案原本无此九字,今据宋史补」,共二十一字,据同上二本删。
  【二一】首以辰象「首」原作「各」,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一五一舆服志改。
  【二二】自大裘制废「制」,同上二本及玉海卷八二、宋史卷一五一舆服志均作「之」。
  【二三】侈靡衰播之际「际」,同上二本及同上宋史均作「余」。
  【二四】未尝搉议「搉」原作「推」,据宋撮要本改。同上宋史及通考卷一一三王礼考「推」均作「确」。
  【二五】仅可享之者按,同上通考无「者」字。
  【二六】诏礼院及少府监参定「参」字原脱,据宋撮要本、同上通考及宋史卷一五一舆服志补。
  【二七】衣服令「令」原作「合」,据宋撮要本、阁本改。
  【二八】约以景表尺「约」原作「纳」,据宋撮要本及通考卷一一三王礼考、宋史卷一五一舆服志改。
  【二九】前圆后方「前」原作「面」,据宋撮要本及玉海卷八二治平参定冕服、同上通考、宋史改。
  【三○】朱绿终辟「绿」原作「缘」,据同上通考及宋史改。
  【三一】乃诏如景佑三年制「三年」,同上通考作「二年」;玉海卷八二治平参定冕服作「三年」,而其上文有「景佑二年八月丙子,始诏内侍省与太常礼院详典故,造冠冕,蠲减珍华,务从简约」之记载;本书卷一一七景佑二年八月丙子亦载此诏,或即指此。疑以二年为是。
  【三二】笃服并绘而不绣「衮」原作「裳」,据同上玉海改。
  【三三】陛下傥欲别加振救「救」原作「拔」,据宋撮要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三四乞改郊礼札子改。
  【三四】又策武举人「策」原作「集」,据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七、宋史全文卷一○上改。
  【三五】以平原王奉崇皇祀「以」字原舛在「平原王」下,据后汉书卷七孝桓帝纪乙正。
  【三六】尊马氏为崇园贵人「马氏为」三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三七】武举入等人右班殿直康修「入」原作「人」,「人」原作「入」,「右」原作「左」,据同上二本改。
  【三八】二年者理当何如「当何如」三字原脱,据同上二本补。「理」字下原有清人案语「原本缺三字」,今删。
  【三九】开封府界「界」原作「路」,据同上二本改。
  【四○】事有近而不可忽「忽」,同上二本及宋史卷一二七乐志均作「迹」。
  【四一】自前世常患难于防制「世」字原脱,据同上二本补。
  【四二】以谓为上亲信「谓」字原脱,据同上二本补。
  【四三】开拆司「司」字原脱,据同上二本补。
  【四四】立具道所以「具道」原作「道其」,据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