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癸卯日记有石全育领原州团练使充入内副都知事,疑「乙卯」为「癸卯」之误。
  【三一】望优与旌擢「与」原作「于」,据阁本改。
  【三二】仍徙出川界「川」原作「州」,据宋本、阁本改。
  【三三】不于见在管榷数内「榷」原作「权」,据同上二本改。下同。
  【三四】白□带咸地「□」原作「减」,据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一三论均税札子改。
  【三五】只令据盐斤两纳税「令」原作「今」,据同上书改。
  【三六】系禁盐地分者「禁」原作「近」,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百九十三
卷一百九十三
  起讫时间 起仁宗嘉佑六年正月尽是年六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九十三
  帝  号 宋仁宗
  年  号 嘉佑六年(辛丑,1061)
  全  文
  春正月辛卯,判大宗正事允弼请以潭王宫教授周孟阳等编修本司所降宣敕、札子。从之。孟阳,海陵人也。
  壬辰,翰林学士王珪权知贡举。
  乙未,诏有司制南海广利洪圣昭顺王庙所用冠服及三献官、太祝、奉礼祭服,罢本庙所赐乐曲。初,驾部员外郎、通判广州吕遘言,奉祠南海王庙,虽有钟鼓之设及所赐乐曲,而乐工未尝肄习,又其器服制度不应祀典,请下礼官考详。而礼官言,南海据令为中祠,宜如岳渎诸祠,不用乐,因上其冕服及祠官祭服之制,乃诏制而给之。乐曲谁所撰【一】,当考。
  权御史中丞王畴言:「比岁两制臣僚,不得与执政相见及台谏官往还。议出一时,初无典故,当时论者即以为非。今执政与谏官已弛其禁,而台官尚设科防。臣愚以为台官主于议论,以补天子之闻见,岂一二人能周知天下事乎!两制侍从之臣,皆国之选,今偶或相见,交自为疑,非所以示朝廷之大体也。请自今两制亦许与台官相见【二】。」从之。
  录邕州都巡检、内殿承制【三】宋士尧子序为右班殿直,卞为三班奉职,以士尧与交址战死也。
  丁未,诏判尚书考功、祠部、官告院,自今并降敕差人理合入资序,仍给添支十千。故事,尚书省诸曹,惟判刑、吏部南曹许理资序,余遇有阙,即申中书。中书判送某官,谓之送印。时以堂除差遣者觽,又三曹皆有事守,故以敕差之。
  戊申,降郢州防御使宗懿为信州团练使。宗懿葬其父濮安懿王,而自以本命日不临穴故也。时任守忠护王葬事,凌蔑诸子,所馈遗近万缗,而心犹未厌。宗懿得罪,守忠实为之。守忠事据记闻。
  辛亥,龙图阁直学士傅永、知制诰祖无择同详定□恤民力事。
  癸丑,诏开封府:「自今有摹刻御书字而鬻卖者,重坐之。」
  二月丁巳,诏宗室赐名授官者,须年及十五,乃许计年转官。
  辛酉,奉安明德章穆皇后御容于普安禅院之重徽殿。
  癸亥,诏:「宗室上坟陵,毋得以黏竿、弹弓随行。」
  乙丑,诏:「如闻良民子弟或为人诱隶军籍,父母泣诉而不得还者,朕甚闵之。自今有司审其所从来,隶籍百日内父母诉官者,还之。」按:百日,宋史作两月,与此小异。
  丙寅,御崇政殿录系囚,杂犯死罪以下递降一等。
  戊辰,诏枢密院:自今内殿崇班以上,须年二十方听受差遣。
  辛未,御崇政殿试礼部进士、诸科及特奏名进士、诸科。
  三月乙酉,召辅臣观御书□州至圣文宣王庙牓。
  癸巳,赐进士王俊民等一百三十九人及第,五十四人同出身;诸科一百二人及第并同出身;特奏名进士、诸科四十三人同出身及诸州文学、长史。俊民,掖人也。按宋史,是月赐进士、诸科及第、同出身二百九十五人,与此不合。
  戊戌,契丹归明人武珪为下班殿侍、河北沿边安抚司指挥。武珪本镇州人,陷敌岁久,颇知敌事,至是上所画契丹广平淀受礼图,特录之。
  己亥,宰臣富弼以母丧去位。
  庚子,以富弼母丧,罢大燕。时同知礼院晏成裕言,君臣之义,哀乐所同,请罢春燕,以表优恤大臣之意。上亟从其言。成裕,殊子,弼妻之弟也。议者或以为过云。为大臣母丧辍燕,仁宗盛德也,而实录及会要乃云议者皆以为非,是不然矣。谓成裕与弼亲嫌,不当建请,则犹可。今略加删润也。
  辛丑,赐衢州进士程汝士、周颖粟帛,以转运使言其文行推于乡里也。
  壬寅,封皇第十一女为永寿公主,第十二女为宝寿公主。宝寿,周贤妃所生,后封冀国。永寿,董淑妃所生,后封邠国。
  甲辰,诏翰林学士承旨宋祁遇入直,许一人主汤药。祁以羸疾请之也。
  戊申,幸后苑赏花钓鱼,遂宴太清楼。出御制诗一章,命从臣属和以进。
  诏礼院:「封柴氏后为崇义公,以奉周祀。其六庙在西京,而岁时祭祀无器服之数,其令有司以三品祭服一、以四品祭服二及当用祭器给之。」
  庚戌,诏大理寺:命官有不当书罪而捃拾文致者,其本处官吏并鞫罪以闻。从殿中侍御史里行陈洙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