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数量轻重均之,初不令其别生额外之数也。近闻卫州、通利军括出民冒佃田土,不于见在管榷数内【三三】,均减重者摊于冒佃户,却生立税数配之,此非朝廷之意,而民所以喧诉也。又闻澶州诸县于见今实额管榷数外,将帐头自来桩坐有名无纳及失开合两项远年税数,并系祥符、景德以前,以至五代长兴年桩管虚数,并摊与见今人户。又闻以地肥瘠定为四等,其下等田有白□带咸地【三四】,并咸卤沙薄可殖地、死沙不殖地,并一例均摊与税数,谓此虽不可耕种,尚可煎盐。且河北之民,自祖宗以来,蒙赐恩恤,放行盐禁,只令据盐斤两纳税【三五】。今煎盐者已纳盐税,又令更纳田税,岂祖宗所以惠河北之民意!又闻河南不殖之地系禁盐地分者【三六】,亦均摊与税,又不知民何以纳也?澶卫去京师近,偶可闻知者如此,其余远地,谓所均税悉便于民,其可得乎!以此见朝廷行事至难。小人希意承旨者,言利而不言害;俗吏贪功希赏,见小利忘大害,为国敛怨于民。朝廷不知则已,苟已知之,其可不为救其失哉?
  欲望圣慈特赐指挥,令均税所只如朝廷本议,将实榷见在税数,量轻重均之,其余生立税数及远年虚数,却与放免,及未均地分,并且罢均。且均税一事,本是臣先建言,闻今事有不便,臣固不敢缄默。欧阳修言不得其时,今附刘敞后,当是未除枢副十一月以前。或因敞面对论此,修亦具奏,时为翰林学士,九月、十月之间也。
  是岁,置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推劾诸部公事。此据两朝史志,不得其月,今附岁末。治平二年正月罢。开宝八年十一月当考。
  牛羊司旧有宰杀务,大中祥符四年析出,改曰供庖务。是岁,并入牛羊司,其务废罢。
  注  释
  【一】申诏泰「申」原作「甲」,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三二李师中传改。
  【二】明日「日」原作「年」,据同上本改。
  【三】而汝弼尝多取寄州厨生饩「州」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六五之一补。
  【四】崇文院检讨「院」原作「殿」,据王称东都事略卷六五及宋史卷四三二刘羲叟传改。
  【五】心疾此指正文「上将感心腹之疾」,按本书卷一八三嘉佑元年八月乙亥条,作「上将感眩惑之疾」,与此注不同。
  【六】客星出昴「昴」字原脱,据宋本、阁本补。
  【七】转相浸灌「相」字原脱,据宋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下、宋史卷四二六赵尚□传补。
  【八】宜深诏执事「诏」,阁本作「戒」。
  【九】笃马河「马」字原脱,据汉书卷二九沟洫志及宋史卷九一河渠志补。
  【一○】不若大名之东开金堤「大名」原作「大明」,按宋史卷八六地理志,「大名府,魏郡」。宋史卷三三一韩贽传称:「不若开魏金堤使分注故道」。是「大明」为「大名」音同致误,故改。
  【一一】薛向权陕西转运副使「副」字原脱,据宋会要兵二二之四、东都事略卷八二薛向传及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补。
  【一二】权转运副使薛向「副使」原作「司使」,据宋本、阁本及上引宋会要改。
  【一三】渭州「州」原作「川」,据宋本及编年纲目卷一六、上引宋会要、宋史卷一九八兵志改。
  【一四】然后以比日臣僚奏请「比」原作「此」,据宋本、阁本改。
  【一五】豳「豳」原作「幽」,据宋本及欧阳修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一二论监牧札子、宋史卷一九八兵志改。
  【一六】元池「池」原作「地」,据新唐书卷五。兵志、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一二论监牧札子、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五一兵考及宋史卷一九八兵志改。
  【一七】则河北诸监有地不宜马「地」下原衍「有」字,据宋本及上引欧阳文忠公文集、编年纲目卷一六、宋史全文卷九下删。
  【一八】即遣官一人按视「一」,阁本作「二」。
  【一九】计所直并道路之费「直」原作「置」,据宋本及宋会要兵二二之五、宋史卷一九八兵志改。
  【二○】凡犒劳以俸钱「犒」原作「沿」,据阁本及宋会要方域二二之七改。
  【二一】三十斤宋本作「二十斤」。
  【二二】右正言王陶「正」原作「王」,据宋本、阁本改。
  【二三】自今因恩奏举改官及升差遣「因」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二四】更不许累寄所迁资序「寄」原作「计」,据宋本、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一九之一三、编年纲目卷一六、宋史全文卷九下改。
  【二五】洛苑使「洛」原作「宫」,据同上二本及宋史卷四六六秦翰传改。
  【二六】或因监都督功作一切小劳「作」原作「坐」,据宋本改。
  【二七】石全育「全」原作「金」,据宋本及本书卷一九八嘉佑八年五月癸卯条改。
  【二八】倾府库之货财「库」原作「庳」,据宋本、阁本改。
  【二九】具有无功过事件批书「无功」二字原倒,「批书」二字原脱,据同上二本补正。
  【三○】在嘉佑八年五月乙卯前按本书卷一九八嘉佑八年五月无乙卯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