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少,故平时读书不见于用。”
  庚子,诏:“阶、成、西和、凤州,当职官以下,令本路帅、漕司于四路在部官同具选辟,并体量见任人委实癃老及不堪倚仗者,并申制置司,申取朝廷指挥。其所辟官,不许辞避。所有边赏,令吏部看详,申尚书省。”以知成都府权四川制置使范成大奏也。
  丁未,同知枢密院事沈夏罢。
  赠赵鼎太傅,进封丰国公。
  闰月,己酉朔,金定应禁弓箭、刀枪之制,惟品官之家奴及客旅等许带弓箭。
  金主谓左丞相赫舍哩良弼曰:“今之在官者,须职位称惬所望,然后始如勉力。其或稍不如意,则止以度日为务,是岂忠臣之道耶!”
  庚戌,诏:“诸路常平司,每岁于秋成之际,取见所部郡县丰歉,如有合赈粜赈给,即约度所用,及见管米斛或有缺少,合如何措置移运,并预期审度,仍于九月初旬条具奏闻。”
  丁巳,以李彦颖参知政事,翰林学士王淮签书枢密院事。
  金主谓赫舍哩良弼曰:“武灵时,领省秉德,左丞相言,皆有能名,然为政不务远图,止以苛刻为事。海陵为人如虎,此辈尚欲以术数要之,以至卖直取死,得为能乎!”
  未几,济南尹梁肃上疏曰:“刑罚世轻世重,自汉文除肉刑,罪至徒者,带镣居役,岁满释之;家无兼丁者,加杖准徒。今取辽季之法,徒一年者杖一百,是一罪二刑也;刑罚之重,于斯为甚。今太平日久,当用中典,有司犹用重法,臣实痛之。自今徒罪之人,止居作,更不决杖。”不报。
  辛酉,浙东提刑徐本中言:“近者州郡,率用私意更易官吏,不申省部,不报监司。移郡之邑,移邑之郡,或以佗官而兼摄,或以卑官而任重,往往辞烦就简,舍薄从厚,请求侥觊,惟利是趋,易置纷然,浸乱旧制,理宜戒饬。”从之。
  金诏百官傔人所服红紫改为黑紫。
  壬戌,诏浙东提举监司体访浙西提举薛元鼎措置印给亭户纳盐手历式样,将合支本钱尽数称下支给,毋致积压拖欠。
  先是元鼎印给手历,遍给亭户,令赍历就称下支钱,至是复令浙东行之。
  丁卯,以浙东旱伤,令转运提举兴修水利。
  辛未,淮南转运司请濠州钟离、定远巡检耿成令再任,帝曰:“祖宗成法,惟监司及沿边郡守方许再任。耿成虽有劳效,已经再任,不欲以小官差遣坏祖宗成法。”
  甲戌,金主命年老者无注县令;若老而任政,择壮者佐之。
  是月,辛弃疾诱赖文政,杀之,茶寇平。遂上疏曰:“比年李金、赖文政等相继窃发,皆能一呼啸聚千百,杀掠吏民,至烦大兵翦灭。良由州以趣办财赋为急,吏有残民害物之状而州不敢问;县以并缘科敛为急,吏有残民害物之状而县不敢问。田野之民,郡以聚敛害之,县以科率害之,吏以乞取害之,豪民以兼并害之,盗贼以剽夺害之,民不为盗,去将安之!夫民为邦本,而贪吏迫使为盗,今年剿除,明年铲荡,譬之木焉,日刻月削,不损则折。望陛下深思致盗之由,讲求弭盗之术,无徒持平盗之兵;申饬州县,以惠养元元为意。”帝奖谕之。
  冬,十月,戊寅朔,诏:“浙东合纳内藏库坊场钱,可依自来立定租额。”
  赏平茶寇功。湖南、江西、广东监帅,黜陟有差。
  壬午,加上德寿宫尊号曰光尧寿圣宪天体道性仁诚德经文纬武太上皇帝,寿圣齐明广慈太上皇后。
  乙未,金主冬猎。
  壬寅,帝谕执政曰:“李川按劾统制官解彦详等不能平贼,此甚可喜。风俗委靡,务为姑息以徇人情,此弊非一日。朕每见有能举职者,须与激励。李川昨曾降官,今可与复元官,更转一官。”
  丁未,金主还都。
  十一月,庚戌,丽正门火。
  初,金唐古部族节度使伊喇穆敦之子杀其妻而逃,金主命捕之。至是梁国公主请赦之,金主谓宰臣曰:“公主妇人,不识典法,罪尚可恕。穆敦请托至此,岂可贷宥!”不许。
  时命福建造海船,起两淮民兵赴合肥训练。李彦颖言:“两淮州县,去合肥远者千馀里,近亦二三百里。今民户三丁起其二,限三月而罢,事未集,民先失业矣。”帝作色曰:“卿欲尽撤边备耶!”彦颖曰:“今不得已,令三百里内,家起一丁诣合肥。三百里外,就州县训习,日增给钱米,限一月罢。庶不大扰。”从之。
  戊午,提点坑冶王楫,乞进宽乘钱以裨庆赉,帝曰:“此不可受,令就本处桩管,制造军器。”
  癸亥,臣僚言:“祖宗时有会计录,备载天下财赋,出入有帐,一州以司法掌之,一路以漕属掌之。绍兴七年,臣僚有请仿本朝三司之制,专置提举帐司,总天下帐状,以户部左曹郎官兼之,积习既久,视为文具。请诏户部条画申严措置,俾天下财赋有所稽考,不致失陷。”从之。
  戊辰,知静江府张栻奏:“保伍之设,诚戢盗之良法。臣自到官以来,讲究措置,施行于静江境内,颇得其效,近复近于一路。请下有司考订斟酌,申严而行之。”帝曰:“张栻颇留意职事。”
  栻寻又奏:“本路备边之郡九,而邕管为最重;邕之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