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对,首论:“民困兵骄,大臣退托,小臣苟媮。愿陛下广览兼听,并谋合智,清明安定,提要挈纲而力行之。古今未有俗不可变,弊不可革者,变而通之,在陛下方寸之间耳。”又言用人四事:一曰辨贤否,二曰正名实,三曰使材能,四曰听换授。帝深然之。
  谕宰相,以朝廷阙失,士民皆得献言。
  六月,庚戌朔,定补外带职格,从左司谏汤邦彦之请也。邦彦言:“陛下忧勤万务,规恢事功,然而国势未强,兵威未振,民力未裕,财用未丰,其故何耶?由群臣不力故也。望自今而后,中外士夫,无功不赏,而以侍从恩数待有功之侍从,以宰臣恩数待有功之宰臣,任侍从、宰相无功而退者,并以旧官归班。惟能强国治兵、裕民丰财者,则赏随之,而又视其轻重以为差等。任侍从而功大,与之宰执恩数可也;任宰相而功小,与之侍从恩数可也。其在外者,虽不曾任侍从、宰执,而其所立之功可以得侍从或宰相恩数者,亦视其功而与之。则天下之士,亦求进之心为立事之心,而陛下之志遂矣。”帝深然之,遂诏:“自今宰臣、侍从,除外任者,非有功绩,并不除职;在朝久者,特与转官;其外任人,非有劳效,亦不除授。”于是曾逮以权工部侍郎出知秀州,不带职,用新制也。
  辛酉,罢四川宣抚,复制置使。
  汤邦彦论:“西蜀复置宣抚,应于旧属场务,悉还军中;又,除统制司赴宣司审察外,其馀皆俾都统自差,是与其名,夺其实。与其名,则前日体貌如故;夺其实,则前日事势不存。以不存之事势,为如故之体貌,是必上下皆恶,军帅不睦,不惟无益而又害之矣。”帝纳其言。于是沈夏以同知枢密院事召还朝,而宣抚司遂罢。
  茶寇势日炽,江西总管贾和仲击之,为其所败。诏以仓部郎中辛弃关为江西提刑,节制诸军讨之,用叶衡之荐也。
  汤邦彦言:“蒋芾、王炎,始皆言誓死效力以报君父,及得权位,怀私失职,深负使令。”又劾张说奸赃。丁卯,落芾、炎观文殿学士,芾建昌军、为袁州居住。说落节度使,抚州居住。
  是月,茶寇自湖南犯广东。
  秋,七月,乙未,帝谓宰臣曰:“会子通行民间,铜钱日多,可喜。”叶衡言:“诸处会子甚难得,谓宜量行支降。”帝曰:“向来正缘所出数多,致有前日之弊,今须徐议。”
  辛丑,有星孛于西方。
  丁未,帝谕叶衡等曰:“贾和仲合行军法,然其罪在轻率进兵。朕观汉、唐以来,将帅被诛,皆以逗留不进或不肯用命。今和仲正缘轻敌冒进,诛之,恐将士临敌退缩耳。”
  八月,丙辰,和仲除名,编管贺州。
  丁卯,蠲湖南、江西被寇州县租税。
  甲戌,广西经略张栻言:“诸郡赋入甚寡,用度不足。近年复行官般卖盐,此诚良法;然官般之法虽行,而诸郡之窘犹在。盖此路诸州,全仰于漕司,漕司发盐,使之自运,除脚之外,其息固有限;而就其息之中,以十分为率,漕收其八,诸州仅得其二。逐州所得既微,是致无力尽行般运,而漕司据已拨之数,责八分之息以为寄桩,则其穷匮何时而已!幸有仅能般到者,高价抑买,岂保其无!乞委本司及提刑郑丙、漕臣赵善政,公共将一路财赋通融斟酌,为久远之计,既于漕计不乏,又使一路州郡有以支吾,见行盐法不致弊坏。”从之。
  丁丑,遣汤邦彦使金。
  帝尝谕执政选使请河南陵寝地,叶衡言邦彦有口辨,故使之。
  九月,乙卯朔,诏:“扬、庐、荆南、襄、兴元、金、兴州,依旧分为七路,每路文臣一人充安抚使以治民,武臣一人充都总管以治兵,三载视其成以议诛赏。”从汤邦彦之请也。
  辛卯,高丽西京留守赵位宠,以慈悲岭至鸭绿江四十馀城叛附于金。金主曰:“朕怀绥万邦,岂助叛臣为虐!”执其使,付高丽。位宠寻伏诛。
  乙酉,赈淮南水旱州县。
  乙未,叶衡罢。时汤邦彦奉使,入辞,恨衡挤己,因奏衡有讪上语。帝大怒,罢知建宁府。
  丁酉,知荆门军黄茂材言:“唐李靖六花陈法,出于武侯,尝因陛对,画图以进。比帅司奉诏,令州军见管民兵,以七十五人为一队,正合李靖兵法。遂将本军义勇民兵分为七军,每军旗帜各别色号,置造兵器,俟今冬躬自教习,大陈包小陈,大营包小营,隅落钩连,曲折相对,可以成六花陈。今荆南府差将官前来本军教阅,恐只沿习军中之法,请将本军民兵自教两月,却差荆南将官一员阅视。”从之。
  己亥,龚茂良、李彦颖奏省、院各止独员,事皆不便,帝曰:“朕以未得其人,故迟之。”因泛论中外臣僚,帝曰:“为宰臣须胸次大,乃能容物。”茂良对曰:“《坤》之六二,乃大臣爻,其辞云:‘直方大,不习,无不利。’直方之德,须大乃能有容。”帝曰:“居此位安可不大!”彦颖曰:“后之为辅臣者,往往先有忌克之心,以故不能容。”帝曰:“士大夫更历外职任,未见其短,才居政路,便有此病。”茂良曰:“《秦誓》言有容及媢疾,苏轼为之训传,谓‘前一人似房元龄,后一人似李林甫。’”帝曰:“然。”又曰:“今士大夫能文者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