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治平三年始改用《明天历》。后三年,课熙宁三年七月月食不效,又诏复用《崇天历》。《崇天历》复用至熙宁八年,始更用《奉元历》。《奉元历》议,沈括实主之。明年正月月食,《奉元历》遽不效,诏问修历人姓名,括具奏辨,故历得不废。先儒盖谓括强解,不深许其知历也。然后知羲叟所称止于敬授人时,不必轻议改移者,不亦至言要论乎!请朝廷察二刘所陈及《崇天》、《明天》之兴废,申饬历官,加意精思,勿执今是旧非,能者熟复讨论,更造密度,使与天合,庶几善后之策也。”诏送太史局,仍诏求访精通历书之人。
  九月,辛酉,金主谕右丞石琚、参知政事孟浩曰:“闻蔚州采地蕈,役夫数百千人。朕所用几何,而扰动如此?自今差役,凡称御前者,皆须禀奏。”
  壬申,礼部员外郎李焘论科举等事,帝曰:“科举之文,不可用老、庄及佛语。若自修于山林何害!倘入科场,必坏政事。”
  癸酉,金主谕宰臣曰:“卿等举用人才,凡己所知识,必使他人举奏,朕甚不喜。如其果贤,何必以亲疏为避忌也!”
  以魏子平参知政事。
  甲戌,户部郎官曾逮言:“任贤使能,周室中兴。于贤曰任,于能曰使,则贤能之任使固不同。今以刀笔之小才,奔走之俗吏,谓之使能,此不可不辨。”帝然之。
  辛巳,金主谓御史大夫李石曰:“台宪固在分别邪正;然内外百司,岂谓无人!惟见卿等劾人之罪,不闻举善。自今宜令监察御史分路刺举善恶以闻。”
  将军大磐访求良弓,而磐多自取护卫,洛索以告,金主命点检司鞫磐。磐妹为宫中宝林,磐属内侍言之宝林,宝林以闻。金主杖内侍百,出磐为陇州防御使。
  癸未,权发遣衢州刘风入对,论朝廷不当颛以才取人,帝曰:“才有君子之才,有小人之才;小人而有才,虎而冀者也。人主之要,在于辨邪正。”
  冬,十月,己丑朔,金以戒谕百官贪墨诏中外。
  辛卯,前四川制置使汪应辰面对,读札子至畏天爱民,帝曰:“人心易怠,鲜克有终,当以为戒。”又曰:“朕日读《尚书》,于畏天之心尤切。”应辰曰:“尧、舜、禹、汤、文、武皆圣人,然《尚书》中君臣更相警戒。言语虽多,皆不出此。”
  乙未,金命涿州刺史兼提点山陵,每以朔望致祭,朔则用素,望则用肉,仍以明年正月为始。又命图画功臣于太祖殿,其未立碑者立之。
  金主谓宰臣曰:“海陵时修起居注,不任直臣,故所书多不实,可访求得实,详而书之。”孟浩曰:“良史直笔,君举必书,古帝王不自观史,意正在此。”
  庚子,将芾起复左仆射,陈俊卿右仆射。芾旋辞,乞终丧,诏许之。
  先是殿前指挥使王琪按视两淮城壁还,荐知州教授刘甄夫,帝命召之。俊卿与同列请其所自,帝曰:“王琪称其有才。”俊卿曰:“琪荐兵将官乃其职。教官有才,何预琪事?”帝曰:“卿等可召问之。”俊卿召琪责之,琪皇恐不知所对。会扬州奏:“昨琪传旨增筑州城,今已讫事。”俊卿请于帝,则初未尝有是命也。俊卿曰:“若尔,即琪为诈传圣旨,非小利害也。”退,至殿庐,召琪诘之。琪叩头汗下。俊卿亟奏曰:“王琪妄传圣旨,移檄边臣,增修城壁。此事系国家大利害,朝廷大纪纲,而陛下之大号令也。人主所恃者,纪纲、号令、赏罚耳。今琪所犯如此,此而不诛,则亦何所不为也!按律文‘诈为制书者绞。’惟陛下奋发英断,早赐处分。”于是削琪官而罢之。
  先是禁中密旨直下诸军者,宰相多不与闻,有张方者,因事发觉,俊卿及与同列奏请:“自今百司承受御笔处分事宜,并须奏审,方得施行。”至是因琪事复以为言,帝悦而从之。事下两日,又收还前命,俊卿语同列曰:“反汗如此,必关牒至内诸司,有不乐者为之耳。”即奏曰:“三省、密院,所以行陛下诏命也,百官庶府,所以行朝廷号令也。诏命一出于陛下,号令必由于朝廷,所以谨出纳而杜奸欺也。祖宗成宪,著在令甲,比年以来,渐至隳紊。臣等昨以张方之事,辄有奏闻,及此逾月,又因王琪奸妄之故,陛下赫然震怒,然后降出,圣虑亦已审矣,圣断亦已明矣,中外传闻,莫不叹服。而昨日陛下谕臣等曰:‘禁中欲取一饮一食,必得申审,岂不留滞!”而又有此指挥。夫臣等所虑者,命令之大。如令三衙发兵,则密院不可不知;令户部取财,则三省不可不知耳,岂为此宫禁细微之事哉!况朝廷乃陛下之朝廷,臣等偶得备数其间,出内陛下之命令耳。凡事奏审,乃欲取决于陛下,臣等非敢欲专之也。况此特申严旧制,亦非创立新条,而已复收复,中外惶惑。且将因循观望,并旧法而废之,为后日无穷之害,则臣等之罪大矣。或恐小人因此疑似,阴以微言上激雷霆之怒,更望圣明体察。”翌日面奏,帝色甚温,顾谓俊卿曰:“朕岂以小人之言而疑卿等耶!”
  先是刘珙进对语切,忤帝意,既退,御笔除珙端明殿学士、在外宫观。俊卿即藏去,密奏言:“前日奏札,臣实草定,珙与王炎略更一两字。以为有罪,则臣当先罢;若幸宽之,则珙之除命,臣未敢奉诏。”明日,复前申请,且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