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仲乃命视旧法,止蠲其半,部辖使臣三分之二,衣甲、兜鍪、神臂弓箭官给,其它应军中所用,皆自为之。军行,日支粮二升有半。每六十五人为队,管队二人,押拥队三人,旗首三人。县立三部,都、副部辖、管辖各一人。于是合五郡所籍,为二万一千七百馀人,惟兴、洋、大安久而不废。
  金主欲都汴,而汴京大内失火,命左丞相张浩、参知政事敬嗣晖营建南京宫室。浩从容奏曰:“往岁营治中都,天下乐然趋之。今民力未复而重劳之,恐不似前时之易成也。”不听,浩朝辞,金主问以用兵江南之利害,浩不敢正对,乃婉辞以谏,欲以讽止,曰:“臣观天意欲绝赵氏久矣。”金主愕然曰:“何以知之?”对曰:“赵构无子,树立疏属,其势必生变,可不烦用兵而服之。”金主虽喜其言而不能从。
  浩等至汴,金主时使宦者梁珫来视工役,运一木之费至二千万,牵一车之力至五百人,宫殿之饰,遍傅黄金,而后间以五采,金屑飞空如落雪,一殿之费以亿万计。殿既成,珫指曰:“某处不如法式。”辄撤之更造,浩不能抗,与之钧礼。
  金旧制,宦者惟掌掖庭宫闱,至金主篡位,始以宦者王光道为内藏库使,卫愈、梁安仁领内藏。金主尝曰:“人言宦者不可用,朕以为不然。后唐庄宗委张承业以事,竟立大功,此中岂无人乎?”珫最被委任,故尤骄恣。
  是岁,夏始立通济监,铸钱。
     ○高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绍兴二十九年(金正隆四年)
  春,正月,丙辰朔,帝以皇太后年八十,诣慈宁殿行庆寿之礼,宰执、使相皆进上寿礼物。诏:“庶人年九十、宗子女若贡士以上父母年八十者,皆授官封;文臣致仕官大夫以上,并赐三品服;僧、尼、道士八十以上者,赐紫衣及师号有差。”宰执沈该率百官诣文德殿称贺,用建隆故事也。班退,帝御垂拱殿受北使礼。
  金主朝太后于寿康宫。
  丁巳,金御史大夫高桢卒。
  庚申,金更定私相越境法,并论死。
  乙卯,诏:“故洪州观察使王彦,特赠安远军节度使。”
  名导江县金马碧鸡神词曰昭应。
  金主诏:“自来沿边州军设置榷场,本务通商,便于民用,其间多有夹带违禁物货,图利交易,及不良之人私相来往,可将密、寿、颍、唐、蔡、邓、秦、巩、洮、凤翔府等处榷场,并行废罢,只留泗州榷场一处,每五日一次开场,仍指挥泗州照会移文对境州军,照验施行。”
  二月,丙戌朔,盱眙军申到北界泗州牒,金国已废罢密、寿等州榷场,只存留泗州一处。诏:“盱眙军榷场存留,馀并罢之。”时事出不意,南北商旅,弃物货而逃者甚众,既而无所得食,渐致抄掠。议者请严责州县捕之,帝不听,命给裹粮,各使归业,久之遂定。金人又于泗州增榷场屋二百间。于是盱眙亦如之,仍创给渡淮木牌,增守卒焉。
  奉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判兴州吴璘为少保。
  己丑,诏:“海商假托风潮辄往北界者,依军法。”
  侍御史叶义问试尚书吏部侍郎。
  金以左宣徽使许霖为御史大夫。
  壬辰,定江军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篯为安庆节度使。
  己亥,权尚书工部侍郎刘璋兼权吏部侍郎,给事中兼侍讲、权直学士院杨椿试兵部侍郎。
  壬寅,宗正少卿杨偰权尚书工部侍郎。
  丁未,金修中都城,造战船于通州。
  金主谕宰相曰:“宋国虽臣服,有誓约而无诚实;比闻沿边买马及招纳叛亡,不可不备。”乃遣使籍诸路明安部族及州县渤海丁壮充军,及分往上京、东京、北京、西京,凡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者皆籍之,虽亲老、丁多、乞一子留侍,亦不许。
  己酉,帝谓大臣曰:“闻江西境内有群聚而掠人于道者。”王纶曰:“艰食之民,不得已而为之,未必皆啸聚也。”帝曰:“凡灾伤处,悉令赈济,蠲欠已及二十七万,不知州县奉行何如。轻徭薄赋,自无盗贼,故唐太宗用魏征之言,行仁义既效,且曰‘惜不令封德彝见之。’然德彝与虞世基辈,皆隋朝佞臣误炀帝者。太宗受命,自当斩之,以为奸佞之戒。”
  三月,丙辰朔,金遣兵部尚书萧恭经画夏国边界,遣使分诣诸道总管府督造兵器。
  丁丑,诏帅臣、监司、侍从、台谏岁举可任将帅者二员,具材略所长及曾立功效以奏。
  秘书少监沈介权尚书吏部侍郎。
  夏,四月,壬辰,国子司业黄中贺金主生辰还,言金主再修汴梁,役夫万计,此必欲徙居以见逼,不可不早为之计。时约和久,中外解弛,无战守备,帝闻,矍然曰:“但恐为离宫也。”中曰:“臣见其行事,恐不止为离宫。果南徙居汴,则壮士健马,不数日可至淮上,可无虑乎!”宰相沈该、汤思退闻之,诘中曰:“沈监之归,属耳不闻此言,公安得云云也?”居数日,复往言之,曰:“请勿以妄言即罪。”思退怒,至以语侵中。时中书舍人洪迈亦请密为边备,该等不听。
  辛丑,国子司业黄中守秘书少监。近例,使北还者,率得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