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下议政事,起居郎执笔记于前,史官随之,其后或修或废。盖时君克己,厉精政事,则其职修;或庸臣擅权,务掩过恶,则其职废,皆理势然也。陛下临朝旰昃,裁决万几,判别疑隐,皆出群臣意表。欲望追唐贞观典故,复起居郎、舍人职事,使得尽闻明天子德音,退而书之,以授史官。傥以为二府奏事自有《时政记》,即乞自馀臣僚前后殿对,许记注官侍立,著其所闻关于治体者,庶几谟训之言,不至坠失。”帝善其言,卒不果行。
  丙午,诏:“修起居注官虽不兼谏职,如有史事,宜于崇政殿、延和殿承旨司奏事后,直前陈述。”从修起居注王存请也。
  丁未,右谏议大夫、知河南吕公孺知河阳。
  洛口役兵千馀人,惮役,不禀令,排行庆关,不得入,西趋河桥。其徒有来告者,诸将请出兵击之,公孺曰:“此曹亡命,穷之则生变。”乃令曰:“敢杀一人者斩!”于是乘马东出,令牙兵数人前谕曰:“尔辈久役,固当还,然有不禀令之罪;若复渡桥,则罪加重矣。太守在此,愿自首者止道左。”众皆请罪。索其为首并助谋者,黥配之,馀置不问。复送役所,语洛口官曰:“如尚敢偃蹇者,即斩之。”众贴然不敢动。乃自劾不俟命,诏释之。
  戊申,诏:“浚淮南运河,自邵伯堰至真州十四节,分二年用工。”从转运司奏也。
  甲寅,诏:“增太学生舍为八十斋,斋三十人,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月一私试,岁一公试,补内舍生。间岁一舍试,补上舍生。”
  戊午,以颍州为顺昌军节度。
  庚申,辽主命有司撰《太宗神功碑》,立于南京。
  甲子,详定朝会仪注所言:“隋、唐冠服,皆以品为定,盖其时官与品轻重相准故也。今之令式,尚或用品,虽袭旧文,然以官言之,颇为舛谬。概举一二,则太子中允、赞善大夫与御史中丞同品,太常博士品卑于诸寺丞,太子中舍品高于起居郎,内常侍比内殿崇班而在尚书诸司郎中之上,是品不可用也。若以差遣则有官卑而任要剧者,有官品高而处冗散者,有一官而兼领数局者,有徒以官奉朝请者,有分局莅职特出于一时,随事立名者,是差遣又不可用也。以此言之,同品及差遣定冠绶之制,则未为允。伏请以官为定,庶名实相副,轻重有准。仍乞分官为七等,冠绶以如之。貂蝉、笼巾、七梁冠、天下乐晕锦绶为第一等;蝉旧以玳瑁为胡蝶状,今请改为黄金附蝉;宰相、亲王、使相、三师、三公服之。七梁冠、杂花晕锦绶为第二等,枢密使、知枢密院至太子太保服之。六梁冠、方胜宜男锦绶为第三等,左、右仆射至龙图、天章、宝文阁直学士服之。五梁冠、翠毛锦绶为第四等,左、右散骑常侍至殿中、少府、将作监服之。四梁冠、簇四雕锦绶为第五等,客省使至诸行郎中服之。三梁冠、黄师子锦绶为第六等,皇城以下城司使至诸卫率服之。内臣自内常侍以上及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前班东西供奉官、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京官秘书郎至诸寺、监主簿,既豫朝会,亦宜以朝服从事。今参酌自内常侍以上冠服,从本寺寄资者,如本官。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三班使臣、陪位京官为第七第,皆二梁冠,方胜练鹊锦绶。高品以下服色衣,古者韡韨舄屦,并从裳色,今制朝服用绛衣而锦有十九等,其七等绶谓宜纯用红锦,以文采高下为差别。惟法官绶用青地荷莲锦,以别诸臣,其梁数与佩准本官。”从之。
  废庆州府城寨、前村堡、平戎镇、环州大拔寨。
  九月,癸酉,权发遣户部判李琮言:“奉诏根究逃绝税役,有苏州常熟县天圣年生簿管远年逃绝户倚阁税绢苗米丁盐钱万一千一百馀贯、石、匹、两。本县据税,合管苗田九百一十九顷有奇,今止根究得一百九十五户,共当输苗米三百五十三石,绢五十一匹,锦三十五两;其馀有苗米八千四百石,绢一千二百匹,锦一千九十两,丁盐钱九百文外,并无田产入户,亦无请佃主名。盖久失推究,奸猾因之失陷省税。乞差著作佐郎刘拯知常熟县,根究归著。它具有类此者,亦乞选官根究。”从之。拯,南陵人也。
  己卯,辽命诸道毋禁僧徒开坛。
  壬午,辽主禁扈从扰民。
  壬辰,出《马步射格斗法》颁诸军。
  西南诸蕃先后俱来贡。
  冬,十月,丁酉,参知政事蔡确言:“御史何正臣、黄颜,皆臣任中丞日荐举,臣今备位政府,理实为嫌,乞罢正臣、颜御史。”于是权御史中丞李定言:“台官虽令官长荐举,然取舍在陛下,不在所举。夫舍公义而怀私恩,此小人事利者之所为。今选为台官者,必以其忠信正直,足以备耳目之任。傥以区区之嫌,遂使回避,则是以事利之小人待陛下耳目之官,此尤义理之所不可者也。”诏勿回避。
  戊戌,夏遣使贡于辽。
  己亥,辽主如独卢金。
  癸卯,置籍田令。
  诏立水居船户,五户至十户为一甲。
  戊申,交趾归所掠民,诏以顺州赐之。
  己酉,太皇太后疾,帝不视事,视疾寝门,衣不解带者旬日。庚戌,罢朝谒景灵宫;命辅臣祷于天地、宗庙、社稷;减天下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