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致留积。”诏:“增审刑院详议、详断官各一员。罢刑部签法官一员,馀如焘请。”
  五月,戊辰朔,右神武大将军、衢州团练使秦国公克瑜为隰州团练使。大宗正言克瑜岁满当迁遥郡,帝以克瑜秦王后,袭公爵,故特迁正任。后以右武卫大将军、潮州刺史楚国公世恩为袁州刺史,右武卫大将军、封州刺史魏国公仲来为筠州刺史,右武卫大将军、滨州防御使陈国公仲郃为棣州团练使,用克瑜例也。
  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言:“正旦御殿合用黄麾仗。接唐《开元礼》,冬至朝会及皇太子受册,加元服,册命诸王大臣,朝燕蕃国,皆用黄麾仗。本朝故事,皇帝受群臣上尊号,诸卫各帅其属,勒所部屯门,殿庭列仗卫。今独修正旦仪注而馀皆未及,欲乞冬会等仪注悉加详定。”从之。
  庚午,诏辅臣观麦于后苑。
  丙子,顺州蛮叛,峒、州兵讨平之。
  庚辰,诏以濮安懿王三夫人并称王夫人,祔濮园。
  辛巳,太子少师致仕赵概上所集《谏林》。诏曰:“请老而去者,类以声问不至朝廷为高,唯卿有志爱君,虽退居山林,未尝一日忘也。当置于座右,时时省阅。”
  甲申,参知政事元绛数请老,命其子耆宁校书崇文院,慰留之。会太学虞蕃讼博士受贿,事连耆宁,当下狱。绛请上还职禄而容耆宁即讯于外,从之。于是御史至第,簿责绛,绛一不自辨,罢知毫州。入辞,帝谓曰:“朕知卿,一岁即召矣,卿意欲陈诉乎?”绛谢罪,愿得颍,即以为颍州。
  丁亥,辽主谒庆陵。以契丹行宫都部署耶律延格为南府宰相,以北面林牙耶律永宁为伊勒希巴。辽主以萧乌纳为忠,命同知南院枢密使事,复与驸马都尉萧酬斡并封兰陵郡王。
  戊子,御史中丞蔡确参知政事。确自知制诰为御史中丞、参知政事,皆以起狱夺人位而居之,士大夫交口唾吧,而确自为得计。吴充数为帝言新法不便,欲稍去其甚者,确曰:“曹参与萧何有隙,至代为相,一遵何约束。今陛下所自建立,岂容一人挟怨而坏之!”法遂不变。
  丙申,诏:“诸路有强劫盗人数稍众,许于听候差使及得替待阙官内选武勇使臣捕逐,给驿券。”从大名府文彦博请也。
  六月,庚子,宰臣吴充以从子安国赃污抵法,奉表待罪;诏趣视事。
  甲辰,广西捕斩侬智春,执其妻子以献。
  辛亥,准而贡于辽。
  甲寅,清汴成,凡用工四十五日,自任村沙口至河阴瓦亭子并汜水关,北通黄河,接运河,长五十一里,两岸为堤,总长一百三里,引洛水入汴。
  丁巳,辽以北府宰相辽西郡王萧伊哩頞为西北路招讨使。
  己未,辽遣使录囚。
  辛酉,诏镇宁军节度使、魏国公宗懿追封舒王。
  左谏议大夫安焘等上《诸司敕式》。帝阅《讲筵式》,至“开讲申中书”,曰:“此非政事,何豫中书!”可刊之。”
  是月,辽放进士刘瑰等一十三人。
  秋,七月,己巳,三佛齐、詹卑国使来贡方物。
  御史中丞李定言:“知湖州苏轼,本无学术,偶中异科,初腾沮毁之论,陛下犹置之不问。轼怙终不悔,狂悖之语日闻。轼读史传,非不知事君有礼,讪上有诛,而敢肆其愤心,公为诋訾;而又应试举对,即已有厌弊更法之意。及陛下修明政事,怨不用己,遂一切毁之,以为非是。伤教乱俗,莫甚于此。伏望断自天衷,特行典宪。”御史舒亶言:“轼近上谢表,颇有讥切时政之言,流俗翕然争相传诵。陛下发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群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其它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诋谤为主。小则镂板,大则刻石,传播中外,自以为能。”并上轼印行诗三卷。御史何正臣亦言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诏知谏院张璪、御史中丞李定推治以闻。时定乞选官参治,及罢轼湖,差职员追摄。既而帝批令御史台选牒朝臣一员,乘驿马追摄,又责不管别致疏虞状;其罢湖州朝旨,令差去官赍往。
  甲戌,张方平以太子少师致仕。
  戊寅,详定朝会仪。
  己卯,命中书句考四方诏狱。
  辽主猎于夹山。
  癸未,诏诸路转运司相度当置学官州军以闻。
  乙酉,夏兵犯绥德城大会平,第四将高永能等击败之。
  丁亥,详定礼文所言:“请复四时荐新于庙之典;季春荐鲔,以应经义,无则阙之。”诏从其请;如阙王鲔,以鲂鲤代。
  是月,诏:“诸路教阅禁军,无过两时。”
  八月,丙申朔,夏人寇绥德城,都监李浦败之。
  丁酉,诏:“春秋释奠昭烈武成王庙,令三班院选差使臣为读祝、奉币、分献官。”
  辛丑,分泾原路兵马十一将。
  壬寅,复八作司为东、西两司,各置监官文臣一员、武臣二员。
  甲辰,同修起居注王存言:“古者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唐贞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