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吏部南曹吴充同知太常礼院,同判吏部南曹冯京同判登闻鼓院。二人皆以胡宗尧故易任。充上疏为欧阳修辨,不报。
  出内藏库钱二百万缗,令入内供奉官张茂则置司以市河北入中军粮钞。先是上封者言:“河北入中军粮,京师给还缗钱、绢,商人以算请,久未能得,其钞每百千止鬻六十千,今若出内藏库钱二百万缗量增价收市之,岁可得遗利五十万。”帝以为然,故委茂则干其事。既而知谏院范镇言:“内藏库、榷货务同是国家之物,岂有榷货务固欲滞商人算钞,而令内藏库乘钱以买之?与民争利,伤体坏法,莫此为甚。”帝是镇言,遽罢之。
  甲午,以知制诰贾黯权判吏部流内铨。时承平日久,百官乐于因循,黯始欲以风义整救其弊。益州推官桑泽,在蜀三年,不知其父死,后代还,应格当迁,投牒自陈。人皆知其尝丧父,莫肯为作文书。泽知不可,乃去,发丧制服,以不得家问为解。泽既除丧,求磨勘。黯以为泽三年不与其父通问,虽非匿丧,犹为不孝也,言之于朝,泽坐废,归田里,不齿终身。晋州推官李亢,故尝入钱得官,已而有私罪,默自引去,匿所得官,以白衣应举及第,积十年,当磨勘,乃自首,言其初事。黯以为此律所谓罔冒也,奏罢之,夺其劳考。
  丁酉,诏:“前代帝王後,尝仕本朝官八品以下,其祖父母妻子犯流以下罪,听赎;未仕而尝受朝廷赐者,所犯非凶恶,亦听赎。”
  丙午,工部侍郎、参知政事刘沆依前官平章事。
  以知郑州梁适为观文殿大学士、知秦州。御史中丞孙抃再疏言旧相不当临边,不报。初,渭寨为蕃部所扰,及益兵拒守,而它族多惊疑。适具牛酒,召其酋长默罗多尼等抚定之,罢所益兵;终适之去,蕃部不为寇。
  丁未,徙知宣州、殿中侍御史马遵为京东转运使,通判江宁府、殿中待御史吕景初知衢州,通判虔州、主客员外郎吴中复知池州。
  初,欧创修罢判流内铨,吴充、冯京罢判南曹,知谏院范镇言:“铨曹承禁中批旨,疑则奏禀,此有司之常也。今谗人以为挠权,窃恐上下更相疑畏,谁敢复论是非!请出言者主名,正其罪,复修等职任。”言之至再,帝意乃解;而宰臣刘沆亦请留修。戊申,命修刊修《唐书》。
  诏学士院:“自今当宿学士以故请告者,令以次递宿。”前一夕,命刘沆为宰相,召当宿学士杨伟草麻,不至,乃更自外召赵概草之,故有是诏。
  戊午,知制诰贾黯言:“陛下日御迩英阁,召侍臣讲读经史,其咨访之际,动关政体,而史臣不得预闻;欲乞令修起居注官入侍阁中,事有可书,随即记录。”从之。赐坐于御坐西南。
  诏:“自今将相迁拜见辞之礼,令閤门以故事举行。”从知制诰韩绛言也。
  九月,辛酉朔,以权三司使、翰林学士杨察为户部侍郎、提举集禧观事。内侍杨永德建请于蔡汴河置水递铺,察条不便,罢之,永德毁察于帝。三司有狱,辞连卫士,皇城司不即遣,而有诏移开封府鞫之。察由是乞罢,帝从其请。
  知谏院范镇言:“外议皆谓察近因点检内衣库积尺罗帛及建水递铺非便,内藏库不当买交钞,香场人吏取乞钱物,皇城司占护亲从官不以付外勘鞫。此等事皆是害政伤理之大者,三司义当论列,而谗邪小人,多方沮毁,使其请解使权,朝廷因遂其请,臣窃为陛下惜之。夫邪正之辨,不可不审,陛下以察之所陈是邪非邪?以为是,则宜使察主大计,以塞奸幸之路;以为非,则不当改官,使自暇逸。累日以来,日色不光,天气沉阴,欲雨而不雨,此邪人用事之应,而忠良之情不得上通也。陛下宜以察所争四事下中书、枢密大臣,详正是非,付有司依公施行,复察所任,庶几上应天变,下塞人言。”殿中侍御史西安赵抃亦言:“察若有罪,不当更转官资;若本无罪,不当改任。乞追还新命。”不报。抃为御史,弹劾不避权幸,时号铁面御史。
  先是盐铁判官王鼎为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副使,永德请沿汴置辅挽漕舟,岁可省卒六万,鼎议以为不可。永德横滑,执政重违其奏,乃令三司判官一员将永德就鼎议。鼎发八难,永德不能复。鼎因疏言:“陛下幸用臣,不宜过听小人,妄有所改,以误国计。”于是永德言不用。居二年,遂以为使。前使者多渔市南方物,因奏计京师,持遗权贵。鼎一无所市,事无大小,必出于己,凡调发纲吏,度漕路远近,定先后,为成法。于是劳逸均,吏不能为轻重。官舟禁私载,舟兵无以自给,则盗官米为奸。有能居贩自赡者,市人持以法,不肯偿所逋,鼎为移州县督偿之。舟人有以自给,不为奸,而所运米未尝不足也。
  以殿中丞王安石为群牧判官。安石力辞召试,有诏与在京差遣。及除群牧判官,安石犹力辞,欧阳修谕之,乃就职。馆阁校勘沈康,诣宰相陈执中求为群牧判官,执中曰:“安石辞让召试,故朝廷优与差遣。且朝廷设馆阁以待天下贤才,当以德让为先,而争夺如此,公视安石,颜何厚也!”康惭沮而退。
  癸亥,起居舍人、知制诰吕溱,工部郎中、知制诰兼侍讲、史馆修撰王洙,并为翰林学士。故事,翰林学士六员,时杨察、赵概、杨伟、胡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