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多矣,中书未尝施行。夫长吏者,民之性命所系,宜择其甚者罢之,小者易之。”文彦博等惭谢而退。于是鄂州王开、台州吕士宗等,或以衰老,或以弛慢,罢斥、对移者凡十六人。
  丁卯,免天平军节度推官鄞人沈起擅去官罪。起因父疾请解,不待报而归。法官论以私罪,帝曰;“若此,何以厚风俗?其除之。”
  己巳,知制诰宋城王洙、直集贤院郾城掌禹锡上《皇祐方域图志》五十卷。
  乙亥,知秦州吕公绰赴阙,已而中丞王举正、知谏院包拯言:“公绰当其父夷简执政时,多所干预,若遽令代还,恐更图进用。”乃诏复任。公绰通敏有才,然其父执政时,常漏除拜以市恩,时人以比窦申。
  丙子,减湖南郴、永、桂阳监丁身米。
  初,马氏科民采木,不以贫富,皆科丁取数。国初,量给其直,令随税输米,而重轻不等,贫者苦之。帝命三司取最下数为准,凡岁减十馀万石。
  是月,辽主如秋山。
  八月,辛巳,特赠给事中孔道辅为工部侍郎。时龙图阁直学士王素入对,语及道辅,帝思其忠,故有是命。
  癸未,知定州韩琦,加观文殿学士,再任。
  初,明镐引诸州兵平恩州,独定兵邀赏赍,出怨语,凡欲噪城下。琦素闻其事,以为不治且乱,及至,即用军制勒习,察其尤天良者,捽首斩军门外。士死攻战,则赙赏其家,籍其孤儿,使继衣廪,威信并行。又效古兵法,作方圆锐三阵,指授偏将,日月训习之,由是定兵精劲冠河朔。京师发龙猛卒戍保州,在道窃取人衣履,或饭讫不与人直,至定,琦悉留不遣,曰:“保州极塞,尝有叛者,岂可杂以骄兵戍之!”易素教者数百人以往。而所留卒,未逾月亦皆就律,不敢得犯法。岁大歉,赈之,活人数百万。诏书褒美。
  丙戌,遗使安抚京东、淮南、两浙、荆湖、江南饥民。
  辛卯,以张尧佐为宣徽南院使、判河阳,中丞王举正言此授非当,有损圣德。不报。
  乙未,以知制诰王洙为辽太后生辰使。至靴淀,辽使刘六符来伴宴,言耶律防善画,向持礼南朝,写圣容以归,欲持至馆中,王洙曰:“此非瞻拜之地也。”六符言恐未得其真,欲遗防再往传绘,洙力拒之。
  御史中丞王举正言“陛下滥赏尧佐,乞即黜臣”,不报。知谏院包拯、陈旭、吴奎相继言:“尧佐制命复下,物议沸腾,望检会臣等前后奏答刂,必赐施行。”庚子,诏:“自今张尧佐别有迁改,检会此答刂子进呈执奏。”仍诏:“除宣徽使自今不得过二员。”
  乙巳,冯道曾孙舜卿上道官诰二十通,乞录用。帝谓辅臣曰:“道相四朝,而偷生苟禄,无可旌之节;所上官诰,其给还之。”
  是月,汴河绝流。
  九月,癸丑,赐李继隆神道碑额曰“显功”。
  乙卯,武宁节度使兼侍中夏竦卒,赠太师、中书令,谥文献。知制诰王洙当草制,封还其目曰:“臣下不当与僖祖同谥。”遂改文正。同知礼院司马光言:“谥之美者极于文正,竦何人,乃得此谥?”判考功新喻刘敞言:“谥者,有司之事也;竦奸邪,而陛下谥之以正,不可也。”光疏再上,敞疏三上,诏更谥文庄。竦为郡,喜作条教,立保伍之法,盗贼不敢发。治军尤严,敢诛杀;而疾病死丧,拊循甚至。尝有龙骑卒戍边,群聚剽劫,州郡莫能止。或密以告略多类此。然性贪,数商贩部中,在并州,使其仆贸易,为所侵盗,至杖杀之。积家财累巨万,自奉尤侈,畜声伎甚众。所在阴间僚属,使相猜阴,以钩致其事;遇家人亦然。
  庚申,赐国子博士梅尧臣同进士出身,仍改太常博士。尧臣,询从子,工于诗,大臣屡荐尧臣宜在馆阁,召试学士院,而有是命。
  丙子,改太子太师王溥谥文献为文康,司空致仕章得象谥文宪为文简,以知制诰王洙言得象谥同周公,溥同僖祖故也。有欲改溥谥为文忠者,天章阁待制兼侍读张揆曰:“溥,周宰相,国亡不死,安得忠!”乃谥文康。
  丁丑,诏迩英阁讲读官当讲读者,立侍敷对,馀皆赐坐侍于阁中。天圣以前,讲读官皆坐侍,自景祐以来皆立侍,至是帝屡面谕以经史义旨须详悉询说,因有是诏,遂为制。
  教坊官王世昌,自陈年老,乞监永济仓门。帝曰;“世昌本亦士人,以无行检,遂充此职。仓门乃国家粮储出入之所,岂可令此辈主之?宜与在京一庙令。”
  是月,辽更定条制。
  辽主驻中会川。
  冬,十月,己卯朔,诏三司:“解盐听通商,候二年较其增损以闻。初,包拯自陕西还,力主范祥所建通商法,朝廷既从之。已而判磨勘司李徽之又言不便,乃下其事三司,驿召祥,令与徽之及两制共议。而议者皆以祥为是,故有是诏。
  辽括诸道军籍。
  甲申,大理寺言信州民有劫米而伤主者,法当死。帝谓辅臣曰:“饥而劫米则可哀,盗而伤主则难恕;然细民无知,终缘于饥耳。”遂贷之。又曰:“刑宽则民慢,猛则民残,为政常得宽猛之中,使上下无怨,则水旱不作。卿等宜戒之!”
  乙酉,新作隆儒殿,在迩英阁后。
  乙未,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