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才。”故特有是赐。
  戊戌,权御史中丞郭劝,罢为翰林侍读学士。劝初就明堂斋次,帅众御史求对,论群臣不当迁官,不许。又上疏极言之,讫不从。于是以老求解台任,许之。
  召知益州田况权御史中丞。
  益州守臣得便宜从事,多擅杀以为威,虽小罪,辄并妻子徙出蜀,至有流离死道路者。况在蜀逾二年,拊循教诲,非有甚恶,不使东迁。蜀人爱之,以比张咏。
  庚戌,辽录囚。
  壬子,辽以南府宰相韩知白、枢密副使杨绩擅给进士堂帖,出知白为武定军节度使,绩为长宁军节度使。
  是月,诏:“观察使以上,自今依大两省、待制例,经两次郊礼,许一次将弟侄子孙恩泽奏补异姓骨肉。”
  闰月,乙卯,辽汉王特布为中京留守。
  丙辰,出内藏库缗钱四十万,绢六十万,下河北使籴粮草。先是河北频年水灾,朝廷蠲民税几尽。至秋,禾稼将登,而镇、定复大水,沿边尤被其害。帝忧军储不给。故特出内府钱帛以助之。
  戊午,河南府言前观文殿学士、尚书左丞张观卒。赠吏部尚书,谥文孝。观初为秘书郎,其父居业从事坊州,因上言愿以官授父,真宗嘉之,以居业为京官。及观贵,居业由恩至太府卿。尝过洛,嘉其山川风物,曰;“吾得老于此足矣。”观于是买田宅,营林榭,以适其意。观早起奉药膳,然后出视事,未尝一日易也。居丧,哀毁过人,既练而卒。
  己未,以三司使、户部侍郎张尧佐为宣徽南院使、淮康节度使、景灵宫使,以资政殿学士、尚书左丞王举正兼御史中丞,改命田况权三司使。是日,诏:“后妃之家,无得除二府职位。”庚申,又加尧佐同群牧制置使。
  辛酉,赐贵妃张氏从弟卫尉寺丞希脯、太堂寺太祝及甫并进士出身,尧佐之子也。
  是夜,秀州地震,有声如雷。
  癸亥,知谏院包拯等言:“陛下即位仅三十年,未有失德。乃五六年间,超擢张尧佐,群臣皆窃议于下;然而其过不在陛下,在女谒近习及执政大臣也。盖女谒近习,动伺陛下之所为,知陛下继嗣未立而有所私,莫不潜有趋向而附结之。执政大臣不思规陛下以大谊,乃从谀顺指,高官要职,惟恐尧佐不满其意,使陛下有私昵后宫之过,此岂爱君之心哉!伏望断以大义,追寝尧佐过越之恩;必不得已,宣徽、节度使择与其一,仍罢群牧制置使之命,畀之外郡以安全之。”
  初,执政希上旨,一日除尧佐四使;又以王举正重厚寡言,同日授御史中丞。朝议意举正或迤丽退避,动经旬浃,则尧佐之命必遂行,论谏弗及矣。甲子,举正遂告谢上殿,力言擢用尧佐不当。其疏曰:“近者台谏论列,陛下虽罢其使任,而复加崇宠,转逾于前,并授四使,又赐二子科名。贤愚一词,无不嗟骇。昔汉元帝时,冯野王以昭仪之兄,在位多举其行能,帝曰:‘吾用野王,后世必谓我私后宫亲戚。’本朝太宗皇帝孙妃之父,止授南班散秩。盖保全后宫戚属,不令僭盛以取颠覆。伏望陛下远鉴前古美事,近守太宗圣范,追取尧佐新命,除与一郡,以息中外之议。”不报。戊辰,朝退,举正留百官班廷诤,复帅殿中侍御史益都张择行、江陵唐介及谏官包拯、陈旭、吴奎于帝前极言,且于殿庑切责宰相。帝闻之,遗中使谕旨,百官乃退。
  己巳,诏:“近者台谏官累乞罢张尧佐三司使;又言亲连宫掖,不可用为执政,若优与官爵,于体差便,遂除宣徽使;兼已指挥:‘自今后妃之家,毋得除两府职任。’今台谏官重有章疏,其言反覆,及进对之际,失于喧哗,在法当黜,朝廷特示含容。其令中书取戒厉,自今台谏官相率上殿,并先申中书取旨。”时帝怒未解,大臣莫敢言,枢密副使梁适独进曰:“台谏官盖有言责,其言虽过,惟陛下矜察。然宠尧佐太厚,恐非所以全之。”是日,尧佐亦奏辞宣徽使、景灵宫使。仍诏学士院贴麻处分,而取戒厉卒不行。
  辛未,辽以同知北院枢密使萧革为南院枢密使;以南院大王耶律仁先知北院枢密使事,封宋王。
  十二月,甲申朔,诏班三品以上家庙之制。
  初,宰臣宋庠请令诸臣建立家庙,下两制与礼官详定审度。翰林学士承旨王尧臣等定议:“官正一品、平章事以上,立四庙;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签署院事,见任、前任同。宣徽使、尚书、节度使、东宫少保以上,皆立三庙。馀官祭于寝。凡得立庙者,许嫡子袭爵,世降一等。死即不得作主祔庙,别祭于寝;自当立庙者,即祔其主。其子孙承代,不计庙寝祭,祭并以世数亲疏迁祧。始得立庙者不祧,以比始封;有不祧者,通祭四庙、五庙。庙因众子立而嫡长子在,则祭以嫡长子主之;嫡长子死,即不传其子,而传立庙者之子。凡立庙,听于京师或所居州县;其在京师者,不得于里城及南郊御路之侧。仍别议袭爵之制。”其后终以有庙者之子孙或官微不可以承祭,而朝廷又难尽推袭爵之恩,遂不果行。
  初,戎州人向吉等操兵贾贩,恃其众,所过不输物税,州县捕逐,皆散走。成都钤辖司奏请不以南郊赦除其罪,从之。逮捕亲属系狱,至更两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