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置也。是夕,火烧开窦寺、天宁寺及居民五百家。
  二十六日,散榜根括金银甚急。又诏鬻爵,开列官资榜价直,募人承买,及僧道紫衣师号等。揭榜旬日,不闻有应募者。
  二十七日,金使二十一人诣大相国寺,爇香礼佛。
  二十八日,金人索已殁使臣,赙赠五百匹两。先是,城陷日,有金使四人宿都亭驿,百姓乘乱辄擒杀于驿前,剖剥之。至是索赙赠,朝廷从之。
  二十九日,纵民樵采万岁山竹木殆尽。又诏毁拆屋宇以充薪,军兵百姓赴者又复如前攘夺。先,自城陷日,金使人当宿都堂议事,以从官接伴。是日,金使与接伴方食,而军民毁拆绛霄楼欹倒,攘夺噪啖声闻于外,继闻有践蹂坠压至死。金使问,接伴言其事,金人笑曰:“使民争利,定强者得,弱者失,至压损人民,何不命官拆俵散乎”接伴者无以对。嗟乎!天子屏园囿之欢,纵民樵采,可谓盛德事。而奉行之吏无经画,欲利于民,而反害之,宜其笑也。
  三十日,津搬绢尚未敷数,又起搬金银,一城骚动,皆搬运金银之人,络绎于道,士庶相顾,莫不慨叹。
  ◎卷下
  靖康二年正月,初一日,金使二十一人诣相国寺烧香,百官僧道出南薰门,乞庆二元帅,金使传命止之。
  初二日,搬运金银赴诸门交纳者终日不绝,绢已毕。
  初三日,金人退换金银未鉟销者,及两数亏亦不受纳。受纳金银官纵强恣横,意欲贿赂,故为是尔—封府闻命,不敢稽缓,差杂役千余人,往南薰门,复取退金银。而偶奔走甚迅,百姓从而奔走,妄意为交割城池事,争往观看。而金人城守者遽见城中数千人奔走,而甚疑虑,遂报军前。俄顷,金人擐甲状,忽备铁鹞子于门外者数千人,几惹大事。已而,呼监督官于前,胡跪诉说,几不免敲扑。而监官具言,人偶奔走,百姓又从而妄意,恳告再四,乃得免。
  初四日,金遣使乞朝廷再诏谕河北、河东诸州,交割地界。盖自聂昌、耿南仲出使,继遣陈过庭,皆寻为交割地界,两河守臣百姓等作坚计,例不奉诏。至是,凡累日,竟不得石州,金人患之,乞朝廷再以诏谕。朝廷不得已,乃降敕:“某州守臣,大金元帅府领兵来,不可失信,欲尽割河北、河东,永图结好。虽即时应许,遣聂昌、耿南仲前去,其实念祖宗之地,不可与人。故自大金临城,坚守御敌,终致失守,出城归款,上表称臣,受其正朔。所有重兵皆不下城,犹守候交割抚定了,而后收敛。仍取应系合州官员在京血属为质,候抚定了日放归。其在外者,亦别作根勾去讫,近勾到知石州种广家属,遣还,军还,石州早已归款,不用。知其余家属才候抚定,亦为归还。今闻某州某守未降,盖谓勤王保卫社稷,不愿归属分界。但大金尚在城上,若更坚守,别有施行,则汝之忠勤,反为宗社之祸,不如早与烧毁楼橹,开门出降抚定,除本土人民外,原系河南百姓、官兵、客旅,元许放还,则公私各得其所。再念,京师不能保,若汝依前不顺,岂止宗社无所裨益,在汝亦必不保,谨无执迷,故兹诏示,想宜知悉。”是晚,遣使持此诏书之寨中。
  初五初六日,津搬金银表段,动以车计。又退换表段不及端者,督责根括,殊为紧急。初未尝恤人,惟务苛刻。
  初七日,四壁都巡检使范琼,为中书舍人高伯振致斋于慧休院。先是,城陷日,中书舍人高伯振与老母稚子全家,具死于乱兵。至是,遗骸狼藉,无与殡瘗者,琼出己钱为殡于僧舍,及作斋荐悼。琼胄武人,而能举此高义,亦可嘉也。是日,何使军中。
  初八日,何 使还。尚书省揭榜云:“准御封付下大金犒军金银表段,府库士庶元初数目十万,未及所须之一分,遣右仆射何 躬诣大金军前恳告,怪问以谓,京城人民众大,必有隐藏,契勘大金活一城生灵,无以为报,性命无保,财物何惜仰开封府尹督责四壁官,尽行收拾,须管尽数收括。日近供纳,仰御史台催促觉察,如有不依,今来约束之人一面已依降指挥处置施行。”又榜云:“朕苟可以报大金者,虽发肤不惜,尔士庶其体此意,速行送纳。”
  初九日,根括金银益急。御史台置历抄写自宰执以下未纳金银人姓名,督索开封府、大理寺及四壁根括,所勾呼禁系枷拷,不可胜计。不以官品高下,例行拷讯,荷项催促,征者相望于市。迨晚,有诏云:“朕以初十日出郊见两元帅,议上徽号事,咨尔众庶,各宜知悉。”
  初十日平旦,驾出南薰门,开封府尹少尹以金银数未敷,各降三级。是日,车载金银起纳军中者,莫知其数。迨晚,榜诏云:“朕出城议徽号事,为诸国未集,来日定回,仰居民安乐。”
  十一日,百官僧道父老云集于南薰门,以俟大驾,又如昔时。午刻有榜云:“王御带传到圣旨,大金元帅以金银表段少,驾未得回,事属紧切,仰在京士庶,各怀爱君之心,不问贵贱,有金银表段者,火急尽数赴开封府纳。许人告,给赏,犯人依军法。”及晚,又榜云:“大金元帅只是为金银表段事未集, 留驾未回。来日定回。”
  十二日,津搬金银表段莫知其数,士庶负荷,竞于驰纳者,亦不可胜计。有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