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樵而爨,比户必需。吾乡无山陵林麓,惟藉水滨萑苇与田中种植落实所取之材,而煮海为盐,亦全赖此。故吾郡之薪较贵于邻郡,大约百斤之担,值新米一斗,准银六、七、八分或一钱内外不等。至顺治三年丙戌,斗米作价一千,准银五、六钱,而柴百斤之担亦然,惟七年二月,米价贱而柴价贵,数斤之柴,一束值米五升。八、九年亦然。是时米价低昂不等,大概数斤一束之柴,准银五分、六分。自康熙改元以来,仍以升米为价,有数十斤一束者,视此递增之。十九年庚申,米价长而柴如旧,则数斤之柴,仅可准米半升耳。至二十二年癸亥春,积雨。三月,米价贱而柴价长,十三四斤之柴则准米二升,又变局矣。康熙二十七年戊辰,柴价甚贱,十四五斤之柴,值银不过六七厘耳。
  吾乡海滨产盐。当崇祯之初,每盐百斤平秤约有一百二十斤,价钱不过一钱五六分。至十六年壬午夏,大水,价至每斤纹银五分。顺治八年春,价至纹银每斤一钱。四月以后,卖六七分一斤也。自是以后,大约每斤以纹银一分内外为率。至康熙二十二年癸亥春,积雨。三月,每斤纹银三分二厘,皆从郡邑贩来官盐,私盐绝响,亦变局也。二十七年戊辰,每斤不过六七厘。
  豕肉,在崇祯之初,每斤价银二分上下。至顺治二年冬,价至每斤时钱一千,准银一钱二分。六、七、八年之间,价犹七分一斤也。康熙十二年,每斤二分五厘,几于复旧,后此大都三分上下。至十九年庚申夏,价至每斤五分。豆、菜油价,向来视肉价为低昂,故不另列。
  茶之为物,种亦不一,其至精者曰芥片,旧价纹银二三两一斤。顺治四、五年间,犹卖二两。至九、十年后,渐减至一两二钱一斤。康熙戊午,予在江阴,曾有客持来求售,实价不过二钱一斤,然色虽如旧而味无香气矣。徽茶之托名松萝者,于诸茶中犹称佳品,顺治初,每斤价一两,后减至八钱,五六钱,今上好者不过二三钱。他若苏茶峒山{山介},历来价色高下,不甚悬绝。惟吾郡佘山所产之茶,所谓本山茶者,向不易得,其味清香,大约与徽茶等,而购之甚难,非贵游及与地主有故交密戚者不可得,即得亦第可以两计,不可以斤计,殆难与他茶价并低昂也。
  竹纸如荆川太史连、古筐将乐纸,予幼时七十五张一刀,价银不过二分,后渐增长。至崇祯之季、顺治之初,每刀止七十张,价银一钱五分。驯至康熙丁未,每刀不过一分八厘。自甲寅春,闽中兵变,价复骤长,每刀又至一钱四五分,往往以浙中所产丑恶者充卖。至十五年丙辰九月,耿藩归正,而后纸价渐平。今每刀七十张,价银三分五厘,庶几去旧不远。至康熙二十六年,每刀不过纹银二分,竟复古矣。
  心红标朱,每匣重十四两,予幼时价银四、五钱。顺治四、五年间,价至每匣纹银八九两。八、九、十年间,犹二三两一匣也。康熙初,其价渐减,后至上好朱一匣,价银不过二钱五分。甲寅、乙卯之间,广东道梗,将谓朱价又必骤长,而竟不然。今上好者,每匣价银不过三钱而已。康熙十九、二十年间,朱价复长,每匣价银至六、七、八钱及两一二钱。二十三年,长至两六七钱。至二十六年,递减至四钱。
  白糖,旧价上白者每斤三、四分。顺治初年间,价至每斤纹银四钱,后递减。至康熙中,复旧。今稍长至五六分。康熙二十年癸亥冬,递减至三分、二分,黄黑者一分上下耳。
  檀香,予幼时旧价每斤纹银四五钱,后渐递长。至顺治初,每斤价至二三两,后复渐减。至康熙十八年冬,每斤价银不过二钱。是时,传闻大内用为涤器,故为天律所禁,道家以焚檀为戒,龚圣和曾力言之,而人多未信。至二十三年春,张真人自京师回楚,道经松江,醮坛示禁,至不复用矣。
  附子,予幼时药中亦不轻用,然而价亦甚贱,每只一两,值银不过一二钱。至顺治初,每只值银,直至数十两,家富而病急需用者,购之不惜百金。康熙以来,价日贱,今一两一只,止可值银一钱,然而味亦大不如前矣。
  肉桂,旧价止二三钱一斤。数年以来,价至每斤七八两,甚至十二三两。几与参价相若,近来稍差,最上者,每斤价银五两而已。
  燕窝菜,予幼时每斤价银八钱,然犹不轻用。顺治初,价亦不甚悬绝也。其后渐长,竟至每斤纹银四两,是非大宾严席,不轻用矣。
  法制藕粉,前朝惟露香园有之,主人用为服饵,等于丹药,市无鬻者。顺治初,始有鬻之于市,而其价甚昂,每斤纹银一两五六钱,后减至一两二钱。九年壬辰夏,犹卖纹银八钱一斤,而铺主人犹以价贱为恨。十二、三年之际,得法者甚多,沿街列卖,每斤不过六七分,而半和伪物,味亦大不如前矣。
  大绒,前朝最贵,细而精者,谓之姑绒,每疋长十余丈,价值百金,惟富贵之家用之,以顶重厚绫为里,一袍可服数十年,或传于子孙者。自顺治以来,南方亦以皮裘御冬,袍服花素缎绒价遂贱。今最细姑绒,所值不过一二十金一疋,次者八九分一尺,下者五六分而已。年来卖者绝少,贩客亦不复至,价日贱而绒亦日恶矣。
  山东茧绸,集蚕茧为之,出于山东椒树者为最佳,色苍黑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