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男子,用以图衣食。旧未尝正名禁止,政和间始立法告捕,男子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

佚文
绵州杨鼎臣,年十余岁,所生母死,殡菜园中。后十年登第,调官,欲积俸营葬,凡两任,不能办。后改官知彭州九陇县,升朝为安倅,追赠所生邑号,方获襄事。杨每惧微时草率,棺衾不如法。既彻面衣若生,衣装俨然,盖已三十年。杨抱持恸绝,奉尸易衣而葬,观者感叹,诚孝之报如此。
《永乐大典》卷一○八一三,题《积俸葬母》
崇宁初,姚舜仁献明堂议,以秘书少监修建明堂,专掌制度。姚议太室用茅覆,尊尧制也,竟不成。政和初,睿断天成,遂建合宫之制,不用茅,可见姚论之迂。亲祠北郊,自祖宗以来不得定议,议者多曰:「天子祭天地,大裘而冕。」传云:「大裘,黑羔裘也。」夏至极暑,至尊御羔裘不便,遂中辍。政和初,始定夏祭之礼。圣人之于天道,宜自得之。
《宋会要辑稿》礼二四之七七
监左帑龙野张宣义言,有亲戚游宦西蜀,经襄汉,见一人无首。主人云,因患瘰疬,头脱而活。每有所需,以手指画,日以汤粥灌之,犹存。
《玉芝堂谈荟》卷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