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武宗初即位,兵部言:“各门门官太多,科占军士,请遵诏旨,一切裁革。”命皇城四门仍旧,其余各门,自今以四员为则,不许增。著为令。

  弘治十八年十一月,兵部奉敕清查腾骧四卫军士诡冒食粮者一万三千九百有奇,皆发原卫及京营操练。自后内臣所进勇士,必兵部验送而后廪之。五年复籍其人而核其数。著为例。

  正德元年十月,部议:文职升俸终身带支者,但照原官品级上支。如由正七品升俸,则终身止加从六品俸,后复升官,不得随品加支。

  正德初,禁官员人等勿得用玄、黄、紫三色,民庶之家不许用纱罗纻丝。

  正德初,令京官三品以上用大扇,四品以下止许用撒扇遮日。

  正德初,凡忤刘瑾意者,辄下锦衣卫窘辱之。有指挥牟斌者,独留心善视,瑾怒,杖之阙下,勒令闲住。

  刘瑾欲专权,乃构杂艺于武庙前,候其玩弄,则多取各司章疏奏请省决。武庙曰:“吾用尔何为?而一一烦朕耶?宜亟去。”如是者数次。后事无大小,惟意裁决,不复奏,即诏旨,亦不令之知矣。

  正德三年三月,户部请发年例银于各边。得旨:“各边即设屯田,又有各司府岁输粮草,天顺以前,初无送银之例。其例始于成化二年,盖因警报,或以旱潦,事变相仍,行权宜接济之术耳,其后遂为岁额。且屡告缺乏,得无盗取浪费之弊耶?户部其会官查究事端,议处经久长策。”

  正德初,御史周熊查核辽东屯粮,言:“辽左二十五卫,原额屯田二万一千一百七十一顷五十亩,该粮六十三万五千一百四十五石。今田止一万二千七十三顷,该粮二十四万一千四百六十石。外给操练舍余田二千三百一十四顷,该粮三万七千二十四石。又地亩田园之类一万一千四百一十三顷,该粮五万九千五百四十石。皆先年创法征之以补屯粮者。今查新增田共一万三千七百二十顷,该粮一十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六石。通共四十五万一千三百九十一石。较之永乐间,田多一万八干三百五十顷,而粮反少二十八万三千七百五十三石。其永乐年征之屯军者,比今多三之一。又今粗细相折,该去粮一十三万六千七百七十石。实少粮四万六千九百八十三石,皆常操军承种逃故屯田从轻征收之故耳。又永乐年间,常操军土一十九万,以屯军四万二千有余给之,而受供者又得自耕,边外军无月粮,以是边饷足用。今军止八万有余,皆仰给于仓。边外之田,无复敢耕,军饷告匮,实由于此。”读此疏,则举一镇而各镇可知。延至于今,岁增月益,夫赋有定额,而边饷无定额,国储安得不竭?竭则何以措手?司国计者,不可不一严核之也。王府禄米多预支,及病故,辄乞免还宫。正德时有旨:“今后禄米,俱按季关支。未及期而支者,巡按御史究问以闻。”正德四年九月,兵部侍郎胡汝砺丈量过公侯伯指挥等官张懋等庄田地,共一千八百余顷。得旨:“公侯伯等官既有常禄,在外庄田,徒使利归佃户家人。即今边储缺乏,各官岂无忧国足边之心?查出土地宜照例起科。革去管庄人役,各家愿自种者听,不愿者拨与附近空闲舍,余种纳还。量地利厚薄以定则例。令各边查出地土,视此令行之。”

  正德时,湖广巡抚都御史王纶以岁累纻,预备仓已竭。欲礼劝富民,纳粟赈济,有不从者疏闻究治。

  武庙曰:“劝分固救荒权宜之法,但近年逼迫太甚,民情不堪。其令镇巡官再行斟酌,须富室乐从,不可强之”。

  正德时,四川贼作乱。时官兵脆弱,调永顺、保靖兵征之,所至剽掠,甚于流贼。贼尝谓居民曰:“我来梳汝,兵耒篦汝矣。”

  正德七年,黑眚见,形兼赤黑,大者如犬,小者如猫。若风行有声,夜出伤人,有至死者。初自河间、顺德,渐及京师。人夜持刁斗相警,达旦不敢寝,逾月始息。

  正德十年,神武右卫副千户王玉以报献银矿不实坐斩,死狱中。其子生员铭请袭职,兵部言:“玉未决而死,若铭得袭,何以惩恶?”遂谪充本卫军。

  内阁藏书甚多,然岁久不无残阙。正德十年冬,大学士题请,令中书舍人胡熙、典籍刘伟与原管主事李继先查对校理,由是其书为继先等所盗,亡失愈多矣。

  正德十年,科道官奉命选营卫官军,是时食粮官军三十八万四千七百四十五人。各监局门厂等处役占奏准免选者十八万一千人,从征者二万九千十五人,逃故者万五千四百五十二人,团营所存者十三万四千九百八十三人。而中选者仅二万三千三百二十三人。

  ●卷十七

  嘉靖初,给事中顾济言:“陛下首辟言路,群臣莫不因事纳忠,以赞成新政。然高远者似涉于迂阔,切直者或过于犯颜。若怒其犯颜,则言必不入;视为迂阔,则计必不行。如此而欲忠言日闻,不可得也。”

  嘉靖初,诏都察院申明累朝禁例。凡都城内外诈冒皇亲太监名目,拦截桥道,私开店舍,指称内府包揽钱粮者,今巡城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