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黑旗舡西上,索轻舸追及之。登相与相见,大恸;以梦庚不足事,引兵绝江而去。

  阮大铖既杀周锺、光时亨,即传旨:『「逆案」二等罪斩者,谪云南金齿卫军;三等罪绞者,充广西边卫军;四等以下俱为民,永不叙用』。然解学龙所定「逆案」,亦多漏网;而所拟一等诸犯皆随贼西行,实未尝正刑辟也。

  项煜营求助饷例,括近地门生三千金;得释。

  黄得功率兵击左梦庚于坂子矶,败之;梦庚旋师。

  得功身中三矢,破左梦庚兵于采石。梦庚闻北兵信急,引还。阮大铖等以大捷闻。

  袁继咸在左军,遣人语副将邓林奇、汪硕画、李士元,毋为不忠事。时三人避皖湖中,遣人阴逆继咸;继咸不得脱。

  史可法奉诏入援,抵燕子矶,左兵已为得功所败;复令速还防。

  大清兵南下,抵天长;檄诸将救盱眙。俄报盱眙已降大清,泗州援将侯方严全军败殁;可法一日夜奔还扬州。

  十九日(辛未)

  福王命黄得功移家太平。

  大清兵偪扬州,招谕史可法、卫胤文及四总兵、二道官等;不从。讹传许定国兵将至歼高氏部曲,城中悉斩关出,舟楫一空。可法檄各镇兵,无一至者;独刘肇基自白洋河趋赴,过高邮不见妻子。既入城,请乘北兵未集,背城一战;可法持重,不可。庄子固自徐州率众驰救,三日而至。

  福王命刘泽清援扬州,而泽清已潜输款于大清。大清恶其反复,磔诛之(泽清颇涉文艺,好吟咏,尝召客饮酒唱和。蓄两猿于幕中,以名呼之即至。一日,宴其故人子,酌金瓯中,瓯可容三升许;呼猿捧酒跪送客。猿狰狞甚,客战掉逡巡不敢取;泽清笑曰:『君怖耶』?命取囚扑死阶下,剜其脑及心肝,置瓯中和酒;付猿捧之前,饮釂自若。其凶恶多类此。

  泽清进侯爵时,其母贾初开八秩称觞,极一时之盛。至泽清被戮,贾乃流离道傍,无以朝哺。

  扬州总兵李栖凤、监军副使高凤岐拔营出降,城中势益单。诸文武分阵拒守;旧城西门险而不固,史可法自守之。作书寄母妻;且曰:『死,葬我高皇帝侧』!

  可法知势不可为,自念无子,以副将史德威素有忠义,可托大事;传之入内,下拜之,命后嗣。德威伏地泣固辞,可法再拜痛哭曰:『为我祖宗父母计,我不负国、子无负我』!德威不敢再辞,哭拜受命。作书寄母云:『儿在宦途一十八年,诸苦备尝。不能有益于朝庭,徒致旷违定省;不忠不孝,何以立于天地之间!今以死殉城,不足赎罪。望母亲委之天数,勿复过悲;儿在九泉,死无所恨。得副将德威完儿后事,望母亲以亲孙抚之』!寄妻云:『可法死矣。前与夫人有定约,当于泉下相候也』。寄叔父、兄弟、诸侄云:『扬城旦夕不守,劳苦数年,落此结果!一死以报朝廷,亦复何恨!独先帝之仇未复,是为恨事耳。副将史德威为我了后事;收入吾宗,为诸侄一辈可也。勿负此言』!又遗史德威书云:『可法受先帝厚恩,不能复大仇;今受上厚恩,不能保疆土;受慈母厚恩,不能备孝养。遭时不偶,有志未伸;一死以报国家,固其分也。独恨不早从先帝于地下耳。四月十九日,可法遗笔』。

  二十日(壬申)

  暴左良玉罪状,布告天下:『罪止大憝,胁从罔治』。

  总兵郑鸿逵奏破乱军于江中。

  高杰溃卒渡江,鸿逵掩而杀之不下万人;余卒北走,降于大清。鸿逵乃露布告捷;玺书褒美,赐蟒衣、金币,开藩京江。民皆顶祝,且为建祠立碑,争以牛酒犒师。

  大清兵至扬州,屯斑竹园。

  福王追封于谦为临安侯。

  遣太仆寺主簿陈济致祭。

  二十三日(乙亥)

  大清兵薄扬州城下,炮击城西北隅,毁。

  史可法血疏告急,不报。

  福王以霍达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苏、松、常、镇等处。

  二十五日(丁丑)

  大清兵破扬州,督师兵部尚书大学士史可法等死之。可法自刎不殊,一参将拥之出小东门,遂被执;可法大呼曰:『我史督师也,可速杀我』!劝之降,不从;遂被杀。可法督师,行不张盖、食不重味,夏不箑、冬不裘,寝不解带。年四十余无子,其妻欲置妾;太息曰:『皇事方殷,敢为儿女计乎』!尝孑处铃阁或舟中,有言警备者;曰:『命在天』!可法死,觅其遗骸;天暑,众尸蒸变,不可辨识。踰年,家人举袍笏招魂,葬于扬州郭门外之梅花岭。其后,四方弄兵者多假其名号以行,故时谓可法不死云。

  清兵渡淮,可法退守扬州,犹以好语慰士民;谓『北骑尚阻黄河,岂能绝流飞渡』?迨清兵直抵六合,可法急令开城门,听士民出城远避。清兵未至,高、刘三镇之兵,已恣行劫杀矣。

  豫王人城,可法拥七十骑突围而出;行至斑竹园,清兵追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