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劝与钤辖李渭狐疑不敢受。先是,山遇等预寄珍宝于士彬以万数,劝诘士彬,士彬利其物,答云无有,且言未尝招诱之。劝、渭亦以为,自德明纳贡四十年,有内附者未尝留,共议遣还,仍约束缘边勿受降者。于是奏入,因降此诏。
劝、渭寻遣山遇还,山遇不可,即命监押韩周执山遇等送元昊。至摄移坡,元昊集骑射兵射而杀之。
山遇名惟亮,与弟惟永分掌左右厢兵,其从弟惟序亦亲近用事。山遇有勇略,国人向之。元昊恶其不从己,尝语惟序曰:“汝告山遇反,吾以山遇官爵与汝;不然,俱族灭矣。”惟序不忍,更以告山遇。山遇欲来降,与惟永谋,惟永曰:“南朝无人,不知兀卒所为,将不信兄,兄必交困。”山遇曰:“事已至此,无可奈何。若南朝有福,则纳我矣。”遂告其母,母曰:“汝自为计。我年八十余,不能从汝去,为汝累,当置我室中,纵火焚之。”山遇等涕泣如母言。及为韩周所执,号哭称冤。周见天昊于宥州,元昊衣锦袍,黄绵胡帽,不肯受山遇等,曰:“延州诱我叛臣,我当引兵赴延州,于知州厅前受之。”周说谕良久,乃肯受。
时元昊自称兀卒已数年,兀卒者,华言“青天子”也,谓中国为“黄天子”。元昊既杀山遇,遂谋僭号。
枢密直学士、石谏议大夫、知益州任中师,龙图直学士、给事中、知河南府任布,并为枢密副使。先是,布数上书论事,帝欲用之,吕夷简荐中师才不在布下,遂俱擢任。或曰:中师前罢广州,尝纳赂于夷简。于是,枢密副使阙,上谓夷简曰:“用谏议大夫任姓者。”盖指布也。夷简遽进中师名,上徐曰:“今在西川。”夷简因言中师可用,乃并用两人。
丙午,枢密副使、给事中任布罢为工部侍郎、知河阳。布任枢密,纯约自守,无所补,然数与宰相吕夷简忤,夷简恶之。布长子逊,素狂愚,夷简知之,乃怵使言事,许以谏官。逊即上书,历诋执政大臣,且斥布不才。布见其书,匿之。夷简又趣逊以书上,逊复上书罪匿者。上问知匿书者乃布也。布谢:“臣子少有心疾,其言悖谬,惧辱朝廷,故不敢宣布。”侍御史鱼周询因劾奏布不才之甚,其子具知,布遂罢去。逊尚留京师望谏官,夷简寻以他事黜之。议者谓周询引逊语逐其父,为不知体云。
甲午,复给荆王元俨所上公使钱。元俨领荆、扬二镇,岁凡给缗钱二万五千,西边用兵,尝纳其半。上以元俨叔父之尊,不欲裁损,不逾年,复全给之。元俨用度无节,每预借数年俸料。翊善王涣上书谏以方有边患,宜助朝廷节用度。元俨判其后曰:“愁杀人。”他日又谏,元俨复判曰:“仰翊善依旧翊善。”
先是,诏为郭后于寺观立影殿。都官员外郎、权发遣修造案陈昭素以其劳费,乃上言:“神御殿非古法,按礼当于祖姑,乞淑德皇后庙。”诏从之。
壬子,徙知扬州冯京知庐州。京前为馆职,与刘保衡邻居,尝以银器从保衡贷钱,保衡无钱,转以银器质于人,代之出息;又尝从保衡借计物以供家用,狱辞连及之。京,宰相富弼婿也。闻之自劾,乞徙小郡,故有是命。
六月己卯,以去夜月食,出宫女百余人,以应天变修阴教。
翰林学士王上言:“圣体已安,皇太后乞罢权同听政。”即命草还政书,既而不行。
诏:“山陵所用钱物,并从官给,毋以扰民。”诏虽下,然调役未尝捐也。
初,契丹主宗真母萧氏爱少子宗元,欲以为嗣。宗真之重熙二十三年,王拱辰报聘,宗真尝为拱辰言之。其明年,宗真死,洪基嗣立,以宗元为皇太叔。洪基之清宁三年,萧氏卒,宗元怙宠,益骄恣,与其相某谋作乱。及相某以贪暴黜,宗元惧,谋愈急。洪基知其谋,阴为之备。
是月戊午,宗元从洪基猎于凉淀。洪基让宗元先行,宗元不可,洪基先行,依山而左。宗元之子楚王洪孝以百骑直前射洪基,伤臂,又伤洪基马,马仆。其太师某下马掖拱基,使乘已马。殿前都点检萧福美引兵遮洪基,与洪孝战,射杀之。洪基兵与宗元战,宗元不胜而遁,南趣幽州,一日行五百里,明日自杀。
燕京留守耶律明与宗元通谋,闻其败,领奚兵入城,授甲欲应之,副留守某将汉兵距焉。会使者以金牌至,遂擒斩明。洪基寻亦至,陈王萧孝友等皆坐诛。
先遣来使者数人,悉宗元之党也,过白沟,并以槛车载去诛之,独萧福延以兄福美有功得免。时清宁九年也。
己未,永昌郡夫人翁氏削一资。翁氏位有私身韩虫儿者,自言常汲水,仁宗见小龙缠其汲绠而出,左右皆莫见,因召幸焉。留其金钏以为验,仍遣之物,虫儿遂有娠。于是,逾十月不产,按问乃虫儿之诈,得金钏于佛阁土中,乃虫儿自埋之也。太后以谕辅臣,命杖虫儿,配尼寺为长发,而翁氏坐贬。辅臣皆请诛虫儿,太后曰:“置虫儿于尼寺,所以释中外之疑也。若诛虫儿,则不知者必谓虫儿实生子矣。”
曹佾之除使相也,颍王欲使韩维等传太后意于辅臣,维及孙思恭不可,王卒使王陶言之。维及思恭戒王曰:“陛下亲总万机,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