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非也。先时,有英国兵船名「勒坟」自鸡笼南行,路见一西船之桅及绳索浮诸水面。同时,台湾华人皆相传中国兵船名「伏波」者被东船碰沈,即以此桅为标据。继悉:「伏波」船于此后已抵福建也。

  六月二十一日(公历八月初三日——即礼拜一)

  劝罢兵说

  予观宇宙之事,未有奇于近时日本侵犯中国台湾之举者。盖无论古今、不分中外,断未有毫无肇衅之由而遽举兵深入他人之国者。及至深入人国,占据其土地、杀戮其人民,旁观者均代不平,啧有烦言;而身犯不韪者,犹复厚颜将事,冥顽不灵。既不言战,又不言和;既不奋力而进,又不甘心而退:诚不解其是何立意也!

  说者曰:彼之盘踞台湾也,殆亦欲效羊祜、陆抗之故智,以小信小惠要结台湾之人,收拾熟、生各番之心,再行全夺台湾之地而有之;其计亦狡诈之甚也。不知其计已左矣!生番之在中国,任其自生自灭、自治自食,既无征调之烦,又无催科之扰,复无法令之拘束,更无刑罚之凌虐,几安于不识不知之素,而忘其帝力于我何有矣;岂非身处羲皇以上、家寄桃源之内,其乐何如哉!一旦降服日本,安得仍然如是!我知生番虽愚,亦断不至出此下策。又况目今日本之残忍,业已亲尝。未隶其版图,先已如此;若为其臣妾,不更可知乎?至台湾之民及熟番之众,向与日本为邻,岂有不知其素行狂悖者!而谓日本即能引诱,诸人即受笼络,居然甘伏为其臣民,吾亦不信日本有此伎俩、诸人有此昏昧也!

  夫自古及今,外国侵犯中华,未见有可以如愿以偿、得志而回者。日本向读中国之书,岂有不知中国之事!汉、唐历代之事,姑无具论;今以辽、金言之。辽、金与中国,势均力敌者也。辽太宗乘中国无主,兴兵内犯;而所得中国之地,仍不过石晋所许之燕、蓟等十六州耳,未能再加尺地也,而身反□羓矣。至澶渊之事,真宗若任寇准所为,则圣宗成擒矣。尚幸真宗仁弱,始得全师而回。完颜内犯,宋若任李纲、宗泽、岳飞等为之,则金人岂有孑遗哉!及亮南侵采石,仅遇一书生虞允文,已令其兵败身死矣。夫辽、金之犯中华,非其国主、即其子弟亲率倾国之兵,尚复不能逞志;何况今日仅一区区日本哉!今令日本自计,其土地之广、人民之众,果能与中国势均力敌否?其统兵之将,果能如辽、金之君与其子弟否?其所统之众,果能及辽、金倾国之师否?至中国今日之时势,君则仁圣矣。其运筹帷幄者,均皆寇准、李纲诸人也;其备列戎行者,均皆高琼、岳飞诸人也。其在营之士卒,虽不及背嵬军之百战百胜,然亦久历战阵者;其卖国求荣者,又无王钦若、秦桧之流也。中国如此,日本如彼;犹复逗遛而不退,亦可谓顽钝无耻矣。

  或又曰:日本亦明知其谬矣;所以迟迟不退者,盖欲中国少赔其军费,以为遮羞之计也。吁!是何言也!夫万国公法,必理屈势穷者,方赔偿理直势壮之兵费。今果谁之理直势壮乎?日本虽悖,不能自知;试请问在华之列国,当亦废然自返矣。否则,迁延日久,中国之众怒亦难犯也,各国之讪笑亦难免也。彼时王师攻其外、生番攻其内,则在外之兵必败矣;国中之怨民又将报其言之无道、国外之与国又将责其国之非理,则在内之君更危矣。其不至身弒国亡,为天下之大僇者,少矣。然则日本之君,欲求自安自全之术,其将何从?惟有即日退师以为和外安内之计、不作扩土开疆之想,则庶乎其可也。至于赔偿兵费之说,实属寡廉鲜耻之谋,更属无聊、无赖之计!无论中国不从;即令能邀允赔,日本之君亦当力辞不受,庶天下尚能谅其误听人言犹知改过,不至与执迷不悟者等也。不然,必至于如法国之君,爹亚谏之而不听、英国劝之而不从,身为普俘、国为普灭,令天下后世举以为轻举妄动、穷兵黩武者戒,抑已晚矣!

  台湾近事

  顷接粤东李少翁先生于六月十七日在福州寄来一信:「伏波」兵船由台回闽,在鸡笼遭飓风,自将桅樯劈去,庶免碍风;幸此船坚、机器又好,虽浪高七、八丈,尚能支持。现已回闽修理桅樯,人皆平安;惟劈桅时伤损水手数人,现亦全愈。前报误列日本碰沈兵船,实无此事。本馆虽已辨正,无此明晰;故又刊列,以释群疑。

  来信又云:台湾近事如故;惟日人渐渐添多,并有耕具两船、马鞍千余副至台。将来或有马队,亦未可知;但马尚未见到也。窥察其意,且欲令丁男、子妇陆续赴台开垦耕种,大有占踞台湾之志。恐非用兵,断不能驱逐出境也。

  六月二十二日(公历八月初四日——即礼拜二)

  书「申报」日本侵犯台湾诸论后(识微子)

  连阅「申报」论列日本侵犯中国台湾一事,虽为中国代作不平之鸣,实为日本屡画自全之计;其言可谓深切着明矣。若日本果能听从其说、改悔其行,非但生番之小幸,实为日本之大幸也。

  今且以一郡、一邑之事势而言之。一郡、一邑之中,必有言坊行表之巨室,亦有奉公守法之正人,更有作奸犯科之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