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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光绪三年十一月间,台湾后山各军分统需人,经臣附片奏请将前署陆路提督汀州镇总兵关镇国饬令来闽会办剿抚事宜,钦奉俞允。旋以该总兵呈请在籍终制,复经两广督臣刘坤一据情代奏,又蒙恩准各在案。

  查现在台湾后山各番社虽皆帖服,而省、台留防各营亦关紧要;必须有久历戎行、洞悉闽台形势之大员,随时可资调遣。该总兵关镇国,谋勇素着;官闽有年,驭兵严而有恩;操练、巡防,均称得力。现在计已服阕,合无仰恳天恩准其来闽差遣,将来遇有相当缺出再行请旨简放之处,出自逾格鸿施。是否有当?谨会同福建抚臣李明墀附片陈请,伏乞圣鉴训示!谨奏。

  军机大臣奉旨:『着照所请,即由何璟自行咨调赴闽差遣。该部知道。钦此』。

  四月二十三日(公历六月十二日——礼拜四)

  闽浙督何(璟)等奏绅士特捐巨款全数缴清折(四月十二日京报)

  闽浙总督臣何璟、前福建巡抚臣丁日昌、福建巡抚臣李明墀跪奏:为绅士特捐巨款,业据全数缴清;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台湾前因试办矿务、铁路各事经费浩繁,劝谕台北府绅士三品衔候选道林维源认捐洋银五十万圆,留为海防各项之用。嗣因山西、河南奇荒特甚,先其所急,该将此项捐款拨借解应,以拯灾黎;尚有未缴余银,留存台北备用:均经臣等先后奏明在案。

  伏查台绅林维源首次解缴台湾道库银十万圆、续据两次缴银二十六万圆,均已陆续汇解津局,由直隶督臣李鸿章酌拨直隶、河南、山西三省赈款。又,据解缴闽省赈米一万五千石——折成银五万圆;其存留台北备用之九万圆,现在亦据解缴。计该绅认捐之五十万圆,臣已全数解缴清楚。据福建善后局司道会详前来。

  除查照户部前该应请破格优奖咨商直隶督臣李鸿章会同奏请恩施外,所有绅士特捐巨款业据全数缴清缘由,谨合词恭折奏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军机大臣奉旨:『户部知道。钦此』。

  四月二十五日(公历六月十四日——礼拜六)

  展假不准

  日本朝廷初发兵船至琉球,欲带前王回国;前王以病请假八十日,日廷允之。兹闻又请展限,日廷决意不准;令俟假期满日,即行来东云。

  四月二十六日(公历六月十五日——礼拜日)

  西字报述中东事

  「字林报」称:日昨上海传得中国与日本因琉球事小有不和,制造局内已奉谕赶造洋鎗、药弹矣。但本馆实未闻有是事,不知西字报从何而得此传言也。

  兵船到闽

  福州来信云:西六月初六日,有日本兵船名「逆星干」驶到福州,华官甚为诧异;发人往南台探听,知尚有三、四船在相近之海面上。旋经「逆星干」之统带官照会华官,谓须停泊半月再到上海云。

  四月二十七日(公历六月十六日——礼拜一)

  恭录朝命

  前译「晋源」西字报,有丁雨生中丞奉派办理各国事务之朝命。今谨探悉圣旨原文,用敢敬登如左:光绪五年闰三月二十二日,奉上谕:『前福建巡抚丁日昌,着赏加总督衔,派令专驻南洋会同沈葆桢及各督、抚将海防事宜实力筹办。所有南洋沿海水师弁兵,统归节制。钦此』。

  二十三日,奉上谕:『丁日昌,着充兼理各国事务大臣。钦此』。

  六月初四日(公历七月二十二日——礼拜二)

  中东交涉近闻

  日本夷灭琉球一事,中国迄未释然于怀。闻驻扎北京之日本公使与总理衙门日有诘问,并各细查琉球古史,究竟应归何国藩属。又闻总署已请英、法两国钦差调停其事,而钦差往晤日使该及此事,日本公使谓中国若肯以他岛给我,则琉球仍可归还。总署闻之,实出意料之外,遂不作答。美前总统格兰脱在京时,亦曾与该及;日本公使密告云:『如贵总统能断定琉球应归日本,中国人无不肯让,且于中国体面亦无伤』云云。统观以上数端,恐中、日两国尚有一番龃龉。故西字报谓数月内或陡生变端,亦正未可知也。

  六月初六日(公历七月二十四日——礼拜四)

  释中东交涉近闻(晓策六扎鳌客)

  中朝于日本夷灭琉球一役,不能释然于怀,此情理之可知者也;特中国不欲骤为戎首。苟循交邻之道,两国先自诘论是非,然后请他国该其曲直,能不事兵争而遽仍旧日之辑睦,反琉球之土、置琉球之君,使兼备藩属于中、东,各守「无诈无虞」之义,则在琉球既无兼并之患、在中朝不失「字小」之恩,岂不甚善!而无如日本坚执己见,不恤人言;仅与口舌相争,而卒不肯相下也。

  乃者,英、法两国钦使往晤日使该及此事,日使谓「中国若肯以他岛给我,则琉球仍可归还」。噫!斯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