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一纸,永为执照。

  二份希孟阄分份下水田一段,坐落厝后五节,大小六坵,纳大租粟六石四斗,批照。

  再批明:司单、印契、大阄分共三纸,在此阄分内批明,再照。

  嘉庆八年五月日。

  (堂兄)希周

  公见人(家长)火

  (房兄)文宗

  代笔人林元祥

  希珍

  希德

  同立阄分字兄弟同胞侄六坤

  希贤

  希孟

  (二九)

  立典契字人下水仔庄陈周,有自己应份阄分份下水田一段,址在旱溪底。大小三坵,东至园崁,西至添生田,南至添生田,北至番叔田;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银别创,先尽问房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本宗陈玉麟出首承典,当日三面议定时值价银一百五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付银主前去掌管起耕,招佃耕作,年纳大租榖一石,又水租四斗。其田限自甲子年起,至甲戌年终,听周备足典契字内银一足送还,取回原契字;如银未备,任从银主耕作,不得刁难。保此田系周应份阄分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并无拖欠大租及上手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周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典契字一纸,阄书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收过典字内银一百五十大员正完足,再照,行。

  其上手契连在别段,难以开折,再照。

  嘉庆九年六月日。

  代笔人(宗侄)希周

  知见人(胞兄)起

  为中人叶圆

  立典契字人陈周

  (三○)

  立卖杜绝尽根契人见龙、觐龙,同侄等,有承父明买过罗集贤水田一所,坐落土名蓬山下。兄弟阄分抽起为公田,经丈六甲,又带大陂水寸,又带水涵二个灌溉通流入田。递年供纳业主大租粟每甲八石,共四十八石。东至大圳为界,西至大路为界,南至王、吴二家之田为界,北至石埔为界;其秧地、禾埕等项,俱在界址内分明。今因乏银回唐别创公业,胞兄弟侄商议,情愿将此田出卖,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不愿承买,外托中招与李鸣溪、李鸣禧、李鸣郎前来出首承买,三面言议着下时田价佛面银一千五百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见兄弟侄亲收足讫;其田并秧地、禾埕,付买主照契内界址前去掌管耕作,收租纳课,永为己业,不敢阻挡。其园头田尾若有荒埔余地,尽是买主之业,寸地并无留存。一卖千休,永断葛藤,日后子孙永无言增、言赎、言找、言洗,亦不敢异言生端。保此田系是见龙、觐龙承父明置阄分抽起为公田物业,与至亲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借他人财物,及拖欠大租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见等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亲合立卖杜尽绝根田契一纸,并上手印契四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叔兄弟侄亲收过契内佛面银一千五百大员正完足,再照。

  又批明:兄见龙年老在唐,不得前来,长男群凤代押花号,所批是实。

  又批:其田上手若有余契,日后寻出,不得行用,所批是实。

  嘉庆十年七月日。

  苏曾芳

  说合中人苏百喜

  卢荣招

  荣兰

  步龙

  在场见人

  锦凤

  京凤

  朝凤

  卢见龙

  立卖杜绝尽根田契人侄清凤

  卢觐龙

  群凤

  (三一)

  立合约字刘经纬、林元梅、徐鸣岗、邱秀章、詹康、陈得耀、詹文光、詹捷宁、张雄方、张荫、刘玉成、刘仕壮、邱良木、张督、张居贤等。窃思贸易通商,王政之大典;化居无有,亿兆之良图。兹予等粤庄人周地密,趋赴各市维艰,众议在关帝厅庄前置田一十六甲零,建为街市,共费去银四千六百八十员,共勷此举,蒙县主杨氏桂森锡予永靖嘉名。现规模已整,又不可无良规垂后,爰立合约八纸,交各首事分执照行,俾后人有所遵守,庶交易有资,共庆财源广进;商民得所,咸赓利路亨通。合将各款议规六份,出银姓名开列于左:

  一、议:设此街市,祗因昔处羊城故土,今为海外乡亲星散各庄,欲敦乡谊而末由。兹建街聚处,虽在异地,何殊家乡。永保兹土全亲,后人倘有大小店出卖,不通闻首事,不盖永靖街公记,是背乡亲之谊,起害街之端,议将店宇折毁,店地还众,此议。

  一、议:三山国王护国庇粤之神,宜建庙崇祀。兹议街中留庙基一所,左右店基各二间,立为费祀,此议。右加一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