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园契人安定里西保将军庄吴汇赛,有承祖父遗下阄分应份园一坵,年带施侯爷租谷一斗二升正。坐落土名草湖,东至本家园,西至陈家园,南至本家园,北至车路;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园出卖,尽问叔兄弟侄不能承受,外即托中引就向与本房亲和尚出银承买,三面言议着时价佛纹银六八平八十四大员足重。其银即日同中见收讫明白;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起耕掌管耕作,收成纳租抵利,不敢阻挡。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洗滋事。保此园果系是赛承祖父遗下阄分应份物额,与他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借他人财物为碍,以及拖欠旧租及上手来历交加不明;如有此情,赛自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是两愿,永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卖根杜绝园契一纸,付银主收执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八十四大员完足,再照。

  咸丰七年十二月日。

  为中人吴汇集

  知见人男起孰

  立卖尽根杜绝园契人吴汇赛

  代书人吴善成

  (二)

  业主靖海侯施,为给批事。照得本侯府祖遗勋,地在嘉属萧垄保等处。查界内将军庄有勋业一所,土名厝头,东至车路,西至车路,南至吴起,北至胞弟;四至明白为界。内抽出四分二厘集,付与庄佃吴骞前去耕种,年带本侯府租谷四斗二升七。兹据吴骞前来认佃,合行给批。为此,批给该佃吴骞照约犁耕。自本年起应纳之租,明约年年清款,到馆交纳,管事给单为据,不得拖欠租谷,亦不得私卸他人,亦不许额外侵渔;如有顶耕,应赴本侯府报明,另换佃批;倘有侵耕及抗租不法滋事,听本侯府起耕,呈官究追,各宜凛遵,给批为照。

  业主靖海侯施。

  同治十年月日给。

  (三)

  世袭靖海侯业主施,为收租事。据□保将军庄佃吴灿完纳光绪九年份勋业租谷零石九斗零合七勺。

  光绪十年十月十九日给完单。

  侯府宇字第一六六号。
 
第十七章房租

  (一)

  钦加盐运使衔、补用道、署理台南府正堂、军功随带加三级朱,为给照永远归管事。据八房首书余家骥、余家吕、许绍先、曾文星、陈德成、郭仲翥、杨夺元、商谦尊佥禀请:窃骥等承先人遗下备本出资雇佃开垦之安属鐤脐塭业,及大洲洋、大二三潭、大目降各庄,并嘉属竹仔港、塭仔内、龟拔山等处海埔荒地,递年均应挑淡换盐,如逢雨水顺序,方可栽种地瓜杂子,兼望养发虾苗。一律归佃贌耕,每甲或收租银一圆五角,或抽园货十成之二,以为骥等各书家属红白事之费,及培养子孙读书考试之资。又承管先人备本开筑嘉属大海下湖捷金港费,并凤属大湖埤圳,年约贌收银二百三十余元,作为各书办公油朱纸扎及祭祀之费,历管无异。惟开垦安、嘉各业,皆系沿溪沿海之埔地,盐瘠劣薄,土性松浮,往往潮水冲滥,崩复靡常,凡遇旱涝之冬,尽皆子粒无收,是以从前未能报定升科。兹因光绪十四年间,奉宪清丈全台各田亩,骥等所管各业亦蒙县主丈报勘明,作为下沙不入则之瘠薄已甚,未堪征额升科完粮。已甚之田,每甲年征银三钱三分;未甚之田,每甲年征银四银四分;园各递减二成降征。统计骥等全年应完安邑钱粮银一百六十二两八钱,应完嘉邑钱粮及大租共银三十三两六钱,业蒙给发丈单,由县造册汇报在案。但骥等先人当时出资开筑,各业产均有禀明前本府宪批准立案,然迄今年久岁深,底案霉蛀无存,又无契卷可执。当此清丈完竣,亟应一律仰乞宪恩俯准,总给印照一道,付领执凭,以便照丈完粮,永远管业。俾裕后昆而资公费,感戴靡涯,切禀:等情。据此,本署府查得该八房首书所管开垦开筑安、凤、嘉三属各业产,既据由县勘明,按则输粮,现据请给印照,自应照准,合行给照付执。为此,照仰八房首书余家骥等遵照勘明界址,永远承管,完纳粮赋,毋违,须照。

  右照给八房首书余家骥等准此。

  一、标明脐脐塭小租,系府八房先人于康熙五十五年,承买曾通利开垦之业。

  又大洲洋大租,于乾隆七年,备资给佃开垦荒地之业。

  又大二三潭大租,于乾隆十年,备资给佃开垦荒地之业。

  又大目降大租,于嘉庆元年,承买蔡家出资给佃开垦荒地之业。

  又竹仔港小租,于嘉庆三年,给资雇佃开垦盐埔地之业。

  又塭仔内大租,于嘉庆七年,给资雇佃开垦盐埔之业。

  又龟拔山小租,于道光二十三年,承受林和记借银胎质之业。

  光绪二十年八月初十日给。

  府正堂朱。
 

第十八章海埔租

  (一)

  钦加道衔、护理福建分巡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梁,为谕给成熟印照,永远管耕征租事。照得军工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