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六年八月日。

  为中人陈振源

  立给出现消地基单字人吴生记

  (五○)

  立给出地基字人锺元宝,承先父遗下有埔地一所,坐落土名铜锣圈横岗下,东至大路为界,西至钟盛连埔毗连为界,南至元宝自己菜园壆为界,北至钟盛传门前相思树,直透东片园壆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即托中招得黄鹤翔、钟茂兴前来架造营谋,即日三面言定黄鹤翔、钟茂兴逐年应纳大小地租银一员,务必年清年款,不得少欠分文。随即同中踏明界址,交于二人掌管,任其自行主裁成业,永远居住,异日就出万金,亦是各安天命,不得异言。保此物业明系元宝承父遗下之业,与房亲人等毫无干涉,并无包写他人界址,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为碍;倘有上手来历不明,系元宝一力抵挡,不干承给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两无迫勒,恐口无凭;立给出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字内四址内物业,逐年应纳地租银一元,丰荒两无加减,批照。

  光绪六年(庚辰岁)十月日。

  为中代笔兄纉义

  在场叔阿增

  立给出地基字人锺元宝

  (五一)

  立给地基字人温尚,有承祖父遗下空地一所,址在建宁井妈祖厅口,东至吴家壁为界,西至杨家壁为界,南至吴、陈二家壁为界,北至□□□为界;四至界址分明。因自己住宅甚宽,未及筑造,时有蔡音乏宅居住,即与尚相识,求将此空地付与自备工料,起盖成屋居住。尚即许允,将四界内所有之地踏明,付音前去起筑。约定造成瓦屋一座二间,排一灶房,年纳地基租银一圆五角,年纳年清,不得少欠。自起盖成业,听音居住相承,永为己业,尚及日后子孙断不敢言讨言赎,生端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给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此屋一座二间,排一灶房,系音自备工料起盖之业,年仅纳地基租银一圆五角,立批,再照。

  光绪七年正月日。

  代笔人陈福

  知见子温清海

  立给地基字人温尚

  (五二)

  立出地基字人吴生记,有承祖父遗下旱田一所,土名大加蚋堡奎府聚庄。吴德官向与生给出店地一坎,现消银九员正,坐东向西,长五丈,阔一丈六尺,南至巷路陈家为界,北至许家为界;四至明白。每年应纳地基租银一元五角正,随即交德官前出起盖掌管,不得推诿。现给地基单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一、批明:即日收过现消地基银九大员正足讫,再照。

  一、批明:每年应纳地基租银一元五角正,以冬至前交清;如是短欠,每年加五升利。

  光绪七年八月日。

  立给出地基单字人吴生记

  (五三)

  同立给起盖字人张广福,有地基一坎,在兴直堡新庄公馆口街,坐北向南,东至陈家壁为界,西至水老为界,南至车路中为界,北至过水为界;四至界址俱各明白。本街杨彭有向张广福贌出地基一所,托同中三面言约,备出现销银二大元正。年限未定,每年应纳地基主佛银一大元正,照四至界址内听付杨彭自备料工,起盖茅屋一进,永为己业。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同立给起盖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白同中现收过字内现销银二大元正足讫,再照。

  光绪七年月日。

  代笔人张骏

  为中人陈水生

  立给起盖字人张广福

  (五四)

  立贌圹地字人蔡庆,因奉谕晒曝课盐,乏地建筑砖埕,托中向过万香号贌出油车港庄海塭界内。庆自备工本开筑砖埕,前来晒曝盐斤交馆,四至界址经中踏明。三面议定,每年应纳地基租银一十元正,约至年终到馆完纳,领单执据,不敢逾期短欠情弊;若有短欠情弊,应听业主将地吊回,别贌他户晒曝;如若年年纳清,永为晒曝,不敢异言生端。口恐无凭,立贌旷地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八年十月日。

  代笔人蔡庆

  陈瑞旺

  为中人

  郭循良

  立贌圹地字人蔡庆

  (五五)

  立出开垦字人蓝兴馆业主蓝隆绪,有承祖遗下蓝兴、捒东等保大租及荒埔圹地,付佃开垦田园,筑盖厝宅,年纳大租。今有下街庄刘永兴向本馆请垦大墩土地公庙西势圹地一所,东至林老知园,西至水沟,南至鱼池岸,北至林屘菜园,离本厝四尺;四至踏明为界。时收垦字银二员,愿将此地付永兴筑盖厝宅,永远为业,年纳大租银三角,不得短欠。保此地系蓝兴物业,与别人等无干;如有无耻之徒混认,本馆一力抵挡,不干永兴之事。此系二比仁义交接,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垦字一纸为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