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知事大使三班委管,一年一换。
两坝
南盐以泰坝为扼要。泰属十一场之盐,由阜、盐、兴、东四县运至泰州,必过坝始能出江。通属九场之盐,由如皋县河至泰州,虽在泰坝之外,必由泰州南门外经过,距坝只三里,均便于稽查也。从前有坝商专管屯船、驳船之事。自停纲后,船由商贩自雇,坝商改业矣。北盐以西坝为扼要,在黄河之北王家营上三里。北盐由板浦盐河而来,迳抵西坝之后,有额设官栈二十家。盐起入栈,湖贩赴坝凭栈买盐、改捆,用车运至洪泽湖滨上湖船。西坝委员责任较重,由海分司禀派。
局卡
淮南于泰州设总局,专司发照掣盐、给票、截角、收课、解课事宜,以守牧丞卒充之。四浦委员三、四人,宝带桥一、二人,分管掣验盘查之事。泰属有海道桥口卡、十八里河卡,掣十一场之盐;有秦潼等卡,缉透私。淮南通属丁堰卡、泰州南门卡,掣九场之盐;力乏桥等卡,专缉通私。淮北有五局,曰太平,曰中富,曰西临,曰临浦,曰青口,分收三场之盐;有大伊山、顺清河卡,专司制验;有吴家集、周庄等卡,分缉海州之私。
淮南总局现改设扬州城内,瓜州设有总栈委员,稽查出江掣验等事。
琐记
引,明初沿宋时予卷之制,改为引目,由部颁发。我朝因之。停纲以后,不复请。
窝,窝商守根窝为业。运商欲认引,先付窝价,将根窝领出,填明花名,赴运司完纳钱粮、纸朱、领朱单。自裁盐政,即将根窝革除,作为废纸。
单,商人先完纸朱,发给朱单,再完请单钱粮,发给照单赴场重盐,俟运到桥,再完呈纲钱粮,发给引目,再完加斤钱粮,始准开江。故谚云:“三档钱粮请呈加也。”停纲以后,不用单而用护照,其钱粮则到泰坝并纳,无前此委曲繁重之弊。
票,从前所领之照单,谓之皮票。因未领引目,于完钱粮后以护照请换运司所印大票,票与引同。
重,宋制开折中仓。明制纳票给票,谓之开中,以是取盐皆谓之中盐。今因中字之义转为重,读作从。
马,盐务记数皆谓之马,俗作码。运司收纳呈纲钱粮,造册报院,名为底码,稽查火伏为额码,掣盐为摆码。掣盐时以二十引为一马。记数之帐谓之马簿。
匣,商总以公帐置之匣内,谓之公匣。故商有匣商,费有名匣费。
旗,仪徵开捆,众商云集,各树一旗标明店号,以便工人认识。故立盐店,谓之立旗。
<钅敝>,煎盐官器。汉名□,唐曰牢盆,宋曰盘,今曰<钅敝>。牢盆之制不可考。今南阳有废盘三角,相传家执一角,须八、九角合并始能熬盐,杜私煎之弊,疑即古牢盆也。旧盘亦有存者,厚三、四寸,重三百五十斤。金[今]所谓<钅敝>,只重一百四五十斤,适用多矣。
桶,旧本铜铸,今通分司署有存者,场商照式制以木,由运司烙印较[转]发,收盐时以桶计。
砠,秤锤也。按行时盐一引之轻重。铸有小砠,为掣子包所用。
火伏,灶户煎盐以十二时为一火伏,应煎盐一桶三、四分。灶户不能终岁煎盐,通年有定限,多则百二十日,少则九十日。
子盐,从前仪徵改捆均用小包,名为子盐。各岸有轻重,湖广八斤四两,江西七斤四两,安广(?)及湖南边八斤。宁国等处食盐每包五十斤为中包。今各岸一律,自改票始。
八开,纲盐有八开,谓开纲、开征、开请、开重、开坝、开桥、开所、开江也,皆有费,今则一律裁革矣。
尾数,可算者至厘、毫、丝、忽,亦可止矣。盐务则于忽之外,尚有微、纤、沙、尘、埃、渺、漠、逡、巡、须、臾、清、净等十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