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补收十五年各省关找解十三、十四两年厘税银二十三万七千二百五十六两零,山东省解还镇中等蚊船经费并各省解还领用军火价银六万九千九两零,淮军饷内协拨造子、薪粮银二万三千五百九十一两零,电报信资银一万二千九十二两零,扣收京平平余银六万三千二百二十二两零,十一、十二两年兵部销册内划归户、工两部核销银三百八十五两零,共新收银二百二十八万四千四百十一两零,连旧管合银二百九十万五千七两零,除派员赴英、德两国接带新造四快船回华经费不敷银四万五千三百八十两零,又由英厂订购出海鱼雷霆并配齐雷炮等价及回华用款不敷银七千一百八十九两零,业经分案造报准销。又,蚕池口教堂迁费银四万两,前经奏明核销案内就款开除。又旅顺船坞添建拦潮石坝,经费不敷银七万四千六百六十四两零,前经奏明归入洋匠德威尼包建坞工坝工案内造报。又,解海军衙门十三、十四两年扣存京平平余银六万三千二百二十二两零,在应领镇远等七船薪粮内划抵,已归入七船案内列收造报,共登除银二十三万四百五十五两零,实计两年收用银二百六十七万四千五百五十一两零,开除项下应归户部核销银六十万四千一百九十二两零,兵部核销银八十四万七千四百二两零,工部核销银一百十四万三千二百三十四两零,其余银七万九千七百二十一两零已接支十五年以后用项,无存,循案造具三部分销细册,收支四柱总册,开具款目清单,详请奏咨核销前来。

  臣查北洋海防经费,原定岁拨各省关税、厘银二百万两,嗣因厘金解数短绌,经臣奏明按八成减解,仍解不足数,连关税并计,岁仅得银一百五、六十万两,迨经海军衙门编列北洋海军、除镇远等七船薪饷及煤修等费,并四快船洋员薪饭,岁需银六十万余两,奏定赴海军衙门请领转发项目造报外,其余常年额支各款,由海军衙门岁拨各省关税、厘银一百余万两,经解北洋,以供计授要需。凡添购大批军火及兴建台垒等项工程,难以预计,皆不在内。惟自光绪十一年创设海军,饮奉懿旨,逐渐扩充,历久勿懈。至十四年规模粗具,经海军衙门奏定章程,令自十五年正月开办,凡防务所不容缓者,不得不次第经营,力求周备。此后海军应办各事,需费正繁,岁拨之款,仅足供额支之用,如遇必须添购要件、添建要工,不在岁拨数内者,苟可就款匀筹,自当由外酌办,傥实无可腾挪,再行查照奏定海军章程,随时咨商海军衙门妥筹核办。至海防系参用西法,一切支款并无例案可循,亦非他项军需可比,业于立案文册内将应办各项实在情形,详细声叙。值此时艰饷绌,每遇兴工、购料、制器、用人,臣无不督同在事各员,审察再三,可省则省,至订购外洋军械、器具,其价目多寡,尤必谘访比核,务求撙节,不使丝毫滥费。兹将十三、十四两年用款逐加复核,委系实用、实销,并无丝毫浮冒,除名册分送户、兵、工三部外,理合开具简明清单,恭折具陈,伏乞皇上圣鉴,敕部查核准销,谨奏。

  谨将北洋海防经费,自光绪十三年正月起,至十四年十二月底止,收支款目,缮列清单,恭呈御览。

  旧管项下

  一、光绪十二年底,截存银六十二万五百九十六两零。

  新收项下

  一、收湖北省厘金银三十一万两。

  一、收浙江省厘金银十四万两。

  一、收江西省厘金银三万两。

  一、收浙海关一百五结至一百八结四成一半税银十四万七千五百八十九两零。

  一、收江海关一百五、六两结四成一半税银十五万九千三十七两零。内一百六结短解银一万两,于十四年找解清楚。

  一、收山海关一百七结至一百九结四成全税银十万九百两零。

  一、收山东省解还垫发光绪十一、十二两年镇中、镇边两蚊炮船经费银四万四千四百七十三两零。

  一、收山海关道解还营口练勇领用北洋防费项下购造呍啫士得、哈乞开思鎗子并铅丸价银一千三百四十七两。

  一、收山东平度州矿务局领用北洋防费项下购存氐那米脱炸药价银五百九十九两零。

  一、收甘军领用北洋防费项下购存操鎗、药卷、皮纸价银一百两。

  一、收部拨毅左军领用北洋防费一项用购存军火价银八千五百八十八两零。

  一、收河南省解还毅军领用北洋防费一项下购制铅丸价银五百十五两零。

  一、收淮军报销局光绪十三年第十六案拨销行营制造局造子匠工及帮办人等薪粮银一万二千九十六两零。

  一、收电报官局呈缴光绪十三年商报信资银五千二百八十七两零。

  一、收光绪十一、十二两年兵部销册内划归户部核销柴草价脚、工部核销栈租房费及■〈舟交〉船油艌银三百八十五两零。

  一、收北洋防费项下光绪十三年遵照海军衙门新章改按京平核发各款扣回平余银三万二千一百五十八两零。

  光绪十四年分